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有效的开展工程监理工作是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的重要举措。下面是某公司制定的工程监理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工程监理管理制度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为做好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结合本公司特点,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监理管理工作。第 2 章 监理单位的选择第 3 条 在公司总经理的指导下,工程管理部负责选定监理单位,由双方法人代表签订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工程监理的任务,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需依据合同规定按时进驻施工现场。第 4 条 公司选定的监理单位应具备以下六大资质条件。1.具备国家承认的相关资质证明。2.具备同类工程阶段监理经验或全过程监理经验。3.具备与该工程所包括的设计、建设、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实际工作能力。4.具有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现代化管理的能力。5.具有完成与该工程类似的工程项目招标、评标的经验, 以及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制定或审核标底的能力。6.具有编写符合规程、规范的竣工资料的能力。第 5 条 工程管理部在选定监理单位时,应对其提出以下主要要求。1.监理单位应能独立完成该工程项目所委托的全部监理工作,不得转让或分包。2.提交该项工程的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3.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应能满足该项工程的全部专业要求,监理单位需提交“随工程进度监理人员上岗直方图”和“监理机构设置框图” 。4.报送该项工程监理任务所必需的设备清单。5.提供准备用于本项工程监理工作的各种主要监理表格。6.提交实施该项目监理工作的报价和计算依据。7.填写“监理单位情况调查表”,包括“邀请监理单位情况调查表” 、 “过去已完成和在建监理项目情况表” 、 “拟参加本项目监理人员名单表” 。第 3 章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内容第 6 条 协助工程管理部编写开工报告 。第 7 条 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提出改进意见。第 8 条 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标准。第 9 条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第 10 条 协调工程管理部与施工方之间的问题。第 11 条 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第 12 条 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第 13 条 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第 14 条 按施工图要求在现场实施 ISO9000 质量计划并配备相应的人员。第 15 条 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第 4 章 监理单位退场管理第 16 条 在工程项目竣工后,监理单位应组织开展竣工预验收,并参加工程管理部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施工方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于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方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项目监理单位应参加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于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第 17 条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结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填写监理业务手册并提交监理工作总结,并提交工程管理部审核确认。第 18 条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整理、提交并保存监理档案,并整理监理工作过程中的各项资产,归还公司提供的办公用品等器具物品及清单,完成退场工作。第 5 章 监理工作的考核与评价第 19 条 在项目结束后,工程管理部应对监理工作进行详细的考核与评价,并依据考核结论,参考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监理款项结算及责任追究工作。第 20 条 对监理工作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个方面。1.监理单位管理水平。2.总监理工程师素质。3.监理工程师素质。4.监理人员的上岗情况。5.监理组织机构的完善。6.监理手段等。第 21 条 对监理工作效果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对设计图纸的审查。2.是否一直深入施工现场并及时发现、解决问题。3.是否经常向工程管理部提出合理化建议。4.是否帮助工程施工方解决疑难问题。5.是否出现了因监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期和安全、质量事故。6.设计方、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评价。第 6 章 附则第 22 条 本制度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与修订,最终解释权亦归工程管理部。第 23 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