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检验控制制度
品质检验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保证产品的安全健康,减少产品质量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使公司产品质量检验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公司产品质量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对客户、社会及公众负责,最终提高客户满意度。第二章 职责划分第三条 质检部负责制定检验标准、实施产品质量检验控制。第四条 生产部负责制定生产作业标准、工艺规程,并对不合格品进行改进、处理。第五条 仓储部负责来料验收、产品入库保管及出库发货工作。第三章 来料进厂检验控制第六条 公司对所有原材料、辅材料、外协加工品、外购品均按照公司采购要求实施进厂检验,确保来料质量符合标准,从源头对产品质量进行控制。第七条 来料进厂检验是公司控制产品质量的首要关键点,由质检部的检验人员根据来料检验标准执行具体检验。第八条 检验人员检验完毕后,应对合格来料及不合格来料分别粘贴相应标识,并填写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第九条 对来料合格的,通知仓储部办理入库手续。对来料不合格的,根据公司不合格品控制办法进行处理,不得入库。第十条 检验人员无法判断来料合格情况的,应通知相关部门会同检验。会同检验的参与人员,均需在检验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第四章 生产环节检验控制第十一条 检验人员应按照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对生产各环节、各工序执行检验。第十二条 生产各环节、各工序需要遵循自检、首检、巡检及终检程序。第十三条 员工对自己作业加工的产品应进行自我检验,对不合格品随时标识,隔离放置,交由检验人员进行复检处理。第十四条 各工序的第一批(件)产品均需通过首次检验,首检合格的,由检验人员填写“产品工序流程单”和检验记录,签字确认后方可大批量加工生产。首检不合格的,须由检验人员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 ,进入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第十五条 检验人员需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及操作人员进行巡检,做好巡检记录,杜绝不合格品流入下道生产工序。第十六条 工序终结,检验人员应执行完工检验,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和试验,杜绝不合格品流入市场,避免对客户造成损失。第五章 产品出厂检验控制第十七条 完工产品立即出厂的,终检即是出厂检验。第十八条 完工产品需要入库储存并不立即出厂的,检验人员须在出库发货前执行出厂检验,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验证。第十九条 检验人员应做好出厂检验记录,发现质量问题的,应分析原因,办理不合格品处理手续,严禁不合格品出厂销售。第六章 不合格品处理控制第二十条 对于来料不合格品,检验人员立即做好标识,隔离放置,并通知采购部联系供应商办理退货换货手续。第二十一条 检验出的不合格半成品及产成品,检验人员应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 ,详细填写品名、批号、数量、不合格原因、缺陷内容及处理意见,交付生产部处理。第二十二条 生产部根据“不合格品通知单” ,对不合格品作相应返工、返修、或报废处理。第二十三条 生产部、质检部共同对造成不合格品原因进行分析,针对操作员工、检验人员及其他人员应负的责任分别予以追究。第二十四条 不合格品已经流入市场,对客户造成潜在危害的,公司应启动产品召回程序,回收不合格品。wenku.tax.org.cn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质检部、生产部共同制定、修订,报总经理审批。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开始实施。wenku.tax.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