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预算管理制度
青海明胶 股份有 限 公司预算 管理制 度 ( 2012 年修 订)第 一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建立公 司高 效、良 好的运 行机 制, 最大限 度地推 动各 项资 源要素潜能的充分发挥, 顺利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第 二章 适 用 范围第 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第 三章 职 责第 三 条 本制度所 称预 算,是 指公司 结合 自身 的生产 经营目 标及 资源 调配能力, 在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和目标的基础上经过合理预测、 综合计算和全面平 衡, 对预算年度内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事项进行相关额度的计划和安排过程, 涵盖 公司生产、经营及建设的全过程。第 四 条 公司年度 预算 管理是 以价值 形式 对公 司经营 活动进 行预 测、 决策和 目标控制, 以量入为出、 综合平衡、 目标控制、 分级实施、 权责明确、 严格管理、 注重效益、防范风险为原则。第 五条 股东大会是 公 司全面预算的审批机构。 第 六条 董事会负责制 定预算,具体职责如下: 1、审核并向股东大会提交预算草案;2、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批调整公司预算。第 七条 公司预算管理 委员会/总裁办公会, 由公司董事长、 公司高管、 各子 公司总经理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财务管理中心, 由公司分管财务副总裁直接领 导。第 八 条 各子公司 全面 预算按 照公司 章程 的规 定履行 审批程 序, 各子 公司总 经理办公会议履行预算管理职责第 九 条 财务管理 中心 及驻外 各子公 司财 务部 负责预 算管理 的日 常组 织和协 调工作。第 十 条 公司及各 子公 司所属 各部门 是分 项预 算的具 体编制 和落 实预 算目标的责任人第 十 一 条 公司人力 资 源部 、 各子公 司综 合部 (办公 室)负 责制 定与 预算有 关的考核指标,定期考核各预算业务单位及预算责任人和执行人。第 四章第 一节 第 十 二 条 年度预算 编 制方法预 算 管理预算 编 制年度预算编制一般遵循 “全员参与、 自上而下、 自下而上、 上下结合、 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第 十 三 条 年度预算 草 案内容 年度预算草案一般包括各类基础年度报表和预算表。第 十 四 条 年度预算 工 作一般在下年度开始之前 2 个月开始布署编制。第 二节 预 算 执行第 十 五 条 公司、各 子 公司 依 据下达 的年 度预 算,布 署全年 任务 ,提 出按季执行预算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第 十 六 条 各子公司 生 产单 位 根据销 售工 作的 进展情 况,在 生产 预算 的指导 下,严格控制直接、间接成本和定额标准,确保生产流畅、质量稳定。第 十 七 条 公司、各 子 公司重点对管理费用项目进行预算控制。第 十 八 条 各子公司 要 从严 对 经营费 用项 目进 行比例 控制、 增长 率控 制,确 保资金支出与费用列支相对稳定配比。第 三节 预 算 分析第 十 九 条 各子公司 实 行预算分析制度。第 二 十 条 各子公司预 算分析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车间共同完成。 第 二 十 一 条 各子公司 也可根 据管理 需要 和特 殊情况 对预算 执行情 况 进行不 定期分析和专题分析, 对于预算执行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要及时提交经营管理层决策。第 二 十 二 条 各子公司 相关部 门应在 月度 后向 公司财 务管理 中心报 送 本部门 预算执行情况的书面分析报告。第 二 十 三 条 各子公司 对一些 重要项 目预 算要 明确第 一责任 人,并 进 行跟踪监控和实时分析,做好预算的过程控制和评价工作。第 四节 预 算 调整第 二 十 四 条 公司及各 子公司 应严格 执行 预算 ,确保 预算目 标的实 现 ,未经批准不得任意调整预算。 如出现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 要严格按照预算调整 审批程序报批。第 二 十 五 条 公司、各 子公司 应严格 控制 预算 外支出 ,在未 接到获 批 前应严格按原预算执行。第 五节 预 算 监督第 二 十 六 条 公司及各 子公司 应严格 执行 预算 监督制 度,认 真实施 财 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第 二 十 七 条 公司及各 子公司 应当通 过选 择科 学的 预 警指标 ,合理 确 定预警 范围,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监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第 二 十 八条 各子公司 应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预算目标并接受检查和监督。第 六节 预 算 考核第 二 十 九 条 公司及各 子公司 预算责 任部门 应 当加强 沟通和 联系, 确 保相关业务预算的执行并相互监督和核对一致。第 三 十 条 公司人力 资 源部 、 子公司 综合 部应 定期组 织对相 关责 任人 预算执 行情况进行考核。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应有完整的考核结果。第 三 十 一条 公司人力 资源部、 子公司综合部 /办公室将各子公司的主要预算指标纳入经营考核范围,并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定期考核兑现。第 三 十 二条 公司审计 部对预算考核过程及结果负有监督义务。第 五章 附 则第 三 十 三条第 三 十 四条 第 三 十 五条本制度由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修订。本制度经 总裁办公会审核,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本制度自 下发之日起执行,原 相关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