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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企业财会管理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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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企业财会管理工具箱

p交通运输企业财会管理工具箱因为专业、原创和权威,所以更好!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最大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目 录第 1章 交通运输企业收入方面财会管理工具箱1-1 交通运输企业收入方面财务管理工具箱1-2 交通运输企业收入方面会计管理工具箱1-2-1 交通运输企业收入概述1-2-2 交通运输企业提供劳务收入1-2-3 交通运输企业销售商品收入1-2-4 交通运输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1-2-5 政府补助1-2-6 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1-3 交通运输企业收入方面审计管理工具箱1-3-1 交通运输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审计1-3-2 交通运输企业其他业务收入审计1-3-3 交通运输企业营业外收入的审计第 2章 交通运输企业成本方面财会管理工具箱2-1 交通运输企业成本方面财务管理2-1-1 交通运输企业成本费用综述2-1-1-1 交通运输企业成本管理2-1-1-1-1 交通运输企业成本管理概述2-1-1-1-2 交通运输企业费用管理2-1-1-1-3 交通运输企业薪酬福利2-1-1-2 交通运输企业成本控制2-1-2 交通运输企业成本费用分述2-1-2-1 公路运输企业成本管理2-1-2-2 铁路运输企业成本管理2-1-2-3 航空运输企业成本管理2-1-2-3-1 航空运输行业财会知识2-1-2-3-2 民航企业成本控制2-1-2-3-3 民用机场成本控制2-1-2-4 水路运输企业成本管理2-1-2-4-1 水路运输行业成本管理综述2-1-2-4-2 内河运输成本的财会处理 2-1-2-4-3 航道管理公司目标成本管理2-1-2-4-4 沿海运输成本的财会处理2-1-2-4-5 远洋运输成本的财会处理2-1-2-4-6 港口业务成本的财会处理2-2 交通运输企业成本方面会计管理2-2-1 综合知识2-2-2 公路运输2-2-3 水路运输2-2-3-1 行业知识2-2-3-2 行业会计 2-2-3-3 内河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 2-2-3-4 沿海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2-2-3-5 远洋运输成本的会计处理2-2-3-6 港口业务成本的会计处理2-2-4 铁路运输2-2-4-1 行业知识2-2-4-2 行业会计综合2-2-4-3 铁路运输收入进款的会计处理2-2-4-4 铁路运输营业收入的会计处理2-2-4-5 铁路运输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2-2-4-6 铁路运输企业利润的会计处理2-2-5 航空运输2-2-5-1 行业知识2-2-5-2 行业会计知识2-3 交通运输企业成本方面内控管理2-4 交通运输企业成本方面审计管理2-4-1 交通运输企业管理费用的审计2-4-2 交通运输企业营业费用的审计2-4-3 交通运输企业财务费用的审计2-4-4 交通运输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审计2-4-5 交通运输企业其他业务成本的审计2-4-6 交通运输企业营业外支出的审计第 3章 交通运输企业利润及其分配方面财会管理工具箱3-1 交通运输企业年度经营亏损的弥补3-2 交通运输企业年度利润分配3-3 交通运输企业利润分配的会计管理3-4 交通运输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的审计3-4-1 交通运输企业未分配利润的审计3-4-2 交通运输企业其他业务利润审计3-4-3 交通运输企业所得税费用的审计3-4-4 交通运输企业利润分配的审计第 4章 交通运输企业资产方面财会管理工具箱4-1 交通运输企业资产营运概述4-2 交通运输企业资产调度控制4-3 交通运输企业货币资金管理4-3-1 交通运输企业货币资金财务管理4-3-2 交通运输企业货币资金内控管理4-3-3 交通运输企业货币资金审计管理4-4 交通运输企业应收预付项目4-4-1 交通运输企业应收票据管理4-4-2 交通运输企业应收账款管理4-4-3 交通运输企业预付款项管理4-4-4 交通运输企业应收利息管理4-4-5 交通运输企业应收股利管理 4-4-6 交通运输企业其他应收款管理4-5 交通运输企业存货财会管理4-5-1 交通运输企业存货会计管理4-5-2 交通运输企业存货内控管理4-5-3 交通运输企业存货审计管理4-6 交通运输企业固定资产管理4-6-1 交通运输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4-6-2 交通运输企业固定资产会计管理4-6-3 交通运输企业固定资产内控管理4-6-4 交通运输企业固定资产审计管理4-7 交通运输企业无形资产管理4-7-1 交通运输企业无形资产财务管理4-7-2 交通运输企业无形资产会计管理4-7-3 交通运输企业无形资产内控管理4-7-4 交通运输企业无形资产审计管理第 5章 交通运输企业负债方面财会管理工具箱5-1 交通运输企业流动负债5-2 交通运输企业固定负债5-3 交通运输企业或有事项5-4 交通运输企业债务重组第 6章 交通运输企业所有者权益方面财会管理工具箱6-1 交通运输企业所有者权益会计6-2 交通运输企业所有者权益审计第 7章 交通运输企业采购方面财会管理工具箱7-1 交通运输企业采购与付款循环内控7-2 交通运输企业购货与付款循环审计第 8章 交通运输企业销售方面财会管理工具箱8-1 交通运输企业销售与收款循环内控8-2 交通运输企业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第 9章 交通运输企业筹资方面财会管理工具箱9-1 交通运输企业筹资财务管理9-1-1 交通运输企业筹资管理概述9-1-2 交通运输企业权益资金筹集管理9-1-2-1 交通运输企业权益筹资管理概述9-1-2-2 交通运输企业吸收直接投资9-1-2-3 交通运输企业留存收益筹资9-1-3 交通运输企业债务资金筹集管理9-1-3-1 交通运输企业债务筹资管理概述9-1-3-2 交通运输企业短期负债筹资9-1-3-3 交通运输企业长期负债筹资9-1-3-3-1 交通运输企业长期负债筹资概述9-1-3-3-2 交通运输企业长期借款筹资9-1-3-3-3 交通运输企业债券筹资9-1-3-3-4 交通运输企业融资租赁9-2 交通运输企业筹资交易活动内控9-3 交通运输企业筹资交易活动审计第 10章 交通运输企业投资方面财会管理工具箱10-1 交通运输企业投资管理10-1-1 交通运输企业投资概述10-1-2 交通运输企业对外投资10-2 交通运输企业长期股权投资10-3 交通运输企业投资方面内部控制10-4 交通运输企业投资方面独立审计第 11章 交通运输企业人力资源方面财会管理工具箱11-1 交通运输企业人力资源方面财务管理11-2 交通运输企业人力资源方面会计管理11-2-1 交通运输企业会计从业资格11-2-2 交通运输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1-2-3 交通运输企业人力资源会计11-2-3-1 交通运输企业职工薪酬11-2-3-2 交通运输企业年金基金11-2-3-3 交通运输企业股份支付11-3 交通运输企业人力资源方面内部控制11-4 交通运输企业人力资源方面内审管理第 12章 交通运输企业报告方面财会管理工具箱12-1 交通运输企业财务会计报告12-1-1 交通运输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综合知识12-1-1-1 交通运输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综述12-1-1-2 交通运输企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12-1-1-3 交通运输企业关联方披露12-1-1-4 交通运输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2-1-2 交通运输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具体分述12-1-2-1 交通运输企业资产负债表12-1-2-2 交通运输企业利润表12-1-2-3 交通运输企业现金流量表12-1-2-4 交通运输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表12-1-2-5 交通运输企业会计报表附注12-1-2-6 交通运输企业分部报告12-1-2-7 交通运输企业中期财务报告12-1-2-8 交通运输企业合并财务报表12-2 交通运输企业财报内部控制12-3 交通运输企业内部审计报告12-4 交通运输企业社会审计报告12-4-1 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12-4-2 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12-4-3 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12-4-4 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第 13章 交通运输企业信息方面财会管理工具箱13-1 交通运输企业信息方面财务管理13-1-1 交通运输企业财会信息管理综述13-1-2 交通运输企业资源计划系统13-1-3 交通运输企业财务信息内部公开制度13-1-4 交通运输企业财务信息使用制度13-1-5 交通运输企业财务预警机制13-2 交通运输企业信息方面内部控制13-2-1 交通运输企业信息系统13-2-2 交通运输企业内部信息传递13-3 交通运输企业信息方面内部审计13-4 交通运输企业信息方面外部服务13-4-1 代编财务信息13-4-2 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13-4-3 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试读内容小资料铁路运输收入进款的财务核算一、铁路运输收入进款会计概述铁路运输企业所属各营业站、列车段(客运段)在办理客货运输中,按照客货运规章及有关规定向旅客、托运人、收货人核收的票价、运费、杂费以及其他各项款项,称为铁路运输收入进款。运输收入进款集中到铁道部后,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按规定向国家缴纳税金和利润;二是用于补偿运输支出和铁路扩大再生产等方面。(一)铁路运输收入进款的主要来源铁路运输收入进款主要来源于运输收入、铁路建设基金和代收款(见表 7-130)。 表 7-130运输收入铁路运输企业在完成旅客和货物的运输工作中,按照国家规定的运价,向旅客和货主核收的货币资金称为运输收入。运输收入按运送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货物运费收入;旅客票价收入;行李运费收入;包裹运费收入;邮运运费收入;客货运服务收入;保价收入;其他收入等。铁路建设基金 铁路建设基金是国家为支持铁路建设,允许向货主收取的专门用于铁路建设的收费。铁路运输收入进款的主要来源代收款在铁路运输收入进款中,除运输收入和铁路建设资金外,还有一些不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应得的收入,而属于代理收费性质的款项,由车站按规定核收,随客、货运费收入一并上缴,然后由铁路分局、铁路局或铁道部按实际情况拨付有关单位。代收款主要包括路外装卸费和路内装卸费,运输收入银行存款专户的存款利息,国际联运外国铁路运费,水陆联运水运段运杂费,水陆联运属于水运部门垫付费,无主货物、货底、遗失品变价收入,拣拾款和无法处理的多缴款、多收款以及国家和地方铁路联运的地方铁路段运杂费等。 (二)铁路运输收入进款的核收方式铁路运输收入进款的核收方式分为现付、到付和后付三种(见表 7-131)。表 7-131现付现付是指旅客和发货人购买客票和托运行李、包裹、货物时向始发站交纳票价和运费的方式。目前,我国铁路票价、运杂费实行发送核算制,即由发站负责计费收款,发局审核列账的办法,因此,现付是铁路运输收入进款最基本的核收方式。到付到付是指由于特殊需要或经铁道部、铁路局批准的由收货人向到站缴付货物运杂费的核收方式。目前,按到付核收的项目主要有:进口国际联运货物运杂费;到达水陆联运货物运杂费;变更到站货物运杂费;经铁道部、铁路局批准的其他按到付办理的货物运杂费。铁路运输收入进款的核收方式后付后付是指由于特殊需要,由铁路局或铁路分局按规定在运输终止后直接与发货单位结算运杂费的核收方式。目前,采用后付核收的项目只有军运运费和邮运运费。(三)铁路运输收入进款的管理办法现阶段,我国对铁路运输收入进款实行车站、铁路分局、铁路局分别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运输收入存款专户办理存款和结算,单独核算,按时逐级上缴,最后集中到铁道部的办法。铁路运输收入进款不能由基层单位、铁路分局和铁路局直接用于购买材料、支付工资等项支出,必须专户存储,并按规定时间及时上缴。在车站核收的运输收入进款,应由专人负责,对每月收进的各种款项要做到当日整理算清,次日送银行,并将进款的收、存登记到运输收入进款日记账,按规定日期汇缴铁路分局。铁路分局收到各车站的运输收入进款,除路内装卸费等代收款拨付有关单位以外,其余款项全部汇缴铁路局。铁路局除收到铁路分局汇缴的运输收入进款以外,还会收到后付运费和运营单位归还的垫款,这些收款也存入运输收入进款专户,按规定日期汇缴铁道部。铁路运输收入进款是直接上缴铁道部的专用资金,除退还旅客和发、收货人的客货运杂费之外,一般情况下,各级部门均无权动支。但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如垫付旅客和路外人员意外伤亡急救费和埋葬费、应付自然灾害急需款等经铁道部批准的意外情况下可支的项目,允许按规定办法和手续动支。(四)铁路运输收入进款会计的财务核算内容铁路运输企业的客货运输分为管内运输和直通运输两种。管内运输由一个铁路局完成,直通运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铁路局完成。铁路运输收入进款一般采用发送核算制,即由发送客货的铁路局核收列账。这样,在完成直通运输时,就会使发送铁路局完成一部分运输工作而获得了全部收入,而通过铁路局和到达铁路局完成了一部分运输工作,却得不到运输收入,为补偿通过铁路局和到达铁路局完成运输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地反映各个铁路局的财务成果,铁路运输企业一般将“营业资金”和“进款资金”两项内容单独记账,实行收支两条线,如图 7-16 所示。图 7-16 铁路运输企业的资金运动过程其中,运输收入进款核算的内容主要包括:进款资金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铁道部与铁路局以及铁路局内部上下级之间应交、已缴运输收入进款的结算关系;铁路局内部进款资金和营业资金之间应收、应付的结算关系;铁路局与收、发货人,其他企业及个人之间的结算关系;各个铁路局之间应收、应付的结算关系。二、铁路运输收入进款的财务核算方法(一)铁路运输收入进款涉及的会计科目 为了正确反映运输收入进款的经济业务,铁路运输企业需要设置两类专门的会计科目。一类是反映货币资金增减变动和结算情况的账户,并按货币资金所处的不同状态分别设置“车站在途”和“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另一类是反映结算关系的账户,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反映铁路运输企业内部各级收款责任的账户,比如“运输进款”科目;(2)反映铁路分局与铁路局、铁路局与铁道部之间以及铁道部与参加国际联运清算的各国之间的结算关系的账户,比如“应交运输收入” 、 “已缴运输进款” 、 “下级欠缴运输进款”和“欠缴上级运输进款”等会计科目;(3)反映铁路企业内部营业资金与进款资金之间的结算关系的账户,比如“应收运营款”和“应付运营款”等会计科目;(4)反映铁路企业与其他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结算关系的账户,比如“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等会计科目:根据运输进款财务核算的要求,每一会计科目又可分设若干个明细科目。运输收入进款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及其核箅内容如表 7-132 所示。表 7-132 运输收入进款常用会计科目表会计科目名称 核算的内容现金 铁路局和铁路分局的人民币及外币现金银行存款 铁路局和铁路分局运输收入进款在指定专户的存款车站在途款 车站已收未存进款、暂存车站的进款和汇缴上级的途中款其他货币资金 铁路局和铁路分局向上级汇缴的途中款应收账款铁路局和铁路分局应收外单位(不包括运营单位)的各种票款和运杂费,包括应收的各种少收款、运杂费、邮运运费、军运后付运费、国际联运清算款、水运运杂费、外局代收款等应收运营款铁路局和铁路分局应收营运部门的各种款项,包括后付运费、路外人员伤亡费、超过180天未收回的少收款等其他应收款 铁路局和铁路分局应收账款和应收运营款以外的款项运输进款 铁路分局应收和已收的运输收入进款下级欠缴运输进款铁路分局欠铁路局、铁路局欠铁道部的进款,该科目一般由铁路局和铁道部使用应付账款铁路局和铁路分局应退或应付外单位(不包括运营单位)的运杂费或进款,包括应付的各种多收款、国际联运清算款、水运运杂费、代收外局款等应付运营款铁路局和铁路分局应付运营单位的运营款项,包括路内装卸费、路外装卸费、运营临管线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应付款 铁路局和铁路分局应付账款和应付运营款以外的款项应交运输收入铁路局和铁路分局应交的运输收入,包括旅客票价收入、行李运费收入、包裹运费收入、邮运运费收入、货物运费收入、客货运服务收入、旅游车票价上浮收入等应交铁路建设基金 铁路局和铁路分局应交的铁路建设基金应交外币结汇损益 铁路局和铁路分局应交的外币汇兑损益应交保价收入 铁路局和铁路分局应交的保价费收入应交其他进款铁路局和铁路分局应交运输收入、铁路建设基金、外汇结汇损益和保价收入以外的其他应交上级的进款已缴运输进款 铁路局和铁路分局向上级缴纳的进款 欠缴上级运输进款 铁路局和铁路分局欠缴上级的进款(二)铁路运输收入进款的财会处理方法运输收入进款应在铁路局、铁路分局和站段等分级部门分别核算。从核算内容来看,站段是运输收入进款的初级核算,主要负责收缴各项进款;铁路分局和铁路局则是由专职会计人员根据站段报送的原始凭证及汇总表,按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财务核算。1.站段运输收入进款的财务核算在铁路运输中,客货运输收入进款大部分由站段核收。为了保证运输收入进款的完整和及时上缴,站段应配备专职的进款人员负责进款的管理,并在当地银行开设运输收入进款专户,办理运输收入进款的存入和解缴,每天的运输收入进款要按规定的结账时间当日结清,并在次日将进款全部送存银行。站段在组织运输收入进款的财务核算中,应设置“运输收入进款日记账” (见表 7-133) ,以便与铁路分局核账。表 7-133 运输收入进款日记账日期项目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旬计 合计客运收入其中填写式客票收入货运收入其中国际联运收入行李收入其中国际联运收入其他收入客货运服务路内整车装卸费路外装卸费收回垫付款收回少缴款收回欠缴款银行存款利息多收款多缴款收方收方合计退旅客票价款退货主款支出垫款发生欠款少收款少缴款应汇缴款支方支方合计2.铁路分局运输收入进款的财务核算铁路分局的运输收入进款核算主要包括审核凭证、试算平衡、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等几项内容。铁路分局应在审核车站运输收入进款收支报告的基础上,汇总编制铁路分局的“运输收入总表” ,以反映应收、应付、应交等结算情况,并据以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正确地登记有关账簿。下面举例说明铁路分局运输收入进款的财务核算方法。3.铁路局运输收入进款的财务核算铁路运输收入进款实行分级核算以后,客货票据的审核、票款的核对、进款资金与营业资金之间的往来结算等工作大部分由铁路分局完成。铁路局运输收入进款核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军运、邮运、国际联运客票及行包票据,编制军运、邮运运输收入总表;审核铁路分局的收入会计报表和收入总表;核对银行收款回单,掌握各个铁路分局应交运输收入进款、已缴运输收入进款和运输收入在途款;办理各种往来结算,及时清理应收和应付款项;按规定向铁道部解缴运输收入进款。下面举例说明铁路局运输收入进款的会计处理方法。铁路运输营业收入的财会处理一、铁路运输营业收入的特征铁路运输企业对旅客票价和货物运杂费采用发站核算制,运输收入进款单独运转,首先自下而上,逐级上缴;然后再自上而下,层层划拨,即使是管内运输的运输收入,也不能归收取运费的车站和车务段所有,而应当在所有参与运输生产的部门之间进行分配,也就是说,参与运输业务的企业只有经分配后取得的收入才是企业当期实现的运输收入。铁路各级运输收入部门将运输进款逐级解缴到铁道部后,铁道部按规定的清算办法将取得的全部运输收入在各铁路局之间进行分配的过程,称为运输工作结算。各级铁路部门通过运输工作结算而取得的收入称为运输清算收入,即一般工商业所称的营业收入,在运输企业也称为运输收入。 客货运输收入、运输收入进款和运输清算收入三个概念之间存在的着密切的职系。没有客货运输收入,就没有运输收入进款,更没有运输清算收入。客货运输收入即运输产品的销售收入,是运输企业营业收入的原生概念,而运输收入进款和运输清算收入则是派生概念,是铁路运输企业的特殊业务所导致的两个特殊概念。从本质上看,三个概念都指运输收入,运输收入进款只是一种过渡形态的资金,而运输清算收入才是运输企业取得的真正收入。总之,每年上缴到铁道部的客货运输收入必须以某种方式分配到各铁路局,铁路局再分配到铁路分局,铁路分局再分配到基层站段,才能保证各级铁路部门取得其应有的营业收入。运输总收入的层层分配的方法很多,目前可供使用的分配方法主要有管内归己、直通分配法,平均收入率法, “三大块”法,以运输进款作为运输收入法,清算单价法,双挂钩法等。由于这些分配方法比较专业,这里不再详尽阐述。应该说明的是,随着经营方式的变化,运输收入的计算和分配的方法也在不断地变革。二、铁路运输收入的财务核算方法铁路运输企业的运输收入应分别在铁路局、铁路分局和基层站段等不同主体间进行核算。(一)在核算时涉及的会计科目在核算时涉及的会计科目主要有“运输收入” 、 “铁路建设基金” 、 “完成工作清算” 、 “上下级往来” 、 “运输收入往来”等(见表 7-137)。表 7-137“运输收入”是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铁路局按规定方法分配取得的运输收入。该科目贷方登记铁路局向铁道部清算应得的运输清算收入,借方登记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数额,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该科目一般下设两个明细科目:一个是“铁路运输收入”明细科目,用于核算铁路提供客货运输服务实现的收入;另一个是“铁路建设基金收入”明细科目,用于核算铁路运输系统各级单位随运输收入进款收取的铁路建设基金。“铁路建设基金”用于核算铁路系统按规定随运费收到的铁路建设基金。日常随运输收到铁路建设基金时,先登记在“运输收入-铁路建设基金”账户中,月末结转到“铁路建设基金”账户中,年末再结转到“实收资本”账户中。“完成工作清算”是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内部运营单位上下级之间对完成运输工作进行的内部清算。上级单位使用本科目时,借方登记上级单位拨付所属单位的清算款,贷方登记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数额。下级单位使用本科目时,贷方登记按规定清算方法向上级单位清算的完成运输工作款,借方登记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科目的数额。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上下级往来”用于核算铁路运输系统上下级之间的往来款项,包括预拨的运营款,燃料、线上料等垫付款,完成运输工作清算款,营业外支出清算款,上缴上级的款项等。该账户借方登记应收的往来款和偿还的应付款;贷方登记应付的往来款和收到的应收款。上下级之间的投资不应在本科目核算,应在“拨付所属投资”和“上级拨入投资”科目核算。铁路运输在核算时涉及的会计科目“运输收入往来”该科目用于核算铁道部及铁路局之间有关运输收入的上缴、拨付及按规定抵拨款项的往来业务。该账户借方登记铁道部应收铁路局的运输收入以及铁路局将铁道部抵拨款项转为投资的金额,贷方登记铁道部收到铁路局上缴的运输收入以及铁路局收到的铁道部委托进款部门抵拨回来的款项。(二)关于运输收入的账务处理方法 关于运输收入的账务处理方法,铁路局、铁路分局和基层运营单位的处理不完全相同(见表 7-138)。表 7-138铁路局的主要会计处理将每月应得的运输清算收入用通知书上报到铁道部财务司时,借记“上下级往来-铁道部”科目,贷记“运输收入”科目:将所属铁路分局完成运输工作结算的运输清算收入作为本局的运输支出入账时,借记“完成工作清算”科目,贷记“上下级往来-铁路分局”科目;将运输收入减去对铁路分局的运输清算支出后,按规定计算营业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期末,结转运输收入及支出时,借记“运输收入”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完成工作清算”、“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铁路分局的主要会计处理按规定的清算方法向铁路局清算完成工作应得的运输清算收入时,借记“上下级往来-铁路局”科目,贷记“完成工作清算”科目;对所属基层运营单位按规定清算时,借记“完成工作清算”科目,贷记“上下级往来-基层单位”科目;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结转本年利润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完成工作清算”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关于运输收入的账务处理方法基层运营单位的主要会计处理取得清算收入时,借记“上下级往来-铁路分局”科目,贷记“完成工作清算”科目。结转本年利润时,借记“完成工作清算”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下面举例说明有关的账务处理方法。小资料民航收入的财务核算方法(一)民航收入的财务核算特征 1.民航收入的构成民航收入是指民航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见表 7-147): 表 7-147民航收入的构成航空运输收入航空运输收入是指航空公司的飞机在国际、国内航线上承运客、货、邮件、行李和执行专包机任务,按照规定的运价或国际航空业之间的协议价格或国际民航组织发布的运价应得的业务收入。航空运输收入分为国际航线运输收入(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飞行收入)和国内航线收入(不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飞行收入)。航空运输收入可能来自于该公司自己销售票证、自己承运所得,也可能来自于不同航空公司之间的联合运输分摊所得。通用航空业务收入通用航空业务收入是指航空公司的飞机完成专业飞行任务按照规定计算应得的业务收入。它包括:工业航空收入,指航空摄影收入、磁力仪器测矿收入、吊挂飞行作业收入等;农业飞行收入,指利用飞机在空中喷洒化学药品,为农业消灭病虫害、施肥、除草等农业飞行取得的收入;林业飞行收入,指为防止火灾而利用飞机在林业上空进行巡逻飞行或空中播撒树种、灭虫害等林业飞行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指进行人工降雨、救灾、拍电影等取得的收入。机场服务收入机场服务收入是指机场为飞机起降或过港旅客提供各种地面服务而按国家或民航总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航空公司或旅客收取的服务费收入以及机场出租场地和柜台取得的租金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价拨材料收入、技术转让收入、地面运输收入、广告费收入、代理售票手续费收入、旅客服务收入、延伸服务收入、代理保险手续费收入、航空公司地面服务收入、机场费收入、到付运费收入等。2.民航收入的财务核算特点民航收入的财务核算具有以下几个特点(见表 7-148):表 7-148民航运输收入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在各大航空公司之间进行清算和分摊由于联运业务的大量存在,在民航企业会计实务中,必须采用一定的方法将运输收入在各承运的航空公司之间进行分配,常用的分配方法有销售承运配比法、比例分摊法、联运账单清算法等。另外,民航收入的计算过程比较复杂,必须借助于计算机系统才能准确地进行数据处理,原因在于:不同类型的票证运价不同,如头等舱运价、公务舱运价、经济舱运价以及多种折扣运价等。票证所列一个或多个航段可能由另一家或多家航空公司承运,因此,需要对票证全额运费进行计算,按规定的分摊规则进行分摊。结算票证的数量较大,涉及的航空公司较多。结算票证可能涉及多个货币币种,且需要按多个币种之间的汇率进行换算。民航收入的财务核算特点民航收入必须在航空运输过程结束后,经过分摊和清算,才能确认个别航空公司的运输收入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议的规定,为简化客货运输出票程序,减少联程运输的票证数量,第一承运人、第二承运人甚至不提供任何服务的承运人均可为旅客出具客票或运单,并收取票证款。由于在销售时,出票航空公司尚未提供运输服务或可能全程都不提供运输服务,且票证上所列明的内容可能还会因旅客旅行计划的更改而更改,因此,航空公司在销售时点所收取的票款必须先确认为负债,通常被称为待结算销售款,并根据承运的情况以及清算协议,确认个别航空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民航收入的财务核算具有国际性民航运输尤其是国际航空公司,具有跨国运输的特点,按照国际航空业惯例,各国航空运输收入的确认和结算受国际航协规定的约束较大,日常多币种业务的处理、国际资金清算的业务比较多,汇率兑换业务量较大,汇兑损益经常发生。(二)民航收入的摊销和清算 1.民航收入的摊销民航运输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存在大量的联运。联运就是联合运输,是指由两家和两家以上的航空公司联合提供航空运输,将旅客或货物从始发地运到目的地。旅客将空中旅行所需费用全部交给出票公司而得到客票,在运输途中,可以得到两个以上航空公司提供的空中运输服务。空中运输任务结束后,出票航空公司将取得的待结算销售款按照相关的协议,在承运航空公司之间进行清算。清算后,属于航空公司的部分所得即为航空运输收入。联运收入的分摊方法主要有(见表 7-149):表 7-149双边比例分摊双边比例分摊是指航空公司与每一个联运伙伴分别签订比例分摊协议,按每一个联运伙伴承运的直达运价分摊联运收入。双边比例分摊一般适用于两个外航联运的情况,由联运的双方签订双边比例分摊协议。联运收入的分摊方法多边比例分摊多边比例分摊是指在两个以上多航段航程的各承运人之间根据国际航协规定的客运分摊手册和货运分摊手册公布的分摊系数按加权平均法分摊所收取的联运收入。多边比例分摊适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外航联运的情况。多边比例分摊的方法非常复杂,一般由国际航协比例分摊局定期组织召开比例分摊大会,并制定适合于全球的多边比例分摊协议,多边比例分摊协议一般三年更新一次。2.民航收入的清算当航空公司之间有了联运,即产生了相互之间的交易。航空公司之间交换债权报告和对账单,通过银行对双方的交易账目实施收付款,以结清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账目,称为联运收入的清算。联运收入的清算方法有以下两种(见表 7-150):表 7-150双边清算双边清算是航空联运伙伴在双边联运协议基础上清算联运收入的一种方式。其基本程序是债权人或承运人向债务人提交债权报告,债务人审核无误后直接向债权人承付款项。双边清算的特点是一对一的关系。联运收入的清算多边清算多边清算是航空联运伙伴在多边联运协议基础上清算联运收入的一种方式。其基本程序是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交债权报告,同时将所有报告提交中介清算所,由清算所将每一个清算成员的应收应付金额实行多边相抵计算,并把结果通知清算成员,作为债务一方的清算成员向清算所汇款结清债务,清算所再向每一个债权成员汇款,由此一个清算成员与多个清算成员的往来关系全部结清。多边清算的特点是一对多的关系。国际航协清算所位于加拿大的蒙特利尔。我国的多边清算一般在中国航空结算中心通过国内票证清算网络进行。(三)待结算销售款的财务核算前面已经阐述,航空票证在出售时,由于航空服务尚未提供,首先应作为待销售结算款处理。为核算待销售结算款,航空公司应设置“票证结算”科目。该科目贷方反映根据会计联计算出的待结算销售款;借方反映待销售结算款的结算情况,包括转入本公司运输收入及支付联运款的金额。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待结算销售款。下面分别从航站营销、代理人营销、代理手续费及折扣、票证管理等几个角度阐述待结算销售款的财务核算。1.航站销售业务航站指民航机场(即空港) 。航空公司的客票可以通过本公司的售票处或机场的航站直接对外销售。根据销售月报制度,每个航站要定期向会计部门报告销售和退票活动。在航站,销售报告的编制可经由联网的计算机处理来完成,也可用手工来完成。销售日报根据客票号码按照现销或赊销予以分类,两种方式都是将存款单和销售日报及客票会计联送交会计部门以供审核。会计部门收到凭证时,即可根据航空公司的会计政策和处理程序进行审核,并根据现销和赊销协议审核销售报告,检查存款单与销售日报以及会计联金额的一致性。航站现金销售票证时,其收取的现金应于当天或最迟不超过第二天存入当地的开户银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航空公司通常在各航站当地银行开设两个银行账户,即 A 账户和 B 账户,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的收入应及时存入 A 账户,B 账户是支取账户。下面举例说明航站销售的会计处理方法。2.代理人销售业务目前航空公司客票的大部分是通过代理人销售的。按照代理范围,代理人可分为一般代理和总代理;按是否加入开账及清算系统(billing and settlement plan,简称 BSP) ,代理人又可分为 BSP 代理和非 BSP 代理。BSP 是国际航协根据国际航空运输代理业发展的需要而建立的,供航空公司和航协指定代理人之间使用的销售清算系统。它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在全世界推行的“代理人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BSP 的特点是采用统一规格的中性运输文件进行销售,按照世界统一标准的计算机程序制作销售报告并通过银行集中统一付款,从而简化了出票、报表以及付款的过程,使航空公司和代理人节约了大量的成本和管理费用开支,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我国也有 BSP 系统。在财务核算方面,不论是哪种方式的代理人销售,其会计处理方法都基本相同。代理人销售的结算应按销售代理协议的规定进行,可以每周或每半月结算一次。航空公司定期收到代理人送交的销售报告、客票会计联以及支票或汇款时,应该按扣除手续费之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等账户,贷记“票证结算”账户。“票证结算”科目的管理是航空公司运输收入财务核算的重要环节。在运输收入财务核算中, “票证结算”科目处在中心的地位,它连接销售与运输两方面的财务核算,与运输收入财务核算中的其他会计科目有直接的关系。从某种程度上说, “票证结算”科目的管理水平决定着运输收入财务核算的水平,因此,加强对“票证结算”科目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对“票证结算”科目的管理应当从纵横两方面进行。从纵的方面来看,要科学地设置“票证结算”科目的二级科目或三级科目,分门别类地反映正常的票证营销、销售的调整、退票和换票等业务。此外,还应将“票证结算”科目中所记入的数据划分时段,一般可将数据分为当期的、超过一年的、超过两年的。航空公司应对“票证结算”的相关数据及时处理,凡超过两年的数据应定期清理。从横的方面来看, “票证结算”科目与“应收账款” 、 “银行存款” 、 “运输收入” 、销售费用等平行科目有着直接的联系,如果这些科目的入账方式不规范,将直接影响“票证结算”科目的准确性,进而影响航空公司运输收入的真实性。为此,每一笔入账事项都应当有凭据、有检查、可追踪,避免将“票证结算”科目当作一个筐,什么数据都往里面装。由于票证结算科目中的数据是由每张客票的会计联及乘机联数据构成的,票证数量较大,数据计算复杂繁琐,为确保每张票证计算的准确,进而确保收入报告的准确,在现行实务中,往往是利用计算机系统来处理这些庞大的数据,为此,软件系统的设计就成为准确核算运输收入的必要条件。(四)航空运输收入的财务核算航空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客货运输业务中产生的收入。航空运输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是:在客货运输完成以后再确认运输收入。前面已经阐述,在客票出售的环节,航空公司首先应将销售票款作为待结算销售款处理,当客货运输服务结束以后,再确认为运输收入。在确认航空运输收入时应注意:第一,运输收入应在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第二,提供运输服务的成本应与运输收入在同一个会计期间确认,符合配比原则。航空运输收入应根据客票销售人以及承运人的情况分别处理。1.承运本公司销售客票的财务核算航空公司承运本公司航站销售的机票,应在运输服务完成之后,根据撕收的乘机联总额,确认运输收入。2.承运代理人销售客票的财务核算目前航空公司客票的大部分是通过代理人销售的。航空公司通常按公布的票价给予代理人一定百分比的手续费,作为代理人提供代理售票服务的报酬。但在更多的情况下,航空公司是通过给予代理人一定折扣票价的方式,作为其提供代理售票服务的报酬。按照现行航空运输业会计的惯例,航空公司通常在确认运输收入的同时,确认手续费和折扣的成本,即在客票销售时,不确认销售费用或折扣,而是在每期根据收回的运输/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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