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程序
中国房地产业税收实务与纳税筹划利润分配的程序利润分配的程序就是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企业章程将利润总额划分为国家的所得税收入、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和企业的留用利润等项目的步骤或顺序。按照我国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企业的利润首先应按国家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增减有关收支项目,然后依法纳税。(一)应纳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企业利润总额要在减去应纳所得税后,才能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而应纳所得税要根据应税所得和规定所得税税率计算。但企业利润总额是会计利润的概念,它依据财务会计制度所确认的收入扣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差额计算而得。应税所得以依据税法规定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差额计算而得。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由于其目的不同,应税所得与会计利润也不相一致。税法依据“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来确定应税所得,其目的在于保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财政收入。会计利润依据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等来确定利润总额,其目的在于公允、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目的的不同,应税所得与会计利润两者之间产生了差异。会计利润只有按照下列方法进行调整,才能计算出应税所得:应税所得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目纳税调减项目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1.会计利润会计利润即指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企业利润总额。2.纳税调整项目纳税调整项目是指按财务会计制度可以列入成本、费用和损失的支出,而按税法规定不准列作可扣除费用的项目。这些项目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必须作适当调整,增加应税所得。目前,这些项目主要有:(1)在开发经营期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2)职工工资支出超过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由省、市、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超过按计税工资的 2%、14%、1.5%计算的部分;(4)业务招待费支出超过财务制度规定限额的部分;(5)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应税所得额 3%计算的部分,以及非公益性、救济性支出和赞助支出;(6)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计账时,会计核算按持股比例确认的投资收益,超过当年实际收到的股利或投资利润部分;(7)在商品房屋销售时按规定预提的房屋质量担保费用,超过当年实际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修理费用部分;(8)税法规定不能从应税所得中扣除的其他支出。3.纳税调减项目纳税调减项目又称税前扣除项目。它是指国家有关规定允许的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可以减少的项目。目前,主要有投资收益中已经纳税的项目等。4.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根据税法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 5 年内由税前的利润延续弥补,延中国房地产业税收实务与纳税筹划续 5 年未弥补的亏损,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企业作为自负盈亏的生产者,其盈利必须是在原有资本保全基础上的价值增值,因此,企业发生年度亏损时,应当用以后年度获得的利润进行弥补。这样,企业亏损的弥补就有两个渠道:税前利润弥补和税后利润弥补。如果企业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则会减少当年应税所得。5.所得税的缴纳企业的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按照上述内容加以调整后,便可确认为企业的应税所得。应税所得与适用所得税税率的乘积,便是企业应纳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利润总额应调整项目)所得税率应税所得额33%例如,某企业 2003 年度因经营不善亏损 500 万元,2004 年扭亏为盈,实现利润总额为 1 200 万元,其中包括投资分得已纳税收益 80 万元,则该企业该年度的所得税额如下:应纳所得税(1 20050080)33%204.6(万元)(二)税后利润分配开发企业实现的利润,在缴纳所得税后,一般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1.承担被没收的财务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对企业因违反有关法规而没收的财务损失,以及因违反税收管理条例而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或罚款,必须用企业的税后利润开支,而不能在税前列支。这样做是为了使国家利益免遭损失,并对企业起到警示作用。2.弥补延续 5 年用税前利润还不能弥补的经营性亏损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不能在 5 年内用税前利润弥补完,则只能从税后利润中弥补,这是为了体现企业作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企业不能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也不能向投资者分配利润。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根据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要按扣除前两项后的 10%提取,当累积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 50 %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 25%。4.提取公益金法定公益金是按照国家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的资金,如用于职工住宅、职工食堂、托儿所、幼儿园、医务室等集体福利设施开支,改善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与法定盈余公积不同,法定公益金的提取比例并不要求一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法定公益金按弥补以前亏损后的利润的 5%10%提取,以满足各企业对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的不同要求。5.支付优先股股利如果企业发行了优先股,则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应分中国房地产业税收实务与纳税筹划派优先股股利。我国规定,如果企业有盈利,优先股股利的支付应在普通股股利支付之前。6.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对于股份制企业,除了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外,还可在分派优先股股利后,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是出于未来的开发经营资金需要或基于比较审慎的财务策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一部分留存收益。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没有硬性的规定,对于企业财务管理来说,任意盈余公积金和法定盈余公积金都是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留存收益,用途相同,都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企业资本金,或用来发放股利。7.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在提取以上公积金等之后,就可以根据需要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投资者的收益应按照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分配。企业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并不限于当年的利润,如果企业存在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一并分配。对于股份制企业,在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后,剩下的利润可用来分配普通股股利。上市公司当年无利润,原则上不分配股利。但是,为了维持企业股票的市场信誉,避免股票价格大幅度波动,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并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 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派股利。但是在分派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