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成果管理办法
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创新和研究成果转化的工作,积累、巩固和发展研究成果,及时做好科研成果的总结、推广和保护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自主研发项目、委托外单位承担研究项目以及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的研究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研究成果包括:1.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成果。2.国外先进技术与产品的消化、吸收、开发应用成果。3.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编制成果。4.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成果。5.优秀技术与管理专著和论文成果。6.发明专利及优秀专利成果。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研究成果包括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研发部给予积极配合。第五条 研究项目委托外单位承担的,签订外包合同时,应约定研究成果的产权归属、研究进度和质量标准等内容。与其他单位合作进行研究的,应明确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约束规则、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使用权归属、专利申请权归属等。第六条 对于可能形成独立知识产权的成果,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并及时申请,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参与者和其他接触技术秘密的有关人员均应签订技术保密协议。第七条 公司对发明创造的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表 10-2 所示:表 10-2 研发成果奖励标准奖项 奖励标准 奖励额度一等奖 具有广泛推广和实用价值,创收直接经济效益万元以上 万元二等奖 具有较大推广和实用价值,创收直接经济效益万万元 万元三等奖 具有推广和实用价值,创收直接经济效益万万元 万元第八条 对达到研究成果转化条件的项目,公司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实施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1.公司内部实施转化。2.向其他企业转让研究成果或专利。3.以研究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其他企业共同实施转化。4.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入股,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第九条 完成研究成果转化的研发项目,公司将从研究成果转化新增留利中提取%的比例对主要贡献人给予奖励。第十条 员工有下列违规情形经核查属实的,公司将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撤销其今后奖项申报资格:1.授奖项目有剽窃、弄虚作假等重大问题。2.泄露公司技术秘密。3.阻碍公司科技成果的转化。4.将职务科技成果及其技术资料占为已有,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第十一条 员工有上述违规情形且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第十二条 签订技术保密协议的员工离职时,应严格按照公司研发人员离职移交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关于研发人员离职后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年限、违约责任、相关补偿等可参照人力资源相关政策。第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在研发项目经鉴定或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将本项目的全部研发文件收集齐全,进行系统整理,送交研发部办理归档手续。如有特殊保密的技术文件,应在归档中加以说明。第十四条 研发部应对各项科研计划项目所取得的、经评审或验收后的研究成果进行归档、登记。第十五条 研究成果归档要求1.研究成果应完整、准确、系统、统一归档和管理。2.根据研究成果类型不同确定归档范围,分为试验文件,成果技术鉴定文件和推广应用文件。3.归档文件应划定密级(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分级保管。4.使用原件归档。第十六条 归档登记后的研发成果,作为公司今后申报各种奖励、评聘技术职称、推广应用的依据。未进行登记和归档的成果不予组织申报科技奖励。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定和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