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的步骤
债务重组的步骤对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债务重组的程序如表 11-2: 表 11-2终止破产清算程序,转入债务重组程序 当破产案件由法院受理后,法院认为不破产更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由法院主持召开债权人会议,如果债权人会议通过债务重组的提案,则终止破产清算程序,转入债务童组程序。成立债务重组小组债务重组工作的具体实施应由债务人分别与各债权人签订协议后实施。但对于债务重组的整体工作,包括重组方案、监督、验收等一系列工作,均应由债务重组小组负责。债务重组小组应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派人组成,也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或律师参加。债务重组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债务重组方案、监督重组方案的实施、并对重组结果进行验收。债务重组小组应对债权人会议负责。制订债务重组方案债务重组方案主要包括确定债务重组的方式、重组各阶段工作的完成时间、人员的组成等。制订债务重组方案是债务重组的核心问题。因为对于不同的债权人可能要实施不同的重组方式,不同的重组形式对债权人的利益关系影响不同。因此,债务重组方案应充分考虑各债权人的利益关系,并且应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债务重组方案的实施债务重组方案获得通过后,应抓紧实施。即由债务人分别对各个债权人办理债务重组手续。包括修改借贷合同条款、用现金或其他资产偿还债务、办理债务转资本手续等。这是债务重组的主要内容。债务重组的步骤检查、监督及验收在债务重组实施过程中,债务重组小组应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障方案的顺利实施,保障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护,债务重组方案实施完毕后,应由债务重组小组验收,将验收结果报债权人会议通过,并报原受理该案件的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