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账款管理办法
应付账款管理办法受控状态制度名称应付账款管理办法编 号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为了加强企业及所属单位的应付账款管理,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水平,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 2 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及所属单位。第 2 章 应付账款的确认第 3 条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第 4 条 企业应付账款入账时间的确定,应以与所购物资的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劳务已经接受为标志。第 3 章 “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内容第 5 条 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 ,借记“材料采购” 、 “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应付款项,贷记“应付账款” 。第 6 条 企业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发票上的实际价款等凭证,借记“生产成本” 、 “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 。支付时,借记“应付账款”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第 7 条 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按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1.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款项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 ,按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 “固定资产清理” 、 “无形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 、 “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科目。抵债资产为存货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记入“主营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抵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或“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科目;抵债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3.以债务转为资本,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 ,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借记“应付账款” ,贷记“营业外收入- 债务重组利得”科目。第 8 条 应付账款一般在较短时间内支付。有些应付账款由于债权单位撤销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支付,或者将应付账款转给关联方等其他企业的,无法支付的或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直接转入资本公积,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科目。第 9 条 企业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商购货定金或部分货款,也可以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则需认真分辨“应付账款”科目各明细账的余额性质,如为借方余额,则属预付账款性质,应作为“预付账款”项目填列于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项目中。第 10 条 “应付账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第 11 条 企业应当按照供应商设立应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内部各业务部门以及各个供应商应付款项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每笔账龄等财务信息。第 12 条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编制应付款项明细表,向企业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反映应付款项的余额和账龄等信息,及时分析应付款项管理情况。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