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运作方法
1 / 2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运作方法资金结算中心应考虑合作银行结算网络的实际功能和运作情况,在运作中应不断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1.账户开设规定账户的设立是公司与银行合作建立并运行资金结算中心的基础。为便于资金结算中心更好地运用银行结算网络,总公司财务部将有计划地规定各分公司统一在所在地合作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在不影响与其他银行合作关系的前提下,按计划撤销其他银行账户或逐步缩减其他行的信贷、结算等业务量。对于开设账户,应注意:各个分公司在银行应开立一个收入户和一个支出户,作为收支两条线。收入户资金来源于产品销售回款、借贷款项(包括公司拨款与银行贷款)及其他业务收入款项,其款项的支出仅限于公司调度款项及支出拨款。对于该户应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存款限度,在与银行达成充分协议与授权的基础上,超过限额的资金由银行自动划至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低于限额的由公司总部根据该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是否给予补充资金,该资金划拨功能在银行结算网络发达且信息充分共享的条件下是完全可以达到的。目前青岛啤酒与青岛双星都是这样操作的,且运行不错。支出户资金仅来源于收入,其支出包括采购、工资、税金等所有分公司的支出项。2.资金调拨程序及控制为防企业银行系统被盗用,同时也阻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企业银行系统的登录采用银行提供的密码保护系统,同时企业资金调拨须坚持专人密码操作、权限设定原则,即对于每一笔资金的划拨应在数量上设定权限,专人必须有其专用密码,同时对资金的调拨权限作出规定,如结算中心资金管理人员和业务主任共同确认 50 万元以下资金的调拨权限,业务主任和财务经理共同确认 50万元200 万元资金的调拨权限,200 万元以上须由公司主管副总亲自或授权运用其特定密码完成该笔资金调拨业务,同时对于每一笔业务的操作人员按其权限设定承担责任。3.资金结算中心的日常管理除密码专用及权限设定等内容外,资金结算中心应结合总部与各分公司资金借贷流向情况及会计报表情况,于月末结账后 10 日内确定公司总部每月利息分摊数额,完成利息分摊工作。各单位应针对其在合作银行开立的收入户和支出户分别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每天与银行核对,做到业务发生次日必须结清,月末编制银行对账单并调整账务,并每月与结算中心核对账目。运用资金结算网络的远程查询功能,对于各分公司的支出户开支情况予以监督,了解其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将之纳入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的考核,严格兑现相应奖罚,由此简化公司资金管理程序,极大地提高了公司资 2 / 2金管理的效率。4.结算中心单据的传递及资金调拨指令结算中心将单独制作资金收、付单据,发生资金收付业务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填制资金收支单据,其程序应与银行相仿。单据在每月财务会议上发放或由往来人员携带,并发放对账单,结算中心根据资金收支计划调度、调拨资金时,以“资金调度令”为准,用电话和传真通知有关分公司。5.组织机构设置及分工职责资金结算中心行政上隶属于公司财务部资金科,负责全公司资金管理业务及结算中心的日常管理;业务人员可设三人:资金管理员、记账员及银行出纳员。资金管理员的职能依据其设定权限进行公司日常资金管理,包括公司资金收支情况的了解及月度资金计划编制、考核;权限内资金调拨及超权限资金调拨的建议等,负责根据总部与各分公司往来计收(付)内部转贷款利息。记账员负责对结算中心资金收付的账务处理,同时监管相应银行单据及结算中心内部单据的审核工作,并负责与会计科账务的接口和与开户分公司核对科目。出纳员负责结算中心内部单据及各种银行单据的处理、银行业务的办理、现金的存取等,同时财务部会计科的出纳岗位不再负责银行业务,其所用款项全部通过结算中心银行出纳获得,仅负责日常现金收支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