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摊销方案
无形资产摊销方案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无形资产取得的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或不少于 10 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将摊销额计入管理费用,由本期损益负担。一、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的确定(一)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以下原则确定。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二)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 10 年。(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一)无形资产是一项长期资产,凡在账面上有记录的,一律按规定的有效期限运用直线法摊销,所做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 贷:无形资产 (二)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应专门注明备查,以便必要时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