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23资产类——递延所得税资产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审定表被审计单位: 索引号: ZY1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财务报表截止日/期间:编制: 复核:日期: 日期:项目名称期末 账项调整 重分类调整 期末 上期末索引号 未审数 借方 贷方 借方 贷方 审定数 审定数审计结论: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表被审计单位: 索引号: ZY2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表 财务报表截止日/期间:编制: 复核:日期: 日期: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备注合计审计说明: 索引号: ZY2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测算表被审计单位: 索引号: ZY3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测算表 财务报表截止日/期间:编制: 复核:日期: 日期:项目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账面余额计算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费用(收益) 差异未审数 =-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可抵扣差异 税率 账面余额 =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项目负债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项目编制说明: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应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2.可抵扣差异指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的为=-,对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的为=-;3.递延所得税费用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加:减少),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变动不一定都计入当期损益,也可能计入资本公积等项目,应分析填列。审计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