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费用核算制度 (2)
成本费用核算制度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本着下列两个目的,特制定本制度。1.规范企业成本费用核算工作,保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2.加强企业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第 2 条 成本费用核算依据。1.国家企业会计准则 、 企业内部会计制度 。2.有关的消耗定额、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的政策文件。3.充分考虑企业内部的经营特点和经营的内外部环境的要求。第 2 章 成本费用核算对象、方法和项目第 3 条 成本核算对象。1.产成品:指已经完成生产过程,并已经验收合格入库可供出售的产品。2.在制品:指月终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需等待检验等原因,不具备入库条件的各种形态在制品。3.对耗用同一种原料生产出两种以上分类产品应分别列为成本核算对象。第 4 条 成本核算方法。1.对能直接归属某个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费用直接列入相应成本对象的成本中。2.对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费用采用分配办法归集,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人员比例、工作量比例分摊。第 5 条 成本核算项目。1.原材料:指经过加工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材料及主要材料。2.动力:指生产耗用的水、电、汽、风等。3.燃料:指产品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的各种固体、液体、气体燃料。4.辅助材料:指生产过程中投入的有助于产品形成的材料。如各种助剂、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包装物等。5.制造费用:包括企业下属生产车间、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间接生产费用。6.直接职工薪酬:包括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职工薪酬,具体包括工资(含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非货币福利费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第 3 章 成本费用核算程序第 6 条 通用程序。1.按成本费用发生项目进行归集,归集过程中保持成本核算与实际生产经营进程的一致性。2.正确划分生产经营用、非生产用,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凡应由本期负担的支出,均应全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应由分摊负担的支出,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进行核算。第 7 条 生产成本核算。1.根据各部门统计资料和原始记录,收集、确定各种产品的生产量、入库量、自制半成品、在产品盘存量以及材料、工时、动力消耗等数据,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有效性。2.根据基本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和规定的成本费用项目对发生的一切生产费用进行归集。3.将归集的费用予以结算和分配,能够确定由某-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直接记入该成本核算对象;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按照产量等合理的分配标准,在有关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4.期末有在制品产品的,应将归集起来的生产成本按产值在完工产品和在制品之间分配,从而计算出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第 8 条 材料成本核算。1.材料成本主要包括材料购买价格、运杂费、装卸费、定额内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等。2.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成本。3.凡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材料和自制半成品,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不能直接认定的,按产值进行分配。第 9 条 燃料和动力成本核算。燃料及动力按实际成本计入产品成本,能直接认定用于产品生产的燃料及动力的,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不能直接认定的,按产值分配。第 10 条 直接职工薪酬成本核算。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职工薪酬,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不能直接认定的,按产值进行合理分配。第 11 条 制造费用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生产费用,通过“制造费用”科目归集,凡能直接认定用于产品生产的制造费用,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不能直接认定的,按产值进行合理分配。第 12 条 辅助生产成本的核算。1.核算原则:企业的辅助生产车间(部门,下同)应单独核算成本并进行分配。2.核算办法:辅助生产车间(部门)生产的水、电、汽及提供的劳务等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材料、燃料及动力、直接职工薪酬、制造费用) ,通过相对应的成本要素或成本中心归集。第 13 条 在制品成本的核算。1.对于各月之间变动不大、在制品数量较少、生产周期较短的情况,不计算在制品成本。2.对于各月之间变动较大、在制品数量较多、生产周期较长的情况,计算在制品的原材料成本。第 4 章 成本费用核算分析第 14 条 成本费用核算分析的内容。1.根据成本费用目标检查和评估实际执行情况,分析成本费用差异的原因。2.找出影响成本费用的因素和降低途径,提出改进建议挖掘潜力,提高经济效益。第 15 条 成本费用分析的方法。1.通过分析收入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指标,评估成本费用的现实情况。2.根据工资、材料、燃料、电力、折旧以及其他各要素费用的变化情况,通过同主要消耗定额和开支标准进行对比,计算各因素的影响程度。3.通过将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比较,检查计划执行程度。4.通过将本年成本主要指标与去年同期和历史最好水平比较,观察成本变动趋势。第 16 条 成本费用分析的实施。成本费用分析采取日常的、定期的、专项的、动态的等多种分析形式。1.日常分析主要用于控制支出进度。2.定期分析主要用于较全面的分析,为下一步改进管理提供信息资料。3.专题分析主要用于针对成本费用某项突出问题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及时扭转偏差:动态分析主要用于分析任务等因素变化对成本的影响及变动趋势。第 5 章 注意事项第 17 条 严格遵守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有关消耗定额标准。第 18 条 成本核算的资料必须准确、完整、真实、合法,记载、编制必须及时。第 19 条 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收支配比原则。根据计算期内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实际消耗、实际价格进行核算。第 20 条 确定成本支出范围,划清成本界限。划清基建、大修、更新改造、专项款等资本性支出与成本费用的界限;划清本单位成本负担的支出和不由本单位成本负担的支出界限;划清运输支出与多经成本、技协成本的界限;划清营业成本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划清本期与前、后期支出的界限。第 6 章 附则第 21 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第 22 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