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文化氛围,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体员工知识、技能的持续更新,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及员工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员工培训的长效机制,不断对员工进行持续培训,提升企业价值和员工价值。第二章 角色定位第三条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负责为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工作提供战略指导、资源支持及监督控制。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承担以下培训责任:1.培训体系的设计。2.培训需求的分析。3.培训计划的制订。4.培训预算的编制。5.培训项目的开发。6.培训活动的组织。7.培训效果的评估。第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应将员工培训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之一,均应承担相应的员工培训责任,对所属下级实施在岗培训,并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公司的各类培训计划。第六条 全体员工应参加公司为其安排的各类培训,并积极参与员工培训管理,包括培训需求调查、培训活动实施、培训项目设计和培训评估等各个阶段的活动。第三章 培训需求确认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员工培训需求调查,了解员工对现有培训现状的满意度及员工的培训意愿,确认培训需求。第八条 员工培训需求调查问卷从公司发展战略、员工绩效分析、工作岗位分析三个层面进行设计。1.通过高层管理人员了解公司实际业绩与经营目标的差距,以及公司能够提供的培训资源支持,确定培训的战略方向。2.通过对员工的个人绩效评估,确认员工行为、特质与理想绩效标准的差距,分析导致差距的各种可能因素,如动机不对、知识欠缺、技能不足等,确定培训的项目内容。3.通过工作岗位分析提取岗位胜任能力,确认员工实际素质能力与岗位胜任能力的差距,展开员工胜任能力培训。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组织实施,并编制培训需求调查报告,报送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阅。第四章 培训类型及内容第十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1.企业概况及组织架构。2.企业经营理念及文化。3.人力资源政策及新酬体系。4.企业规章制度与员工行为规范。5.工作岗位职责与权限。第十一条 管理人员培训1.高层管理人员培训,包括企业战略发展研究、现代企业管理艺术、领导艺术、个人修养与魅力提升、创新意识培养等项目。2.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包括企业环境分析、业务管理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等项目。3.基层管理人员培训,包括管理者角色认知、管理技能培训、管理实务培训等项目。第十二条 操作人员培训1.操作规程。2.质量控制。3.工艺标准。4.岗位技能。5.职业安全与卫生。第五章 培训组织与实施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需求及项目,制订培训计划,报经批准后,组织安排培训活动。第十四条 参加培训的员工应按时签到,如有迟到、早退情况的,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五条 员工在培训期间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提交请假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于培训开始前送至人力资源部备查。第十六条 员工参加培训时间计入正常工作时间,但适逢公休日的,一般不计加班费。第六章 培训考核及评估第十七条 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会针对部分培训项目对参加培训员工组织培训考核。第十八条 参加培训员工应达到公司规定的培训目标和标准,考核不合格的,公司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安排再次培训。经过调整岗位或培训仍不合格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第十九条 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员工填写“培训评估表” ,从培训内容、培训讲师、培训工作组织安排等方面对当期培训进行评估。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培训评估,并编制培训评估报告。1.培训计划完成情况。2.培训成本预算使用情况。3.员工培训参与程度。4.培训考核合格情况。5.员工绩效改进情况。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培训档案,跟踪员工培训发展轨迹,为员工晋升、调岗、调薪、考核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第二十二条 培训相关文件资料由人力资源部整理、存档、保管。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修改亦同。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