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费用授权批准制度
成本费用授权批准制度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为了对成本费用管理过程中的各个业务环节的授权审批事项进行规范,确保授权和审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本制度对以下事项的授权批准情况作出规定。1.成本费用定额、决策和预算的授权批准。2.成本费用计划的授权批准。3.成本费用支出的授权审批。4.成本费用分析的授权审批。第 3 条 属于本部门授权范围内的成本费用业务不用通过审批程序,由部门负责人自主决定。第 2 章 授权批准方式第 4 条 企业成本费用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实行股东大会最终审批制,除此之外的其他成本费用业务的开展实行总经理最终审批制。第 5 条 企业成本费用的授权批准实行以“一审一批制”为主,其他授权批准方式为辅的批准方式。第 3 章 授权批准权限和程序第 6 条 各部门根据企业相关规定、企业经营现状以及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待批待审事项,并根据待批待审事项的要求编制相关申请报告或报表。具体如下。1.财务部负责编制、汇总企业总体的成本费用预算和计划。2.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成本费用预算和计划。3.各部门对超出成本费用定额外的成本费用支出事项提出申请。4.各部门对成本费用预算和计划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编制报告。5.财务部对本企业总体成本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编制报告。6.财务部定期编制成本费用相关财务报表,报上级审核审批。7.其他成本费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须报审报批的事项。第 7 条 企业财务部作为成本费用管理的主导部门,承担成本费用业务的汇总和初次审核功能,具体具体工作事项如下。1.汇总并初审各部门的成本费用预算和计划,进而编制企业总体成本费用预算和计划。2.汇总和初审各部门对本部门成本费用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进而编制企业总体的成本费用执行分析报告。3.汇总并初审各类成本费用定额,进而编制企业总体成本费用定额标准。第 8 条 企业财务总监作为财务部的直接领导,对成本费用的业务承担复核以及授权范围内的最终审批的职责。1.复核财务部编制的企业总体成本费用定额、预算和计划。2.复核财务部编制的企业总体成本费用分析报告。3.在授权范围内,审批超过成本费用定额的成本费用支出项目;无最终审批权的,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经理最终审批。4.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部的成本费用核算业务进行检查和复核。5.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成本费用预算和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第 9 条 企业总经理负责对成本费用业务的重大事项和关键事项的审批,并授权财务总监对一些常规文件和报告进行最终审批。第 4 章 授权批准控制第 10 条 审批人应当根据成本费用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第 11 条 对超越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的,要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相关责任人撤职或辞退处分。第 12 条 授权批准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权限范围内的审批事项,故意拖延的要给予经济处分或行政处分;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相关责任人撤职或辞退处分。第 13 条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成本费用业务。杜绝阳奉阴违和故意拖延行为的出现。第 5 章 附则第 14 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负责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第 15 条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第 16 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总经理办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