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先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DOC文档
吉 林 领 先 科 技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内 部 控 制 规 范 实 施 工 作 方 案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 关于 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 (财办会201230 号) 的要求,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应在披露 2014 年年报的同时, 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 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
成 都 市 兴 蓉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经 2013 年 3 月 13 日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第 一章 总 则第 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
万 方 城 镇 投 资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办 法(201 3 年 11 月经 第七 届 董事会 第五 次会 议审 议修 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 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 弘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办 法(2013 年 9 月 12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 条 为了 规范 中弘控 股股份 有限 公司( 以下简 称“ 公司” )募集资金 的管理 和 运用, 保 护投资 者 的利益, 依据 中 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 中 华 人民共和 国证券 法 、 深 圳证
保 定 天 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办 法本管理办法经 2013 年 3 月 28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规范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 公司法 、 证券 法 、 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保 定 天 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办 法本管理办法经 2013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规范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 公司法 、 证券 法 、 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北 海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办 法(经 2013 年 3 月 28 日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 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 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 证 券法 ”) 、 深 圳证券 交易所 股票上市
华 映 科 技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法( 2014 年 4 月 28 日, 经 公 司 第六 届 董 事 会第 十 七 次 会议 审 议 通 过)第一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规 范 和 加 强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 提 高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效率, 根据 公司 法 、 证券法 、 首 次公 开发行股 票并上 市 管
中原 大 地传媒股份有限 公 司募集 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 ( 修订版)( 经 公 司 2013 年 11 月 25 日 召 开的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时 股 东 大 会审 议 通 过 )第一条 为规范 中原大 地传媒股 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 称 “公司 ”)募 集资金管理和运用 ,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 中华人民共 和
中原 大 地传媒股份有限 公 司募集 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 ( 修订版)第一条 为 规范 中原 大 地传媒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下简 称“ 公司 ”)募 集资金 管理 和运用,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1新希 望 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经 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 二次会议审议修 订 )第一章 总 则第 一条 为 规范 新希 望六和 股份 有限公 司(以 下简 称“公 司 ”)募集资金 的使用 和 管理, 最 大限度 地 保障投资 者的权 益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 法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法 、 上市公 司证券发 行 管理办法 、 深圳
模塑科技 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江 南 模 塑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2014 年 5 月 26 日第八 届 第二十二次董事 会 )第一章 总则第 一条 为规范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 国 公 司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沈 阳 机 床 股 份 有 限 公司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办法(经公司第六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 待公司 2013 年度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 一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规范公司募 集资金的 管 理和使 用, 保护 投 资者 利益,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 法 ”) 、 中华 人民共和 国证 券法 (以 下 简称“ 证券法
福 建 漳 州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办 法(2 014 年修订)(经 2014 年 01 月 24 日 召 开的第 六届 董事 会 2014 年 第一次 临时 会议 审议 通过 )第一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福 建 漳 州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本公司 ”) 募集 资金的管 理和使 用 , 提高募
焦 作 万 方 铝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办 法为规范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 司募集资 金管理 和使用 的监管要 求 和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制定本办法。第 一章 总 则第 一
西 北 轴 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办 法(2013 年 8 月 20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待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防范资金风险 , 确保资金安全,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北 京 顺 鑫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经 公 司第 五 届 董 事会 第 四 十 五次 会 议 审 议通 过 )第 一章 总则第 一条 为规范北京顺 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 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吉林 领 先科技发展股份 有 限公司募集 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经 201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 一章 总则第 一条 为规范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确保资 金使用安全, 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广 东 风 华 高 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办 法(2014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 了进一 步规范广 东风华 高 新科技股 份有限 公 司 (以下简 称“公 司 ”) 募 集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运 用 , 确 保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安 全 性 , 提 高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