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借款管理规定
1 / 3员工借款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借款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分公司。第二章 员工借款的审批和额度第二条 员工借款审批。(一)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零星采购、工程周转金、工程协调费借款及办理其他零星支付业务,根据需要可借用现金。(二)公司员工借支现金需填写“借款单” ,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财务主管审核后,报总经理签批。现金借支 2 万元以上的,要提前 1 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三)临时工和试用期的员工不能借支现金,有出差任务时,由同行人员借支现金。(四)现金借支人应亲自到财务部门支取现金并在现金支付凭证上签字,委托他人支取的,必须由受托人在现金支付凭证上签字。第三条 员工借款额度。(一)为了更准确地掌握现金的收支,原则上 800 元以下的现金支出不予办理借款。(二)员工借支现金前必须预计合理的借支额度,部门负责人应进行额度的审核,超出合理范围的员工借款,财务部门不予借支。(三)对不同级别的员工设置最高借款限额,未还借款超过限额时,财务部不再向其借款,公司工程部工程周转金和协调费借款的人员可上浮一个级次,特殊情况下,由借款人提出借款事由,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级别 额度副总裁级 100 000 元总经理级 80 000 元副总经理级 40 000 元经理级 10 000 元其他人员 5 000 元(四)财务部对部分频繁进行现金支付的员工,可核定每人不超过 2 000元的借支额度作为周转使用。第三章 员工借款管理 2 / 3第四条 禁止白条抵现,对于符合规定的员工“借款单” ,财务部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第五条 员工借款的报销应取得合法的报销票据,部门负责人审核其业务合理性后,财务部审核票据的合法性,并经总经理核准后,进行会计处理。第六条 员工报销款项应首先用于偿还借款。有工作任务需支出现金时,需再次履行借款审批手续,财务部门不得直接支付现金。第七条 工程周转金借款,实行“前账不清,后款不借”原则。报销还款时,必须取得合法的报销票据符合公司拨付工程款规定 ,按报销规定程序报销。第八条 工程协调费借款(应有协议或合同等) ,对于能够取得合法的报销票据,应在 1 个月内报销还款;对于不能够取得合法的报销票据,应取得对方盖有公章的收据或按有手印的收条,并有经办人、证明人和批准人签名,在 3日内交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办理代开发票,然后由经办人按照规定报销程序报销还款,对于属于特项支出的业务,还要填写“特项业务申请表” ,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第九条 财务部要严格控制员工借款总量,准确掌握员工现金借支、报销和还款的情况,及时清理借支,对借款期限超过 2 个月的员工,财务部应下发“员工借款清欠通知单” (见附件)催收。财务部每季度要对员工借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第十条 对于员工逾期借款且接到“员工借款清欠通知单”10 日内仍未还清借款的员工,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并会同人事部门从借款人工资中逐月扣还。第十一条 人事部门对于有辞退意向和调出意向的员工,应事先通知财务部,待其还清所有借款后,再履行相关手续。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条 部门负责人对下属员工现金借支审核不慎造成坏账损失的,部门负责人负责解决。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员工借款清欠通知单财清字 号部门 同志:截至 年 月 日您逾期借支的现金余额为 元,按照公司员工借款管理规定,请您在 10 日之内到财务部核对清理,报销并归还所借款,如逾期未办,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此致 3 / 3敬礼公司财务部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