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民主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市实施办法 ,结合公司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旨在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员工关系和谐健康发展。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员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依法维护员工的政治权利、经济利益和精神文化权利。第四条 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员工参与公司的民主管理,依法维护员工的民主管理权利。第五条 本公司将积极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建设和员工民主管理工作,确保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权利。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职责第六条 听取和审议公司工作报告,讨论企业有关生产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财务预决算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七条 审议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职工教育培训计划,讨论决定员工福利基金的使用方案。第八条 审议公司薪酬调整和奖金分配方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劳动保护措施,员工奖惩办法、企业年金方案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形成通过或不通过决议。第九条 平等协商、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签订集体合同,听取公司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监督集体合同的实施情况。第十条 监督检查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发现问题督促公司及时解决。必要时可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第十一条 参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考评,听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报告和廉洁自律报告,并组织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第十二条 选举、监督和罢免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选举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选举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成员。第十三条 推荐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候选人。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四条 公司职工代表人数最低不得少于人,职工代表大会每届年,每年至少召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 2/3 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在职工代表中产生,主席团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由职工代表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大会期间各项活动,确定大会议题,草拟大会决议草案等工作。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公司工作实际需要,设立专门工作小组,包括安全生产小组、职工保险福利小组、财务审查小组、劳动法律监督小组、提案小组、平等协商小组和民主评议小组等。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成员一般在职工代表中提名产生,也可聘请具有一定专长和管理经验的非职工代表。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审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情况。第二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定属本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事项,并将相关审定事项报告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第四章 职工代表选举、权利_及义务第二十二条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第二十三条 职工代表由各级人员一定比例选举组成,应包括职工、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中高层管理人员不得高于%。第二十四条 职工代表每届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任期未满,在公司内部调动岗位的,代表资格保留,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第二十五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提案权、建议权、表决权等权利。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3.参加对公司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并提出质询、评议。4.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的,享受正常出勤待遇。第二十六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1.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提高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及参与管理能力。2.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3.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代表职工合法权益。4.遵守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第五章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第二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表决权、决定权应遵循的程序如图 4-5 所示。图 4-5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建议权、表决权、决定权程序第二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评议监督权应遵循的程序如图 4-6 所示。图 4-6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评议监督权程序第二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推荐、选举、罢免权,由组织人事部门、工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制订相关工作方案,并提交职工代表大审议通过。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开会及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经费,在公司管理费中列支。第三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记录、报告、决议、决定、议案、讲话等各类文件档案由工会负责拟制和管理,并登记造册,妥善保管。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修改权归职工代表大会所有。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自公司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