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盘点制度
现金盘点制度企业应定期组织库存现金的盘点,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零用金等的盘点。盘点库存现金的步骤是:1.在进行现金盘点前,应由出纳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必要时可以加封,然后由出纳员按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账,如企业现金存放部门有两处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盘点;2.由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结出现金余额。3.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 (格式参见下表) ,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4.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5.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若有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