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管理类制度
Page 1 of 25费用管理类制度第一节 总论 摘自永 2003 财(规)字第 0001 号一、总则第一条 为有效的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竞争力,加强费用的监管并明确监管人责任,严格把好费用开支关,堵塞费用开支上的漏洞,切实把不合理的费用支出压下来,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费用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归口控制,适时监控的分类分部门的条块管理模式。这里的费用是一个管理概念,指公司除商品采购成本以外的所有费用。第三条 各级费用管理的责任承担者,都必须做到责任内容清楚,职权范围明确,考核奖惩分明,贯彻责、权、利三结合。费用管理责任承担者对所承担的经济责任,要具备下列三项条件:能了解所分管费用指标的要求和资料来源;能了解所分管费用指标的实际执行情况和计算依据;能调节、控制所监管费用指标的耗费数。二、费用报销基本要求及原则第四条 报销费用必须以合理、合法、真实的凭证为依据,原始发票不得臆造、涂改,不得伪造发票。第五条 发生的费用必须按规定分类填写公司统一的报销单据,不得随意填写。第六条 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大小写一致,不得涂改,并注明附件张数和所属部门和职务,内容和项目必须齐全。第七条 原始凭证必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签字,相关手续必须完备。第八条 出纳人员要严格遵守费用报销制度,认真审核各种凭证,对不合法的原始票据应拒绝报销,检查封面金额与所附单据是否相符,并要承担责任,凡不符合规范报支的,按报支额的 15%处以罚款。第九条 各种原始凭证由所属费用项目的相关配合部门审核并呈报审批,门店费用一律由门店财务主管初审,门店经理签字后方可呈报总部审批,否则总部不予审批。第十条 各种当月费用报销必须在每月 25 日前送呈有关领导审批,各级领导应及时审批,防止造成费用入帐逾期现象。第十一条 分公司副总及副总监以上人员费用均需公司总裁审批。Page 2 of 25第十二条 各财务部门应加强各项费用凭证的审核工作,对不符合公司制度的及越权审批的费用和支出一律不得报支。凡在审计中发现,将对相关财务审核人员进行处罚,并按报支金额的 15处以罚款。第十三条 对于手续或填写不符要求的一律退回修改、补全手续、重填凭证;对于不得报支的费用项目,一律退回拒付;对于超期申报的费用,根椐规定进行报支。第十四条 责任明确原则。对于车船等交通费、业务招待费、手机费等必须谁发生谁报支,不准代报,不准多人合并报支,如发生合并填单,一律以一人标准核报。施工制作小组费用,由组长负责本组报销。第十五条 费用最低原则。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外省出差,住宿费根据级别按单人标准核报。若为长期外出(如现场制作、支援) ,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乘坐公交车。第十六条 费用划分原则。对外省出差,住宿费单独填制“差旅费”单据;交通费及市外补贴在同一“差旅费”单据上填列,市外补贴以出差时间满 12 小时起计算。第十七条 费用清晰原则。各报销单据上必须注明所属部门。差旅费必须明确填写所属日期及业务内容,交通费写明出差地点、时间、乘坐线路和车费,对于统一票价的车票,写明核报金额。严格保管各类费用凭据,不得以其他单据代替;手机费必须写明报销月份和手机号码和职务;业务招待费必须写明招待客户,陪客人员姓名。否则一律退回不得报支。第十八条 费用申请原则。业务招待必须事先申请,根椐权限经部门经理或主管总监审批后方可使用,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报支,如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电话请示。凡招待本公司职工的费用,原则上不得报支,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申请审批后使用。第十九条 费用上限原则。凡手机费额定报支在 150 元以上的人员,一律不得使用充值卡号。对于外省出差的通讯费超支部分,在核定标准 5 倍以下的,30%由个人负担,70%由公司报销,并提供漫游电话清单;超过核定标准 5 倍以上的,一律由个人承担。第二十条 及时报支入帐原则。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财务核算的正确性、及时性,费用报支原则上当月费用当月报支,因出差等原因,超出报支日期的应写明情况,否则按下列标准:第二十二条 费用发生后,15 天内按照费用全额报销;第二十三条 费用发生后,22 天内按照费用全额 80报销;第二十四条 费用发生后,30 天内按照费用全额 60报销;第二十五条 费用发生后,37 天内按照费用全额 40报销;第二十六条 费用发生后,45 天内按照费用全额 20报销;第二十七条 费用发生 45 天后,全额不得报销。Page 3 of 25第二十八条 当月 25 日前费用一律在当月 30 日前报支,凡存在逾期费用全额入帐的,财务人员承担补交或追回不应予以报销的部分。第二十九条 特殊情况:手机电话费报支一律按公司标准报销,当月费用次月报支。第三十条 预申报原则。第三十一条 各职能部门和分公司对数额较大或由于特殊原因而未支付的当月费用,应由各经办人员将详细清单在每月 25 日前交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据此作为费用预提,对未在财务部备案的费用,财务部有权拒付。三、费用开支计划及监管责任第三十二条 公司各职能中心、各分公司、各部门、各门店必须在每月底根据下月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费用开支预算,由财务中心汇总备案,经公司办公会议或总裁审批,即为公司当月的费用开支预算,并下达各部门费用开支指标。第三十三条 公司对各种费用分类管理,并根据费用特性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定额和定率管理,各级责任人员对管理权限内的费用负有监管责任,并同绩效考核挂钩。公司同时授予副总裁、分公司总经理、各职能中心总监对计划内费用开支的审批相关权限。第三十四条 公司费用开支预算留有弹性,并根据实施情况调整或变更授权。第三十五条 审批权限及程序:凡公司费用开支预算内审批程序为:第三十六条 费用由当事人或费用发生部门申请;并确保真实性、合理性。第三十七条 主管部门经理或门店经理审查确认;并确保真实性、合理性。第三十八条 财务部门审核审批流程的完整性、是否超预算等; 第三十九条 对大额支出及超预算部分由总裁、副总裁、 职能中心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第四十条 出纳检查单据的完整性和合法性;第四十一条 付款。第四十二条 凡公司预算外开支,一律最后报总裁审批或授权副总裁审批。四、人工费用管理第四十三条 人工费用包括所有人员基本工资(包括级差) 、奖金、促销费、饭贴、劳动保险费等支出。第四十四条 人事部门确定各岗位的工资标准,对各门店、各经营实体进行定编定岗,对各部门、各门店基本工资、饭贴、劳动保险费进行总包干,即不能超过所定数额,超过定额的需说明理由,并向分管副总裁申报批准后方可发放。第四十五条 各分公司根椐总部奖金发放标准及考核规定,人事行政部制定审核各部门奖金分配方案,由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存档。奖金政策应能结合销售额、毛利率或毛利额等实行浮动性总额控制。Page 4 of 25第四十六条 财务管理中心、信息管理中心总监对本中心和分公司职能人员所发生的人工费用,负第一责任;各分公司总经理对(除上述两个职能部门外)分公司范围内人工费用负第一责任;其它职能中心总监对本中心发生的人工费用负有第一责任,并对各分公司对口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人工费用负监控责任;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和分管副总裁对公司全部人工费用负有总额控制责任。负第一责任人员应在工资表、奖金发放表等人工费用支出表上签字确认。第四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门编制工资表、奖金发放表等人工费用报表时应严格按部门编制且各分公司格式统一,准确计算出各经营实体真实的人工费用。人力资源中心对格式的统一性负责,分公司人事行政部对金额的正确性负责,并负责准确计算个人所得税。分公司财务部经理应审核各核算单位人工费用是否超出计划标准,并及时上报总部财务管理中心。第四十八条 开展促销活动时,促销费发放方案必须先经由财务部同意,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开展。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实施执行,以加强对人工费支出的控制。促销费开支由营销部统计销售数据,经财务部复核后交人事行政部统一编制,编制完毕后返营销部审核确认。五、物流费用管理第四十九条 费用内容: 物流费用包括第五十条 运杂费用:指门店之间的商品调拨费用和配送费用等,包括:送货车辆的通行费、停车费、燃料费等;外叫人力车、机动车费用。第五十一条 保管费用:包括外仓租金、内仓租金、仓库人工费用以及其他有关仓储支出等。第五十二条 由于物流费用受销售情况影响较大,公司对物流费用依据销售变化情况实行定率管理,各分公司物流部门负责管理所属物流费用,应提高效率,有效降低物流费用,各分公司物流部门经理对所属各类物流费用发生负有第一责任,物流管理中心是物流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整个集团物流开发和资源整合。 物流管理中心总监应对所有发生的物流费用负有最终监管责任。第五十三条 自有车辆按照物流管理中心的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对购买的燃料财务上必须进行列帐处理,并根据每月实际耗用数进行核消;购燃料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按规定进行抵扣(成立物流公司的分公司除外) 。长期外叫车辆应签订合同,所有合同均需物流管理中心确认及备案,并交付一定数量的押金,并交分公司财务部备案。第五十四条 分公司外借仓库的租赁合同,必须经物流管理中心总监、集团总裁审批,报财务管理中心备案后实施。第五十五条 物流部对车辆的管理必须符合物流管理中心的车辆管理要求。第五十六条 物流部在掌握车辆维护、用车、油耗情况基础上,制定当月车辆费用开支计Page 5 of 25划。第五十七条 油费报销,需由驾驶员在发票背面注明行车起讫路程,由车辆管理人员根据里程表、耗油标准、加油时间、数量、用车记录复核,经物流部经理签字验核。第五十八条 对车辆实施中大维修前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预计费用,报销时在发票上列明详细费用清单,由物流部根据车辆维修情况复核,经物流经理签字验核。 第五十九条 驾驶员行车补助在工资中列支发放。六、广告费用管理第六十条 费用内容:包括各类媒体广告及宣传性支出,DM、展台等支出以及应向厂方可收部分的收入。第六十一条 营销管理中心根据批准年度销售计划制定各分公司年度广告收支计划和成本预算,经总裁审批后交连锁管理中心及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第六十二条 连锁管理中心根据营销部门的年度支出计划和成本预算,筹划传播途径,分解广告费用并报公司总裁审批。第六十三条 各分公司营销部根据年度广告收支计划,制订每月广告收支计划,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交财务部备案;分公司连锁部负责筹划传播途径,分解广告费用。注:广告回收计划必须详细到供应商、品类交财务部挂应收,应收广告费必须得到供应商确认。第六十四条 广告费的回收由营销部相关业务员负直接责任。第六十五条 财务部凭广告成本预算和应收计划进行支付,没有应收计划、超出预算和应收未完成的,财务部有权停止付款。具体详见第八章有关条款七、租赁费用管理第六十六条 租赁费,仅指营业场地租赁费,各门店租赁支出和各供应商租赁摊位以及店面转租、展示厅等租赁收入,不包括仓库租赁费、办公租金。第六十七条 连锁管理中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负责门店的开发工作,包括选址、租赁费的谈判工作等;行政部负责审核合同条款的严谨性、合法性;租赁办公场所和卖场经营用地、分公司的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店面转租、设立展示厅等合同和协议,必须经连锁管理中心总监、集团总裁审批,租赁合同最终由总裁签订。第六十八条 合同签定后原件必须交行政部统一管理,并由分公司财务部、分公司人事行政部、分公司连锁管理部、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第六十九条 合同签订后,租赁费的支出由人事行政部按合同负责支出审核;对于无合同Page 6 of 25的,一律退回。财务部承担复审工作,对于不符合同要求的一律拒付。八、办公费用管理第七十条 办公费用包括水电费、固定电话费、移动通讯费、办公租金、办公用品、其他行政办公费等。第七十一条 公司对办公费用原则上实行预算责任包干制,总部各职能中心总监,各分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单位发生的办公费负第一责任,各分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对所属分公司发生的办公费用负有监管责任,行政部对整个集团公司发生的办公费用负有监管和控制责任。第七十二条 水电费。由行政部根据门店面积、季节变化制定各部门的控制标准,对于超过标准的,由该部门自行分解承担。标准的调整由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最终审批。水电费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供财务作为抵扣入帐。第七十三条 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制订使用标准,原则上与门店大小、销售直接挂钩;对于超过标准的,由该部门自行分解承担。标准的调整由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最终审批。第七十四条 移动电话费。由行政部制订各岗位的核报标准,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各分公司人事部按统一标准审核执行。通讯费涉及漫游费造成超过标准的,根据出差事实,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第七十五条 办公租金。分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负责办公场所选址、租赁费的谈判工作等;行政部负责审核租金的合理性、合同条款的严谨性、合法性;租赁合同最终由总裁签定。合同签定后原件必须交行政部,分公司财务部、分公司人事行政部备案。第七十六条 办公用品。实行包干制,总部各职能中心总监对本部门、各分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单位发生的办公费负责,各分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对所属分公司发生的办公费用负有监管责任,行政部对整个集团公司发生的办公费用负有监管和控制责任。第七十七条 按总公司报支标准报支,各单位每月应对超出预算外所有办公费用应上报总部行政部,由总部行政部经理签字,并报集团主管副总裁确定是否报销并负责处罚。九、差旅费用管理第七十八条 费用内容:差旅费包括行政生活车辆耗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年检费、养路费;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乘车费、住宿费、船票、机票和市外补贴;因工作需要租借房屋的租金及相关费用;外派人员补贴;行政车辆费用;经理级以上自购车辆补贴等。第七十九条 出差费用中出租车费应严格控制,车费、住宿费、出差补贴、外派补贴、乘Page 7 of 25坐标准、宿舍租借费应按总公司规定报支;第八十条 行政车辆使用费报销: 第八十一条 车辆使用费包括汽油费、维修费、路桥费、泊车费、驾驶员补贴。 第八十二条 行政部在掌握车辆维护、用车、油耗情况基础上,制定当月车辆费用开支计划。第八十三条 油费报销,需由驾驶员在发票背面注明行车起始路程,由行政部根据里程表、耗油标准、加油时间、数量、用车记录复核,经行政部经理签字验核。第八十四条 车辆维修前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预计费用,报销时在发票上列明详细费用清单,由行政部根据车辆维修情况复核,经行政经理签字验核。第八十五条 驾驶员出车补助在工资中列支发放。第八十六条 各分公司总经理、各职能中心总监,应对所属单位发生的差旅费用负责。十、招待费用管理第八十七条 费用内容:招待费包括因公请客的餐费、礼品费、旅游费、赠送存货、外协商品补贴应酬招待开支等。第八十八条 各单位因公请客的餐费、礼品费、旅游费、赠送存货、外协商品补贴等应事先申请并得到批准。原则上不允许先斩后奏,因特殊原因无法事先办理的,事后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参与招待活动的人员中(副总裁以上除外) ,以最高级别的人员为报销申请人,不得指定下级人员提出申请并自已审批报销。第八十九条 应酬招待开支报销应根据公司对外接待办法文件中规定标准办理;请客应酬一般在公司定点酒店、宾馆进行。 第九十条 各单位超出预算外的招待费用应上报总部行政部经理审核后报集团主管副总裁批准。第九十一条 各分公司总经理、各职能中心总监应对所属单位发生的招待费用负责。十一、保险费用管理第九十二条 费用内容:保险费包括对总部和分公司财产等投保而交纳的各项保费;员工投保而交纳的各项保费不在此列中。第九十三条 行政部应制定财产保险计划和预算,总裁办相关责任人员审核,并报集团主管副总裁审批。第九十四条 总部行政部及各分公司行政部门对于投保财产的位置转移或内容更改等进行适时统计汇总,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变更补充保险合同,避免因合同不符造成对公司的不利和损失。第九十五条 总部行政部负责保险费的监控管理,并制定公司保险费管理制度,当出现索赔事项时,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把损失降到最低。第九十六条 总部行政部应监督催收返还保险款,收回后交财务部门入帐。Page 8 of 25十二、修理费用管理第九十七条 费用内容:修理费用包括车辆的维修保养、以及电脑、传真、复印机以及家用电器等各类财产的维修以及购置的修理配件。第九十八条 分公司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各分公司物流部负责,制定月度维修保养计划和费用预算,报物流管理中心审批;计划内日常维修费用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第九十九条 分公司其他财产的维修保养由各分公司行政部负责,制定月度维修保养计划和费用预算,报总部行政部审批;计划内日常维修费用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第一百条 总部财产(包括行政车和其他财产物资)由总部行政部负责,制定月度维修保养计划和费用预算,报分管副总裁审批。第一百一条 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财产损坏需修理的,由个人自行修理,公司不垫支修理费。第一百二条 对于资产的大修理或大额保养,上述负责部门需提前申请,说明原因和预计费用,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一百三条 财产维修应获取增值税发票,供财务作为抵扣入帐。十三、房屋装修费用管理第一百四条 费用内容:房屋装修费用是指用于经营、商品保管、办公、食堂等自有及租借房屋的日常装修支出等。第一百五条 房屋装修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注明费用预算,经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第一百六条 分公司及门店经营场所、仓库、办公场所的装修费用必须将申请报总部相关职能中心、集团总裁审批后,在核定预算费用内列支;申请及编制预算的负责部门分别为:经营场所由连锁部负责,仓库由物流部负责,办公场所由人事部负责;各职能中心负责相应职能部门的装修申请、预算的审核工作。第一百七条 分公司及门店装修费用报销,在预算费用内支出由各分公司连锁部初核,由连锁管理中心复审,财务部按预算复核;超出预算外装修费用交总部相关职能中心总监审核,报集团总裁审批。第一百八条 总部办公场所及分公司办公场所的装修费用由总部行政部负责提出申请、编制预算。不管是否超出预算,装修费用报销由总部行政部审核,报集团总裁审批。第一百九条 房屋装修一般由房产分公司基建部安排发包、施工、验收、核价、结算、付款等各项工作。各申请部门对完工房屋进行复检、审价等监督工作。十四、税金和财务咨询管理费用的管理第一百一十条 费用内容:税金和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工商年检费、各项税金缴纳、报表审Page 9 of 25计、税务财务等咨询费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查帐、验资、资产评估、清帐发生的费用、银行利息费用等。第一百一十一条 财务管理中心对税金和财务费用进行统一筹划和监管。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于各分公司发生的非经常性费用,包括报表审计、资产评估、税务财务等咨询费用使用前必须用书面申请,经财务管理中心总监审核,总裁审批后支付。借款、银票手续费、质押费用及其它银行手续费按银行收费标准支付。十五、其他费用管理第一百一十三条 工会经费是指所属工会组织各种活动费用、疗养、所发放的奖品、生日蛋糕、工会探望职工的费用和补助等。工会费用使用计划必须上报总公司工会主席进行审批,2000 元以上均需总裁审批,并在计划内进行使用。第一百一十四条 教育经费是指用于职工培训费用、购买教材、参考资料等费用。外训人员需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到总部行政部办理手续并备案,购买相关参考资料(含录象、录音、光盘等)等必须由人事行政部进行登记后,方可报支,对职工参加相关培训必须签订服务期限合同,未签订的一律不得报支。第一百一十五条 福利基金是指用于职工福利性支出,包括给予员工进行商业性保险支出等。第一百一十六条 外训人员需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到总部行政部办理手续并备案,购买相关参考资料(含录像、录音、光盘等)等必须由人事行政部进行登记后,方可报支,对职工参加相关培训必须签订服务期限合同,未签订的一律不得报支。第一百一十七条 财产盘盈亏是指公司各项财产的报损、报溢金额(不包括非正常损失) 。发生财产盘盈亏部门应及时上报,所有财产盈亏最终处理需报总部财务管理中心总监、集团总裁核准,但商品盘亏等属个人责任的应由本人负责,不得作为费用列支。修理费用、商品盘亏等属个人责任的应由本人负责,不得作为费用列支。第一百一十八条 向工商、统计、消防、咨询公司等开展咨询业务的费用,公司注册费用等应由相关部门申请后由相关职能中心总监或所属分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总裁审批。第一百一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采购必须由分公司总经理和中心总监申请经财务管理中心总监审核后报集团总裁审批。十六、费用管理责任制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为贯彻全面费用管理,加强费用的监管并明确监管人责任,必须在公司总裁领导下,按分工职责建立费用管理责任制,并纳入公司考核体系。Page 10 of 25第一百二十一条 公司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费用责任制具体分工如下:第一百二十二条 经办人(出差人、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各项报支凭证和申请上规定的项目,并对所报支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签名。第一百二十三条 证明人(部门主管):对所报支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必须实事求是进行证明,并签字证明。第一百二十四条 门店财务主管:对报支凭证的合法性进行初审和真实性审定,并进行签名。第一百二十五条 门店(部门)经理:对本门店(部门)人员所有费用内容发生的合理性审核和对本门店(部门)所有费用进行控制和监管。第一百二十六条 各职能部门及职能中心:对所属职能内支出进行审批,对计划和规定负责,并签署审批意见。第一百二十七条 财务部经理:对分公司的所有支出的负责,进行计划性、合法性和制度执行进行审核。负责对超出预算额度或总部有关职能部门规定的额度范围外的,向总部申报。第一百二十八条 分公司总经理:对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有费用预算的控制和审批第一百二十九条 财务总监(财务管理):对集团整个计划执行情况和支出性项目进行整体平衡负责审批。第一百三十条出纳人员:对所有费用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做最终的审核。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部集团总裁:对董事会所授权的整个集团费用支出进行控制;各分公司副总以上人员的费用支出。十七、附则第一百三十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家电各分公司、家居公司、房产公司及其它经营性公司。本制度从二 00 三年五月一日起实行,试行期三个月。第二节 外出和外派人员报销、补贴标准规定摘自2003 人(规)字第 64 号外出报销、补贴标准住宿费 交通工具岗位特区 省会 地级市 县/县级市 飞机 火车 轮船 长途汽车 出租车总裁 600 500 400 250 普通舱 软卧软座 头等舱 实报 实报副总裁及以上 450 400 300 250 普通舱 软卧软座 头等舱 可乘 实报总监(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监) 400 350 250 200 普通舱 硬卧软座 二等舱 可乘 实报副总监 400 350 250 200 普通舱 硬卧软座 二等舱 可乘 实报Page 11 of 25经理级 300 250 200 150 预申请 硬卧硬座 三等舱 可乘 300/月副经理及专员 250 200 150 100 预申请 同上 同上 可乘 200/月行政管理人员/业务员 200 150 120 80 - 同上 同上 可乘 100/月其他人员 150 100 80 50 - 同上 同上 可乘 预申请餐费补贴标准早 中 晚 合计总裁 实报 实报 实报 实报副总裁 10 30 30 70总监(含主持工作副总监) 10 25 25 60副总监及以上 10 20 20 50经理级 10 15 15 40副经理及专员 10 15 15 40行政管理人员/业务员 10 10 10 30其他人员 10 10 10 30一、地区解释1. 特区指深圳、珠海、北京、上海、广州;2. 江苏分公司所在地无锡、浙东分公司所在地宁波及各直辖市参照省会标准执行。3. 地级市指市区;省会级以上城市的郊县按地级市标准报销;4. 地级市所辖郊区县按县市标准报销;5. 对于一天在多个城市出差的,按住宿地核定标准报销。二、级别界定A、 总裁级:总裁B、 副总裁级:副总裁、审计监察委员会主任、总会计师C、 总监级:各职能中心总监(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监) 、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办主任、审计监察委员会副主任D、 副总监及以上:各职能中心副总监、分公司副总经理、总裁办副主任、总裁助理、总审计师、副总审计师 E、 经理级: 副总裁助理、各品类经理、职能中心及分公司部门经理、门店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审计师、监察师、产业项目经理、实施经理、系统分析师F、 副经理及专员级:总部及分公司职能部门副经理、总干事、审计员、监察员、职能中心专员、科长、门店财务主管、楼面主管、物流主管、软件开发工程师G、 行政人员/业务员:管理员、干事、文员、业务员 H、 其他:后勤保障工作人员、营业员、门店信息录入员、800 接线员、回访员、搬运工、保安、保洁员等三、住宿费报销办法1.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2. 员工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Page 12 of 253. 公司负责人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到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副总裁或总裁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4. 总部到分公司长期工作的人员住宿按外派人员各项费用补贴标准由所到分公司安排。 5.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总监级(含)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6.不同级别员工同时出差,交通工具及住宿标准在征得上级主管(同出差的)同意后,可享受上级的标准。7.外地员工出差到总部或分公司,在总部或分公司行政部可安排住宿的情况下,不得外出借宿(总监级以上除外) 。四、市外餐费补贴报销办法1. 总部和各分公司出差人员按标准报销市外餐费补贴;市外补贴按实际出差天数及出差时间计发。 (餐费报销时间为早餐 8:00 前或后,午餐 12:00 前或后,晚餐6:00 前或后)出差者应按实际出差时间填报餐费补贴。2. 上述享受市外补贴者,不得再享有市内补贴额; 3. 经理级(含)以下总部人员市外补贴必须提供出差申请单及饭票作为附件。4. 员工外出参加会议,会议举办单位安排免费食宿的,或享有分公司午餐或招待餐等,应减去相应的餐费补贴。5. 至外地出差,时间不满 12 小时者,一律不享受出差补贴,由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五、交通费报销办法1.乘坐火车从晚 8 时至次日晨 7 时之间,且在火车上过夜 6 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 12 小时的,可按规定标准购特快硬席卧铺票。2.员工出差,一般情况下不得乘坐飞机。属于预申请的人员出差,如需乘坐飞机,应提前三天按程序申请,如不能获批准,应按本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因特殊情况乘飞机者,属预算内由各对口总监批准,预算外(含未执行预算制的)由总裁或分管总裁批准。未经批准乘坐飞机者,按标准报支。3.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a) 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b)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c) 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d) 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e) 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f) 到达新目的地当天,因旅途辛苦可乘坐出租车;乘坐出租车,需经部门主管同意方可报销。Page 13 of 254.员工出差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如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5.交通费必须明确填写所属日期及业务内容,交通费写明出差地点、时间、乘坐线路和车费,对于统一票价的车票,写明核报金额。六、受训人员报销办法1 新招聘受训人员一律按“其他人员”级别标准。2 应聘录用人员到公司,应聘前所发生的费用自理,经总部招聘录用后派到分公司的人员,可按人事部派遣通知单注明的出发地点报销到分公司的车船费和规定的补助费用。 3 受训人员费用由最终派出部门承担,受训人员至派出部门申请报销。a) 以上费用均由总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及分公司行政管理部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b) 上述特殊情况,需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方可报销。本制度从二 00 三年十二月一日起实施,试行期三个月。第三节 外派人员各项费用补贴标准外派人员:1.指员工根据工作需要,被公司派往原招聘录用地以外的地点工作 3 个月(含)以上的;2.上述人员须持录用地户籍或已在录用地购房;3.非上述情况须在人事异动时,本人提出经部门及人力资源总监共同确定,方可享受(事后提出须经总裁批准) ;4.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调动不属此范围;5.如户籍或长住地不在招聘地,视具体情况由部门及人力资源总监共同审批。1、 交通费用补贴:公司原则上给予外派人员报销每月一次来回探亲交通费用,乘坐标准按出差费用报支规定,范围内按实报支,超出部分自理。2、 租房补贴:A、 员工被派驻在外(3 个月及以上),且在某一地点工作 10 天/每月以上的,应按本规定在当地租房,特殊情况须经总裁批准。B、 公司可给予派驻在外工作人员最高 15 天的找房期,分公司总经理可以根据本规定并视具体情况,确定最高期限。在 15 天内住宿费按出差规定给予报销,超过此期限,按本规定执行。C、 外派人员的住宿若由分公司租房解决的,应符合本规定标准,特殊情况由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抄送人力资源中心;分公司总经理费用由总裁批准。若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租金超标准,超额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D、 为便于外派人员的生活,可由分公司协助寻找钟点工,费用由本人支付。E、 各分公司视实际情况可租用一间二室或三室房,作为总部或其他分公司短期派驻Page 14 of 25使用,分公司行政部作为租用房的管理者,应保证在前一人离开后及时更换日常住宿用品,保持清洁,以保证后来人员能立即入住。以降低公司出差成本。F、 外派人员租住房间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包括分公司租用的公用房)G、 分公司代租房内生活用品及相关水电等费用可由总公司负担。3、 餐费补贴:A、 享受外派补贴费用的人员,如分公司提供免费午餐,可享有。如分公司以现金补贴的形式发放,则不可享受。B、 餐费补贴一律按驻外实际天数计发。4、 初次外派人员可享有实际购买生活用品费用的 70%(最高可报销 500 元/月,作为一次性安置补贴购买生活必备品,并凭发 票报销5、 级别界定:参照外出报销、补贴规定之划分;6、 上述人员若由公司解决交通、住宿的,不享受上述第 3.4 项补贴。7、 每月伙食补贴和住房补贴凭相关发票报支;如不能提供相关发票,个人所得税自理。8、 补贴表:住房标准月职务级别 外派补贴特区 省会 地级市 县、县级市副总裁 2200 元/月 2500 2000 1500 1000总监级 1800 元/月 2000 1600 1200 800副总监级 1500 元/月 1500 1200 800 500经理级 1200 元/月 1000 800 500 300经理级以下 1000 元/月 800 600 400 200第四节 自备车管理规定第一项 具体规定摘自永 2003 人(规)字第 56 号一、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广纳良才,解决中高层管理人员上下班和因公外出用车的困难,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购买自备车给予适当补贴,具体规定如下:二、本规定适用的人员范围:三、经理级以上人员:主要是指总裁、副总裁、审计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总会计师、总监/副总监、分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裁办主任/副主任、总裁助理/副总裁助理、总审计师/副总审计师、品类经理、职能部门经理、门店经理、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审 计 师 、 监 察 师 、 产 业 项 目 经 理 、 实 施 经 理 、 系 统 分 析 师 等 。四、享受补贴人员的条件和规定:Page 15 of 25五、因工作需要,上述人员外出较多的,可按本规定申请享受购车月补贴和费用报支。对已享受垫付款的员工,按附表规定自享受之日起折算,从垫付款冲抵结束之日起继续享受月补贴。六、凡享受补贴的人员,因降职或离开公司起次月,按本规定调整或不再享受公司补贴。七、凡享受公司自备车补贴的人员,在市内的因公外出公司将不再派车。八、已购车的员工,如因工作需要到外省市出差,应综合考虑路途、工作内容、安全等因素统一由公司派行政车及司机。如需自带车,应在出差申请单中说明并在行政部备案,在费用报支时,由行政部签字确认。九、因公出市,外省通行费、油费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下属门店在不同城市同样按此标准执行,但分公司应将可列入此范围的门店相距公里数及通行费列表报总部行政部审核,由财务中心统一报销。十、个人购车已获公司批准,享有相关费用并在外省工作的员工,如按规定回沪探亲,可按等值汽车票报销相关通行费等,如有随车人员应事先书面获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可报销随车人员回沪的等值通行费,最高限额为本次来回通行费及等公里油费,报销时,应有相关人员签字证明随车事实。十一、购车的保险费、修理费等一切费用及市内停车、通行费等,不再报支;十二、补贴、费用必须根椐财务要求,凭合法发票按月到总部进行审批和报支;属个人购车,并享有本规定相关费用的车辆,严禁在公司内报支或领取油票等其他相关费用,分公司财务部不得报支享受本规定补贴的车辆的任何其他费用,凡发现有违本规定的,对当事人按报支金额进行双倍处罚,并对财务人员处于 200 元以上的罚款。十三、凡不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因工作需要而提出购车的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主要指业务人员) ,按程序申请,如获批准。此类员工最高只享受经理级的费用报支,不享有补贴。十四、审批程序:购车人提出申请,填写购车申请表 ,经职能中心总监(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主要为工作性质及日常表现) ,总部行政部审核(审核内容为是否符合规定及各项标准确认) ,总裁批准及签署意见十五、购车使用后因工作原因超支严重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依据报总裁审批后方可报支或调整标准。十六、申请购车人在购车后,应向总部行政部提供发票及行驶证的复印件,在使用过程中总部行政部可不定期抽查以确定车辆的使用人,如发现非申购人使用该车辆,可取消其购车补贴及费用报支,并视情况追回已支付的补贴;十七、具体额度规定及申请表见附表 1.2。十八、本规定从 2003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原财(规)字 06 号规定同时作废。自备车补贴标准表(附表 1)级别 车价要 工作年限要求 购车补贴标准 补贴享受年限 费用报支Page 16 of 25求(含车辆购置税(自购车之日起)A级 副总裁 30万元以上 三年以上 每月补贴4000元 五年 1800元/月副总裁 三年以下 1500元/月B级总监级20万元以上三年以上.每月补贴2500元 五年总监级 三年以下 1250元/月C级副总监级10万元以上三年以上每月补贴1250元 五年副总监级 三年以下 1000元/月经理级 10万元以上三年以上每月补贴1000元 五年经理级 三年以下D级业务人员10 万元以上 三年以上 500-1000 元/月备注:1.购车补贴享受年限为员工在相应岗位,第一次购车能享受该费用的年限;2.费用报支的年限为员工在相应岗位上继续为公司服务并使用自备车的年限;3.已享受过购车补贴的员工再次购车,原则上不再享受购车补贴;4.在岗工作满三年,费用报支标准可根据岗位而调整;如所购车的车价符合上一标准的,可按上一标准享受未完期限的补贴标准;第二项 自备车补贴费用审批流程摘自永财通字【2004】第 04015 号针对目前公司在自备车补贴费用审批流程不明,现规定如下:根椐公司要求,凡符合资格的人员提出享受购车补贴或费用申请,至人事部门领取表格,按 2003 年 12 月 1 日发布的,永 2003 人(规)字第 56 号-自备车管理规定中的申请审批规定执行。所有独资分公司自备车辆补贴费用,一律在公司总部报销,财务管理中心授权严学华审批;合资公司人员所在分公司报支,由财务部经理负责审批。审批标准一律按人力资源中心批复及相关文件执行。自备车补贴费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