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岗位职责--出纳员
公 司 岗 位 职 责 -出 纳 员一 、 岗 位 名 称 : 出 纳 员 二 、 直 接 上 级 : 财 务 部 主管 三 、 条件 要 求 :1熟 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和 国 家 统 一 会计制 度 ;2具 备 必 要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专 业 技 能 ;3持 有 会计证 ;4遵 守 职业 道 德 。 四 、 职业 道 德 :1敬业 爱 岗 , 热 爱 本 职 工 作 ;2依 法 办 事 , 客 观 公 正 ;3自 制 力 强 , 保 守 秘 密 。 五 、 工 作 概 要 :在 财 务 部 主 管 的 领 导 下 , 负 责 各 项 现 金 收 、 付 及 银 行 结 算 业 务 , 登 记 日 记 账 , 保管 现 金 、 印章 及 空 白 支 票 。六 、 岗 位 职 责 :1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现 金 管理 和 银行 结 算 制 度 的 规 定 , 认 真 做 好 公 司 现 金 和 各 种 票 据 的收 付 、 保 管 工 作 , 直 接 对 财 务 部 主 管 负 责 。2对 于 重 大 的 开 支 , 必 须 经 过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或 单 位 领 导 审 核 签 章 后 方 可 办 理 。 收 付 款 后 , 要 在收 付 款 凭 证 上 签 章 , 并 盖 “收 讫 ”“付 讫 ”戳 记 。3收 付 现 金 准 确 , 在 交 款 人 面 前 点 数 , 如 有 异 议 及 时 解 决 。 每 日 及 时 登 记 现 金 日 记 账 , 并 结 出 金额 , 现 金 的 账 面 额 要 同 实 际 库 存 现 金 相 符 。 对 现 金 和 各 种 有 价 证 券 , 要 确 保 安 全 和 完 整 无 缺 , 如 有 短缺 , 应 承 担 后 果 。 每 日 所 收 的 现 金 , 必 须 于 当 日 送 存 银 行 , 库 存 超 过 限 额 必 须 经 财 务 主 管 同 意 。 如 因玩 忽 职 守 而 发 生 现 金 损 失 事 故 , 出 纳 人 员 应 承 担 经 济 责 任 。4支 票 的 签 发 要 严 格 执 行 银 行 支 票 管 理 制 度 , 不 得 签 逾 期 支 票 、 空 头 支 票 。 对 签 发 的 支 票 必须 要 写 明 用 途 、 金 额 、 收 款 单 位 、 年 、 月 、 日 , 并 由 领款人 签 字 。 还 应 定 期 监 督 支 票 的 收 回 情 况 。5正 确 编 制 现 金 、 银 行 的 记 账 凭 证 , 及 时 传 递 给 财 务 登 账 。 配 合 对 应 收 款 的 清 算 工 作 。6按 要 求 认 真 登 记 银 行 存 款 日 记 账 , 按 期 与 银 行 对 账 , 未 达 账 项要 查 明 原 因 , 进 行 调 解 , 达 到相 符 。7经 常 检 查 各 项 暂 付 款 和 应 收 未 收款 项 , 及 时 催 收入 库 。8单 位 从 开 户 银 行 提 取 现 金 的 , 应 当 写 明 用 途 , 由 本 单 位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字 盖 章 予 以 支 付 。9银 行 账 户 只 限 本 公 司 使 用 , 不 准 搞 出 租 、 出 借 、 套 用 或 转 让 , 不 得 将 单 位 的 现 金 收入 按个 人 储蓄 方 式 存 入 银 行 , 不 得 保 留 账 外 公 款 , 不 得 未 经 批 准 坐 支 或 者 未 按 开 户 银 行 核 定 的 坐 支 范 围 和限 额 坐 支 现 金 。10加 强 政 治 、 业 务 学 习 , 不 断 提 高 政 治 思 想 素 质 和 业 务 素 质 , 提 高 服 务 水 平 。 严 格 遵 守 有 关 安全 规 章 制 度 , 如 出 现 差 错 要 及 时 报 告 领 导 查 清 原 因 , 视 情 况 进 行 处 理 。11严 格 遵 守 保 密 制 度 , 不 得 私 传 保 险 柜 密 码 , 保 管 好 钥 匙 , 不 得 任 意 转 交 他 人 代 为 保 管 。 必 须妥 善 保 存 所 管 印 章 ,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范 围 使 用 。12完 成 财 务 主 管 临 时 交 办 的 其 他 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