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
固定资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内控制度名称 固定资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 执行部门内控制度编号 监督部门制度受控状态 生效日期第 1 条 目的为了明确固定资产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固定资产投资申请批准权限如下表所示。固定资产投资申请批准权限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申请 预算外固定资产投资申请职位/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预算100 万元以上 50 万元100万元10 万元50 万元10 万元以下董事会 审批 审批 - - -总经理 审核 审核 审批 审批 -财务总监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批财务部经理 编制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资产管理部经理汇总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核投资部 编制 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编制 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第 3 条 固定资产维修保养、报废、转移、处置和投保申请批准权限如下表所示。固定资产维修保养、报废、转移、处置和投保申请批准权限维修保养、报废、转移、处置和投保申请职位50 万元以上 10 万50 万元 10 万元以下董事会 审批 - -总经理 审核 审批 -财务总监 审核 审核 审批财务部经理 审核 审核 审核资产管理部经理 审核 审核 拟定固定资产使用部门 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第 4 条 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解释。第 5 条 本制度配套办法由资产管理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第 6 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