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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内控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存货内部控制和管理,科学合理制定公司存货业务,保护存货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 存货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要环节,存货占企业资产比重较高,为了降低存货成本,减少资金占用与积压,加快流动资金周转速度,杜绝舞弊现象,制定与完善存货内控制度,是降
湖 南 发 展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短 期 理 财 内 控 制 度(本制度于 2013 年 2 月 6 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 一 条 为规范湖南发 展集团股 份 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公司” )及 其控股子公司的 短期理 财管理 ,有效控 制风险 ,提高 资金运作 效率, 依据 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盛 达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司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为 规 范 盛 达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关 联 交易 行 为 , 维 护 公 司 和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 根 据 公 司 法 、 证 券法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以 下 简 称
盛 达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司社 会 责 任 管 理 制 度(经 201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第七届 董事 会第十六 次会议 审 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为 规 范 盛 达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社 会责 任 管 理 工 作 , 促 进 公 司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 符 合 科 学 发 展 观 与 建 设 和 谐社 会
证 券 投 资 内 控 管 理 制 度第 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根据证 券法 、 上 市公司 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及 深 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2 年修订) 和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 等有关规定,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运作行为, 保障资金的安全, 防范和化解 风险,特制订本制度。第 二 条 证券投资 是指 包括 新 股配售 、申 购、
西 藏 银 河 科 技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管 理 制 度 负责部门:制度编号: 生效日期:董事会办公室目 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人管理制度 1第一章 总则
西 藏 矿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12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西藏矿业 发展股 份 有限公司 (以下 简 称 “公司 ”、 “本 公 司” 、 或“西藏矿 业” ) 始终 坚持以落 实科学 发 展观为指 导, 以构 建和谐社 会,推进经济 社会可 持 续发展为 己任。 公 司在不断 发展壮 大 的过程中, 坚持为股东 创造价 值 , 同时也对 国家和 社会的全 面发展、
西 藏 矿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公 司 章 程( 二 一 四年 第 一次 临 时股 东 大会 通 过)二 一 四 年 三 月 十 七 日公 司 章 程第一章第二章 第三章总则经营 宗旨 和 范围 股份第一节第二节 第三节股份 发行股份 增减和 回购 股份 转让第四章 股东 和股东 大会第一节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第六节股东股东 大会的 一般规定 股东 大会的 召集
西 藏 矿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经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 范公司 关联交易 行为, 维 护公司和 非关联 股 东的合法权益, 根 据 中华 人民共和 国公司 法 、 中华人民 共和国 证券法 、深圳证 券交易 所 股票上市 规则 ( 以下简称 “上
西 藏 矿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管 理 制 度( 经 公 司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 召 开的 第 六 届 董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 一步规 范西藏矿 业发展 股 份有限公 司的内 幕 信息管理行为, 加强内 幕 信息保密 工作, 维 护信息披 露公开 、 公平、公 正原则,根据 中华
西 藏 矿 业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委 托 理 财 内 控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 强与规 范西藏矿 业发展 股 份有限公 司 (以下 简 称 “公司”) 及其 控股子 公司对委 托理财 业 务的管理 ,有效 控 制风险, 提高投资收 益, 维护 公司及股 东利益, 依据 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 则 、 深圳证券交 易所 主板上市 公司规 范
厦门灿坤 实业股 份 有限公司委 托 理 财 内 控 制度本制度经公司 2013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一条 制定目的及依据:为加强与规范本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及 其控股子公司对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建 新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责 任 公 司董 事 、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与 绩 效 考 核 管 理 制度第 一章 总 则第 一条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与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 使经营者利益与企业长期利益相结合, 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 称 “董、 监、 高人 员” )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企业健康、
盛 达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经 201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第七届 董事 会第十六 次会议 审 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和 规 范 盛 达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司 ”) 与 投 资 者 、 潜 在 投 资 者 之 间 的 信 息 沟 通 ,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构,
盛 达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司融 资 管 理 制 度(经 201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第七届 董事 会第十六 次会议 审 议通过)为规范盛 达矿业 股 份有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公司 ”) 融 资 行为, 有效 控 制 融 资 风 险 , 提 高 资 金 的 调 控 和 使 用 水 平 , 促 进 公 司 的 稳 定 和 可持 续 发 展 , 依 据 财 政 部 等 五 部
内 蒙 古 兴 业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度为规范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募集资金 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 公司法 、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盛 达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司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经 2013 年 12 月 30 日 公司第 七届董 事会第十 六次会 议 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为 规 范 盛 达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募 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 集资金的 使用效 率 , 根据 公司 法 、 证券法 、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 并 上市
盛 达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司防 范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管 理 制 度(经 2013 年 12 月 30 日 公司第 七届董 事会第十 六次会 议 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根 据 公 司 法 、 证 券 法 、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规 范 上 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 金 往来及上 市公司 对 外担保若 干问题 的 通知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组合产品内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 售汇组合产品业务操作,控制业务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组合产品。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