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
1 / 8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正确计提折旧,明确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与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国家相关财会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及所属单位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正确分类,准确计价,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做好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对固定资产实物应以公司为单位实行统一的资产编码管理,做到账实、账卡相符;定期清查,掌握各项固定资产的质量和使用状况,及时办理变动和盈、亏、报废手续,合理有效使用固定资产。第三条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层层负责、优化配置、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进行管理。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第四条 设立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在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及所属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专事固定资产经营、管理的决策与监督,负责固定资产的购建、处置、报废的审批工作。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总会计师为副主任,委员由公司其他分管领导和公司财务、生产经营、基本建设等方面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技术鉴定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购建、处置、报废等事项议案的准备工作;技术鉴定小组由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购建、处置、报废的固定资产作出鉴定,并对议案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第五条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如遇紧急事项,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负责召集临时会议,办公室(以下统称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和技术鉴定小组成员列席会议。参加会议的委员达到或超过 3/5 时方可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委员会主任或主持会议的副主任请假,经得同意后可委派其他人参会并表决需审议的事项) ,原则上以多数票决定审议事项,委员会主任对审议事项有一票否决权。每次会议后都应有对审议事项的表决记录并要形成会议纪要,涉及重大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应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报送。第六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或单独设置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为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增减的核算与登记,按规定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购建(含更新改造) 、修理、转让、转移、租赁、对外投资和报废的有关手续,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2 / 8第七条 公司计划经营部是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或单位)提出的固定资产购建(含更新改造) 、修理、租赁的意见进行审核,通过技术鉴定和综合评审后确定立项和编报计划,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下达年度购建、修理和租赁计划。第八条 公司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就是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级使用单位负责具体保管,并进一步落实到部室、厂、车间、班组和个人。做到层层有人负责,件件有人管理。归口管理是指按固定资产不同类别由公司相应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主要对各部门(或单位)报送的固定资产购建(含更新改造) 、修理、租赁方案和报废申请等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时加强对各部门(或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的监督检查。第九条 公司固定资产归口管理职责具体划分是:公司生产设备及相关设施由公司生产部负责管理;公司行政办公生活设备、车辆以及家具、器具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宣传设备及器具由公司宣传部负责管理;公司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由公司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公司行政办公生活房屋和职工住宅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计划经营部协助管理;委托经营固定资产由公司计划经营部负责、公司办公室、公司生产部协助管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涉及重大固定资产购建、租赁、投资、转让、转移、处置等活动必须报经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财务部对其固定资产购建、租赁、投资、转让、转移、处置等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并监督管理。第十条 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单位(部门) ,是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和及时维修,向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购建、修理和更新改造申请,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指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单位(部门)定期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每年最少一次) ,对长期闲置、多余或损坏不能有效利用的固定资产,要及时上报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要监督检查,确保做到账、卡、物相符。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单位(部门)要将固定资产清理结果分门别类地上报公司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由公司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公司财务部,最后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签署固定资产清查处理意见。公司固定资产发生盘亏和损坏时,使用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说明原因,如属责任事故,必须根据损失大小对其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对不按规定私自处理固定资产的有关人员要严加处罚,对触犯法律者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固定资产管理好的单位(或部门)和管理人员要给予表扬奖励。第三章 固定资产分类与登记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对固定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第十二条 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包括每类 3 / 8或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并编制成册,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目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登记对象、登记单位、固定资产与其附属设备的划分,每项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价值、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开始使用日期、折旧方法、领用单位(或个人)以及技术性能,以公司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为依据,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格式见附件二) ,编制固定资产清册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购建、修理、转让、转移、租赁、对外投资、盘点和报废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购建(含更新改造) 、修理(不含行政、办公设备的日常修理) 、租赁的报批程序:(一)由各单位(或部门)在年末上报次年计划和预算,属更新改造项目的要附固定资产卡片复印件,报归口管理部门初审;(二)经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公司计划经营部进行审核,确定立项和编报计划;(三)计划经营部将审核的年度计划和预算送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统一上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评审;(四)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定批准后,由公司计划经营部下达年度购建、修理和租赁计划。审核批准新建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基建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有关手续,必要时报董事会批准。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年度计划和预算进行购建、修理和租赁固定资产,对公司没有批准的购建项目,各单位(或部门)自行购建的,公司各级财务一律不予核销。行政、办公等设备的日常修理,金额不大,且不在公司年度购建、更新改造及专项费用预算指标内的,可经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报同级财务部门审核后,在管理费用预算指标内核销。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原则上由归口管理部门或授权使用单位(或部门)组织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由技术部门共同验收,必要时可提请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使用,由使用单位填制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财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或个人各一份,下同) ,到财务部门办理有关财务手续。第十七条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据固定资产交接单、捐赠协议、发票等凭证,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办理入库、财务入账和使用单位领用手续。第十八条 新购固定资产一律持购货凭证(须有单位负责人、采购员、领用人签字)到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报销手续,未经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而自行购置的,财务部门一律不能报账。 第十九条 公司基建完工项目必须凭审计部门审计后的工程决算报告、固 4 / 8定资产交接手续和接受单位填制的固定资产卡片到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包括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公司各单位占有或使用的固定资产,其处置权归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固定资产进行调出、变卖、报废、串换或私分。第二十一条 处置固定资产,由实物管理单位、部门、车间或个人提出申请,报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同级财务部门,最后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手续完备后,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组织或授权归口管理部门回收、处置。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和毁损均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清理净收益或净损失应分别计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二条 对使用单位长期闲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单位、部门或个人应主动以书面形式上报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财务部,经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讨论后进行处置和调剂。对长期闲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固定资产,一经检查发现使用单位、部门或个人没有主动上报的,或对拒绝处置调剂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可建议对其缓拨或停拨有关绎费。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订货单、验收单、工程合同、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财务部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转让,必须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按规定办理转让手续,调拨单一式四份(格式见附件三) ,统一调拨单由转出单位填写,转入单位负责到财务部门办理有关转让手续。转让方式原则上实行有偿转让。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转移,需经归口管理部门同意后,由转出、转入部门持原固定资产卡片同时到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卡片的变更手续,转入部门和使用人需在原固定资产卡片上签字盖章。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对外租赁和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必须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不得低于该资产的折旧费。第二十七条 在清查固定资产时,发现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一)固定资产盘盈,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盘盈表(格式见附件四) ,报财务部门审核,经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签署处理意见后,通知使用部门到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领用手续。(二)固定资产盘亏,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盘亏表(格式见附件五) ,由归口管理部门签署初审意见,经财务部门核实后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定处理意见,然后通知资产使用部门到财务部门办理有关固定资产核减、赔付手续。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和保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一式四份(格式见附件六) ,需经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废手续。生产经营用的主要大型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的报废需经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报董事会批准后, 5 / 8方能到财务部门办理有关报废手续。未经批准之前,不得随意拆除或变价出售其实物。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经鉴定由于主体设备损坏、技术落后或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经维修或更新改造均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方可提出报废申请。第三十条 凡固定资产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转让、兼并和破产清算以及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等涉及资产产权主体变动,需资产评估的,必须办理资产评估立项,委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附件一:【表单 - 】 固定资产目录固定资产分类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 折旧方法 归口管理部门(编者注:固定资产分类需由企业根据会计准则并结合自身实际确定)附件二:【表单 - 】 固定资产登记卡(正面)分类号: 卡片号:部门号: 年 月 日填制 凭证号:主体设备价值品名规格型号 制造厂家 出厂编号购建时间 外型尺寸 总重量 功率设备来源 底盘号 发动机号 牌照号存放地点 建筑面积 技术特征耐用年限 附属设备情况 6 / 8折旧方法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制造厂家 出厂编号 原值主体设备价值附属设备价值运杂费途中保险费 固定资产调拨情况安装费 调拨时间 调拨单号 调出单位 调入单位 经管人其他费用合计原值重置价值备 注:【表单 - 】 固定资产登记卡(反面)固定资产折旧及启停用记录启用年月 停用年月 计提折旧 累计计提折旧 启用年月 停用年月 计提折旧 累 计 计 提 折 旧固定资产大修记录日期 记账凭证 大修费用 完工日期 日期 记账凭证 大修费用 完工日期附件三:【表单 - 】 固定资产调拨单年 月 日 ( )调字第号 7 / 8拨出单位名称 拨入单位名称调拨方式 有偿转让( )无偿调拨( )作价原则调拨原价(大写) 技术资料名称及件数调拨原因或依据固定资产 开始使用分类号 卡片编号 名称 规格及制造厂家 单位 数量 原价 累计折旧 耐用年限 年 月备注:拨出单位公章 拨入单位公章拨出单位(部门)领导签字拨入单位(部门)领导签字拨出单位财务主管签字 拨入单位财务主管签字使用(保管)人签字 使用(保管)人签字一式四联: 第一联:拨出单位(部门)留存联 第二联:拨出单位财务部门记账联第三联:拨入单位(部门)留存联 第四联:拨入单位财务部门记账联附件四:【表单 - 】 固定资产盘盈表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序号名称型 号 规 格 或建 筑 结 构施 工 及制 造 单 位牌照号估计资产原值数量计量单位投入使用日期存 放 或 坐落 地 点经手人附件五:【表单 - 】 固定资产盘亏表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8 / 8序号分类号卡片号名称规格型号或建筑结构 牌照号资产原值数量计量单位存放或坐落地点经管人附件六:【表单 - 】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年 月 日卡片号固定资产名称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申请报废单位报废理由: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技术鉴定小组处理意见:鉴定人员签字职能管理部门意见 公司计划经营部意见 公司财务部意见经办人负责人公章经办人负责人公章经办人负责人公章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部门入账 第二联:管理部门留存 第三联:使用部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