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以下是企业的应收票据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第 1 条为规范企业应收票据管理,防范应收票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企业应收票据管理应遵循核准、记录和保管职能相互分离的原则。 第 3 条应收票据的审核1.企业在接受应收票据时,财务人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的规定,仔细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以假乱真,避免或减少应收票据风险。2.因收回的票据为非统一发票抬头客户正式背书而未能如期兑现或交货尚未收回货款,且不按企业规定作业、手续不全者,其经办业务员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 %。 第 4 条应收票据的批准1.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书面批准。2.接受客户票据需经批准手续,以降低伪造票据以冲抵及盗用现金的可能性。 3.票据的贴现须经主管人员审核和批准,以防伪造。第 5 条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1.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包括收到票据、票据贴现、期满兑现时登记应收票据等有关的总分类账。2.销售会计应仔细登记“应收票据备查簿” ,以便日后进行追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