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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被审计单位:项目: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编制:日期: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2010年11月1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明确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Tag ]
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被审计单位: 项目: 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编 制 : 日 期 : 索引号: DC 财务报表截止日/期间: 复核: 日期: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31 号-审计工作底稿(2010 年 11 月 1 日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明确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责任,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本准则附录中列示的其他审计准则,对在特定情况下就相关事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提出具体要求,但并不构成对本准则普遍适用性的限制。相关法律法规也可能对编制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31 号-审计工作底稿应用指南(2010 年 11 月 l 日修订)一、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参见本准则第九条)1.及时编制充分、适当的审计工作底稿,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便于在完成审计报告前,对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得出的结论进行有效复核和评价。在审计工作完成后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可能不如在执行审计工作时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准确。二、记录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3 号-分析程序(2010 年 11 月 1 日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将分析程序用作实质性程序(即实质性分析程序) ,以及在临近审计结束时设计和实施分析程序以有助于对财务报表形成总体结论,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除本准则以外,其他审计准则也对注册会计师使用分析程序作出了规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11 号-通过了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3 号-分析程序应用指南(2010 年 11 月 1 日修订)一、分析程序的定义(参见本准则第三条)1.在实施分析程序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信息与下列信息进行比较:(1)以前期间的可比信息;(2)被审计单位的预期结果,如预算或预测等,或注册会计师的预期数据,如折旧的估计值;(3)可比的行业信息,例如,将被审计单位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12 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2006 年 2 月 15 日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中实施银行间函证程序,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银行间函证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商业银行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以商业银行的名义向确认银行寄发询证函,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 本准则所称确认银行,是指接收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