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3)
销售收入管理制度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目的。为加强公司销售收入管理,加快应收账款的回笼,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收入的分类管理、确认、实现等工作。第 3 条 相关术语解释。销售收入是指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及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为核算公司的销售收入,设置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第 4 条 销售收入的分类。公司销售收入的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公司销售收入分类情况一览表分类方式 具体说明按构成分类产品销售收入:公司生产产品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公司代理销售商品以及国内厂商商品收入技术服务收入:维修服务收入、培训费收入等其他技术性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无形资产销售、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等收入按收款方式分类现金收入银行收入(支票、汇票等)转账收入(预收货款、欠款销售)第 2 章 销售收入的确认第 5 条 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具体说明如下表所示。主营业务收入说明表主要内容 具体说明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不再对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收款证据,并且与销售该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实现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确认劳务收入实现第 6 条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指材料销售、技术转让、代购代销、房屋出租等收入。其实现原则与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原则相同。第 3 章 销售收入实现方式管理第 7 条 销售收入的实现主要以销售合同的签订为标志,做好销售合同的签订与日常管理,有利于销售收入的顺利实现。第 8 条 销售部应严格按合同法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签订产品销售合同 ,确保合同的严密性和法律性。第 9 条 签订合同前,要先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和付款能力进行调查,并衡量公司的生产能力和各项指标是否能满足对方需要,再决定是否签订合同。第 10 条 销售合同的内容必须详细、完整。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合同范本和增加合同条款。第 11 条 客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姓名、住址、电话、传真和账户等必须详细进行填写。所有销售合同必须加盖供需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第 12 条 合同中的产品名称、参数、数量、需要时间、价格、质量要求、工艺要求、付款方式、合同履行地、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必须填写清楚。第 13 条 签订销售合同需要注意下列四大事项,如下图所示。产品价格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准价格1产品的供应能力必须切合实际,对具有特殊要求的购买方,必须事先与生产技术部门协商,避免因达不到客户的要求而给公司带来信誉损害和经济损失2付款方式必须确保收款的安全性,原则上采取一次缴齐的方式,分期付款合同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才能签订,并由收费员全权负责,在付款期内收回货款3对于分期付款的合同,公司应与客户签订协议,明确告知客户若不按期交款,则公司有权暂扣供应产品4签订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第 14 条 销售退款处理。1.销售实现后,若多收或重复收取客户的费用,则应首先与收费部门联系。2.收费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如确需退款,应通知财务部做好备款准备。3.财务部凭收费部门开具的退款单作为会计凭证,冲减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销售成本,并向客户退款。第 4 章 附则第 15 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会同销售部制定、修改和解释。第 16 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