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收支审计制度
第二十八章 财务审计管理制度322财务收支审计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特制订本制度。2.本制度所称企业是指本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所属、所办或占控股地位的公司和各种经济实体(以下简称企业) 。3.本制度所称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审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或授权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4.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由本企业审计部门负责实施。当力量不足时,可以委托社会审计组织进行,经费由被审计单位支付。5.审计部门应当对企业的会计资料,包括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真实、合法进行审计监督。二、 审计内容1.对企业会计报表审计的主要内容是:(1)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编制是否符合规定,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2)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3)合并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并遵守一致性原则,合并报表单位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会计报表的内容是否真实,并经过审计。(4)会计报表是否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编制,账表是否相符,报表间具有钩稽关系的数字是否相符。2.对企业会计账簿审计的主要内容是:(1)账簿设置是否完整、全面;科目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财务制度。(2)账簿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记录是否及时、清晰,是否采用正确的更正方法。(3)账簿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与记账凭证相符。3.对企业会计凭证审计的主要内容是:(1)记账凭证是否附列全部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金额是否一致。(2)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合法。(3)会计分录是否正确,摘要是否清晰、明了,凭证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定第二十八章 财务审计管理制度323要求。(4)会计凭证的审核、传递、归档是否符合规定要求。4.对企业资产审计的主要内容。(1)对企业流动资产审计的主要内容是: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是否真实存在,账实是否相符并为企业实际拥有;各项收支或增减业务是否合法,记录是否完整;存货计价是否正确,计价方法的采用前后是否一致,如有变动,变动是否合法合理;流动资产项目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2)对企业长期投资审计的主要内容是:长期投资是否真实存在并为企业实际拥有;投资业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协议、合同有无损害国家、学校和企业利益,计价核算是否正确,投资收益核算和上缴是否及时、正确;长期投资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长期投资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3)对企业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并为企业实际拥有;核算是否及时、正确,计价是否正确;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采用是否合法,折旧计提是否正确;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4)对企业在建工程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在建工程是否真实存在并为企业实际拥有;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核算内容是否正确、合规,有无挤占或漏记在建工程成本的行为;已完工程是否及时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竣工决算是否正确;在建工程年末余额是否正确,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5)对企业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审计的主要内容是: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并为企业实际拥有,核算是否及时、正确,计价是否正确,摊销是否符合规定;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是否正确,摊销是第二十八章 财务审计管理制度324否合理、合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5.对企业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1)对企业流动负债审计的主要内容是: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润、预提费用等的形成是否合理、合法,偿付是否及时、合规,记录是否完整;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润、预提费用的核算、计提是否正确、合规,账务处理是否恰当;应交税费是否足额及时上缴,税率运用是否恰当,计算是否正确,账务处理是否合规;验证流动负债余额是否正确,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充分。(2)对企业长期负债审计的主要内容是: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项等形成是否合理、合法,本金和利息偿付是否及时、合规,记录是否完整;长期负债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验证长期负债余额是否正确,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充分。6.对企业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1)对企业实收资本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是否经过验资,有无中途抽走资本的行为;实收资本投入的比例结构是否合理、合法;实收资本增减业务是否真实,并经过严格审批;实收资本是否已在会计报表上恰当反映。(2)对企业资本公积审计的主要内容是:资本公积的来源是否合法,股本溢价、资产评估增值等业务是否真实,核算是否正确,记录是否完整;资本公积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3)对企业盈余公积审计的主要内容是:税后利润是否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数额是否正确;盈余公积的使用是否合法;盈余公积的核算是否正确,会计记录是否全面、完整;第二十八章 财务审计管理制度325盈余公积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4)对企业未分配利润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未分配利润构成是否真实、合法,数额是否正确;未分配利润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7.对企业损益,包括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1)对企业收入审计的主要内容是: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形成是否真实、合法,记录是否完整,入账是否及时;企业各项收入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恰当。(2)对企业成本、费用审计的主要内容是:生产经营成本、产品销售成本、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的形成是否真实、合法,计算是否正确,记录是否完整;所得税的计算是否完整、正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否正确;企业成本费用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恰当。(3)对企业利润审计的主要内容是:营业利润(含其他业务利润) 、营业外收支净额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形成是否真实、合法,计算是否正确,记录是否完整;可供分配的利润是否正确,是否按国家和企业的规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利润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恰当。8.其他审计事项。(1)审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企业人员工资内外收入和各项消费基金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2)审计部门应当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合规、有效进行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3)审计部门实施审计后,应当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资金结构,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业绩。(4)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有重点地对企业进行专项审计。三、企业提供有关财务资料1.按照规定的期限,如实提供下列资料:(1)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2)年度财务计划。第二十八章 财务审计管理制度326(3)内部控制制度。(4)经营活动的统计资料。(5)企业章程、法人证明以及各种企业登记的资料。(6)其他有关财务收支的资料。2.报送社会审计组织、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审计部门发现社会审计组织、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有不实和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四、注意事项1.审计部门对已经审计过的企业实施审计时,应对前次审计结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审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被审计单位安排后续审计。3.审计部门对与企业经济状况有较大关系、接受投资较多或亏损数额较大的企业,以及企业领导指定的其他企业,应当进行定期审计。五、附则1.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