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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费用核算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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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费用核算的程序

要素费用核算的程序从本章开始,按照上一章所述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和账务处理的基本程序,循序讲述从分配各种要素费用开始,到算出各种完工产品成本并将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当月损益的具体核算程序和方法。一、专设成本项目的直接生产费用的核算程序由于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即产品成本明细账按产品设立;账内按成本项目登记,因此,在发生材料、动力、工资等各种要素费用时,对于直接用于产品生产、专门设有成本项目的费用,即专设成本项目的直接生产费用,例如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费用、工艺用燃料费用或生产用动力费用,应单独地记入“基本生产成本”总账科目。如果是某种产品的直接计入费用,还应直接记入这种产品成本明细账的“原材料”或“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如果是几种产品的间接计入费用,还应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单独地分配记入这几种产品成本明细账的“原材料”或“燃料及动力”成本项目。所谓分配方法的适当,就是分配所依据的标准与所分配的费用多少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因而分配结果比较合理,而且分配标准的资料比较容易取得,计算比较简便。分配间接计入费用的标准主要有三类:(1)成果类,例如产品的重量、体积、产量、产值等;(2)消耗类,例如生产工时、生产工资、机器工时、原材料消耗量或原材料费用等;(3)定额类,例如定额消耗量、定额费用等。 分配间接计入费用的计算公式,可以概括为: 费用分配率= 分 配 标 准 总 额待 分 配 费 用 总 额 分 配 率费 用的 分 配 标 准 额该 产 品 或 对 象对 象 应 负 担 的 费 用某 种 产 品 或 某 分 配 二、要素费用中其他用途费用的核算程序对于直接用于辅助生产的费用、用于产品生产(基本生产和辅助生产)但没有专门设立成本项目的各项费用,应该分别记入“辅助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总账科目和所属明细账进行归集;然后将其中用于基本生产产品的费用,通过一定的账务处理程序,转入“基本生产成本”总账科目和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有关的成本项目。这样,在“基本生产成本”总账科目和所属各种产品成本明细账的各个成本项目中,就归集了应由本月基本生产各种产品负担的全部生产费用;将这些费用加上月初在产品费用,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就可计算出各种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的成本。 对于用于产品销售的费用、用于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费用,以及用于筹集生产经营资金的费用,则应分别记入“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总账科目和所属明细账进行归集,然后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直接计入当月损益。对于用于固定资产购置和建造等非生产经营管理费用,则应记入“在建工程”等科目,然后通过一定的账务处理程序转入“固定资产”等科目。 各种要素费用的分配,都应编制相应的费用分配表,据以编制会计分录,并登记各种成本、费用等明细账和总账有关科目。中华第一财税网( www.tax.org.cn)荣誉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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