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规定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规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Occupation Health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OHSMS)主要因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应运而生。市场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经营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必须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使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OHSMS为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提供了一种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有助于推动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下是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规定,供读者参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规定第 1章总则第 1条 目的为了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第 2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第 2章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第 3条总经理的职责1一总经理应对职业健康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负最终责任。2.总经理应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提供必要的资源。 (1)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组织基础设施、技术和财力资源。(2)分配职责和责任、授予权力,并形成文件予以沟通。(3)指定最高管理者成员承担特定的职业健康安全职责,无论他们是否还负有其他方面的职责,都要明确界定他们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责任和权限。第 4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长的职责1.确保本厂按本标准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2.负责定期向总经理提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报告,以供评审,并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依据。第 5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小组的职责1.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持续改进作出承诺。 2.承担其责任领域内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责任。 3.告知员工相应的人员安排,包括谁是他们职业健康安全事务的代表。4.负责与承包方就影响他们职业健康安全的变更进行协商。5.将组织内各个岗位都应有的主导型文件和相关性文件分发到位。第 6条生产部的职责1.负责生产过程中重要危险源的运行控制。 2.负责编制并提供相关控制文件和准则。 3.负责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装置的控制。 第 7条装备资源部门负责生产设备,包括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和维修。第 8条动力部门负责动力、能源系统危险源控制,以及能源及其消耗的监督。第 9条技术部门负责在设计阶段对产品、生产工艺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因素进行控制,对工厂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装置和技术改造设计进行控制。第 10条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危化产品贮存过程中重要危险源的运行控制。 第 11条保卫部门负责工厂的消防和厂内交通安全的运行控制。 第 3章体系运行的培训规定第 12条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1.教育、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人员。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小组应根据其职责、能力、语言技能和文化程度,确定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的培训需求。3.应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来满足这些培训需求,评价培训或所采取措施的效果,并保存相关记录。第 13条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知识,包括标准知识及达到标准要求的重要性等。2.培训对象的职责、作用以及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程序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和响应要求方面的重要性。3.偏离规定程序的潜在后果。4.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理解,手册、程序文件的结构以及要求。第 4章其他运行规定第 14条规定员工参与协商的事项1.员工可以参与、协商和确定工厂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 2.适当地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的调查。3.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制定与评审。 4.商讨影响他们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5.作为职业健康安全事务的代表。第 5章附则第 15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 16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