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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担保、融资管理制度(经 2014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投资、担保、融资行为,使投资、担保、融资行为规范化、 制度化、 科学化, 规避和减少决策风险,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担保、融资管理制度(经 201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待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投资、担保、融资行为,使投资、担保、融资行为规范化、 制度化、 科学化, 规避和减少决策风险,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航 动 力 控 制股份 有 限 公司融 资 管 理 制 度(2 013 年 12 月 16 日经公司 第六届 董 事会第十 三次董 事 会审议通 过)第 一 章 总 则第一条 为 了规 范 中航动 力 控制 股 份有限 公 司 ( 以 下简称公 司 ) 融 资工作,防范 融 资风险,降低 融 资成本,根 据 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公 司 法 、 企业内 部 控制 基 本规 范
企业融资管理制度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为规范企业经营运作中的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和危险性,以提高资金拨款运作效益,依据关联规范,结合搭配企业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总部、各子公司与各分公司的融资动作行为。第 3 条 本制度所指的融资,是指债务资本融资和权益资本融资。债务资本融资指企业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拨款,包括短时间借款、长久
企业融资管理制度受控状态制度名称融资管理制度编 号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为规范企业经营运作中的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和危险性,以提高资金拨款运作效益,依据关联规范,结合搭配企业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总部、各子公司与各分公司的融资动作行为。第 3 条 本制度所指的融资,是指债务资本融资和权益资本融资。债务资
融资管理制度天 津 天 保 基 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融 资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控制目 标为了规范 天津天 保 基建股份 有限公 司 (以下简 称“公 司 ”)的融资行为 ,加强 融 资管理和 财务监 控 ,降低融 资成本 , 有效防范 财务风险, 维护公 司 整体利益 ,根据 相 关法律法 规,结 合 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 定本制 度 。第二条 融资 定义及制 度适用 范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 理制度方 大 锦 化 化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融 资 管 理 制 度 ( 草 案)(201 3 年 9 月 26 日 公司 第五届 董事 会第 二十 八次 会议审 议通 过,尚需提 交 2013 年第 一次 临 时股东 大会 审议 批准 。 )第 一章 总则第 一条 为规范方大锦 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融资行为,保证
1深圳 赛 格股份有限公司 融 资管理制度(经 2013 年 10 月 10 日公 司 2013 年 第二 次临 时股 东 大会审 议批 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 了规范 深 圳赛格 股份有限 公司(以 下简称 “本公司” )的融 资行为, 加强融资 管 理和财务 监控 , 降低 融资 成 本, 有效 防范 财务 风险 , 维护公 司整 体利 益 , 根 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公司 法
1深圳 赛 格股份有限公司 融 资管理制度(经 2013 年 8 月 13 日 公 司第 六 届董 事会 第二 次会 议审议 通过 , 尚需 提交 公司 股东大 会审 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 了规范 深 圳赛格 股份有限 公司(以 下简称 “本公司” )的融 资行为, 加强融资 管 理和财务 监控 , 降低 融资 成 本, 有效 防范 财务 风险 , 维护公 司整 体利 益 , 根 据 中
天 津 滨海 能 源 发展 股 份 有限 公 司融 资 管理 制 度经 2013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 七届董 事 会第三十 五次会 议 审议通过第 一 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 范天 津滨海能 源发展 股 份有限公 司 (以下 简 称 “公司” ) 及下 属全资 、 控股子公 司 (以 下 统称 “子 公司” ) 的 融资行为 ,加强融资 管理和 财 务监控, 降低融 资 成本, 有
盛 达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司融 资 管 理 制 度(经 201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第七届 董事 会第十六 次会议 审 议通过)为规范盛 达矿业 股 份有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公司 ”) 融 资 行为, 有效 控 制 融 资 风 险 , 提 高 资 金 的 调 控 和 使 用 水 平 , 促 进 公 司 的 稳 定 和 可持 续 发 展 , 依 据 财 政 部 等 五 部
融资管理制度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经营运作中的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 2 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公司、各分公司的融资管理工作。第 3 条 融资定义。本制度所指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1.权益资本融资是指由公司所有者投入和以发行股票方式融
1融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融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股权融资的管理第二条 公司决定通过配股、增发新股或发行普通债券(可转换债券)进行融资,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主承销商事宜。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就该次发行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管理办法以及具体发行方案,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