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
会计信息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会计信息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针对会计信息系统的软硬件维护分别作出了规定,为软硬件维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具体制度内容示范如下。会计信息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第 1 章总则第 1 条为了加强对会计信息系统软硬件的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与稳定,最大程度上降低会计信息化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本制度所指的会计信息化是指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代替人工进行财务信息处理,以及替代部分由人工完成的对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过程。第 2 章会计信息系统的软件维护第 3 条软件维护是指保证财务软件的程序修正、参数修正、会计数据更正与恢复等功能的正常实现。第 4 条操作人员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用会计软件进行升级时,应严格按“财会人员提出申请会计信息主管(或会计主管)审核财务部经理复核财务总监审批”的流程进行审核审批后,方可实施修改或升级操作。第 5 条会计信息系统软件维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建立账务系统,设置会计科目体系进行账务初始化工作,由会计信息主管(或会计主管)负责。2.恢复遭到破坏的财务数据,由电算审查人员(或计算机操作人员)负责。3.对财务系统中的会计数据进行备份;最好能有三份,主机中一份,服务器上一份,会计信息主管(或会计主管)一份。4.电算审查人员(或计算机操作人员)负责对财务系统中的会计数据进行保存、管理。5.如有记账错误,可通过更改凭证或冲账等方式处理,坚决不允许进入数据库修改数据,以维护软件的安全运行。第 3 章信息系统的硬件维护第 6 条计算机硬件设备是实施会计电算化的物质基础,是会计核算的工具,其日常维护是会计信息化工作的重要保证。第 7 条装有会计信息系统的计算机须专机专用,不得与其他部门共用。第 8 条硬件设备要求本人使用、本人维护,并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和计算机用机管理制度。第 9 条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一周对计算机硬件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第 10 条在系统运行过程中,若出现硬件故障,应及时进行故障分析,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第 11 条在设备更新、扩充、修复后,系统管理员与维护员共同研究决定,并由系统维护人员实施安装和调试。第 4 章附则第 12 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财务部。 第 13 条本制度自总裁审批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