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岗会计人员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汇编上册 版次/ 状态: 2011/ A 第 1 页 规章制度汇编上册 版次/ 状态: 2011/ A 第 2 页在岗会计人员管理规定HS/GZ-ZH-JC-13-20111 总则为了加强财务人员管理,提高在岗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根据集团公司会计岗位情况,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在岗会计人员的管理工作。3 岗位管理3.1 担任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需要业务能力较强,一般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资格证书或有会计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会计工作 3年以上;专科会计类学历需要从事本职工作满 5年以上。3.2 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聘用的会计人员,一般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 ,或具有会计中级职称。3.3 会计岗位必须是直接从事经营核算的,虽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技术资格但不在直接从事经营核算的人员,暂不做为会计人员管理。内部二级单位核算员,各单位、部门的报帐员,单位内部审计人员不属于会计岗位。4 登记制度对在岗会计人员和非在岗持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实施每年一次的登记制度。5 会计人员教育5.1为了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职业道德水平,集团鼓励财务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学习财务知识,比如:会计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等,各单位要积极支持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妥善安排时间,有条件的可以组织会计人员走出去,接受最新的会计知识和理念,为培养优秀的会计人员队伍予以支持。5.2集团公司按照财政厅 2005年关于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每年组织所有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同时,组织一次内部学习,请外面的财务专家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