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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肃 上 峰 水 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以下简称“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 促进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良性关系的发展, 倡导理性投资, 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上市公司的诚信度, 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 深圳 证券交易所 股票
万 年 青 水 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 强本 公司与投 资者的 信 息沟通 , 促 进公司 与 投资者之 间的良性关 系, 倡导 理性投资 , 并 在投 资公众中 建立公 司 的诚信形 象; 最大 限度获得监 管部门 的 支持和服 务; 中介 机构的推 介和服 务 ; 广大投资者 的接 受和认可 ; 最终 达到 完善公司 治理结
四 川 浩 物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 步加 强 和 规范公司 与投 资 者 和潜在投 资者之 间 的信息沟通 ,增进 投 资者对公 司的了 解 ,使公司 和投资 者 之间建立 长期、 稳定的良 性关系 , 完善公司 治理结 构 , 实现 公司价 值最 大化和股 东利益 最大化, 根 据 公 司法 、 证 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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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 达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经 201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第七届 董事 会第十六 次会议 审 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和 规 范 盛 达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司 ”) 与 投 资 者 、 潜 在 投 资 者 之 间 的 信 息 沟 通 , 完 善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构,
索 芙 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2013 年 8 月 修 订)( 经 2013 年 8 月 19 日第 七 届 董 事会 第 三 次 会议 审 议 通过)第 一章 总 则第 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 范公司与投资者、 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以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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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西 金 叶 科 教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2007 年 8 月 18 日四届董事 会第三 会 议审议通 过, 2014 年 4 月 11 日六届董 事 局第四 次 会议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 条 为规 范陕西 金叶科教 集团股 份 有限公司 ( 以下简 称 “公司”或 “本公 司 ”)的 投资 者关系 管理工 作, 加强与 投资者 和潜 在投资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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