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岗位说明
财 务 部 岗 位 说 明岗 位 说 明 包 括 岗 位 职 责 及 任 职 条 件 两 个 方 面 :1.岗 位 职责岗 位 职 责 描 述 一 岗 位 职 责 用 来 规 定 某 一 具 体 岗 位 承 担 者 必 须 完 成 的 任 务 及 胜任 这 一 岗 位 所 需 要 的 能 力 和 经 验 等岗 位 职 责 描 述 二不 同 规 模 和 类 型 的 企 业 , 岗 位 职 责 差 异 较 大 。 制 定 岗 位 职 责 时 要 做 到 量 体 裁 衣 , 适 合 本 企 业 工 作 的 具 体 需 要 。 岗 位 职 责 要 随 着 工 作 任 务 的 改 变 及 时 得 到 修 订岗 位 职 责 描 述 三每 个岗位 都要有 本岗位 职责说明 书,使 员工在 接受这 一岗位工 作时明晰 自己的 责任、 任务、权 利和承 担这项 工作应 具备的条 件 。岗 位 职 责 说 明 书 也 是 管 理 者 评 估 各 岗 位 工 作 的 具 体 标 准岗 位 职 责 描 述2.任 职 条件基 本 素 质 主 要 规 定 胜 任 某 岗 位 的 基 本 素 质 要 求文 化 程 度 在 企 业 中 任 职 , 一 般 要 求 文 化 程 度 为 高 中 以 上 , 不 同 的 级 别 有 不 同 的 文 化 程 度 要 求语 言 文 字 能力根 据 岗 位 要 求 , 确 定 语 言 种 类 及 熟 练 程 度 , 并 对 文 字 表 达 能 力 提 出 明 确 的 要 求专 业 知 识 不 同 的 岗 位 应 有 不 同 标 准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技 能 要 求工 作 经 验 或 经 历 根 据 岗 位职 责 要求 , 明确 规 定所 需 工作 经 验和 经 历的 具 体年限其 他 要 求根 据 岗 位 不 同 、 职 务 不 同 , 要 求 任 职 员 工 具 备 除 上 述 五 项 必 备 能 力之 外 的 附 加 能 力 , 如 : 熟 知 政 策 法 规 知 识 、 通 晓 管 理 知 识 、 有 组 织协 调 能 力 、 有 决 策 能 力 、 有 社 会 活 动 能 力 、 有 营 销 能 力等任 职 条 件 描 述 3.财务 部 各 岗 位 职 责 及 任 职 条 件 范本财 务 部 经 理 岗 位 职 责 及 任 职 条 件直 接 上级 财 务 总监职 位 名称 财 务 部 经 理直 接 下级 财 务 部 主 管(一 ) 岗 位 职责1.工作 内容( 1) 在 分 管 副 总 经 理 领 导 下 , 负 责 主 持 本 部 门 的 全 面 工 作 , 组 织 并 督 促 部 门 人 员 全 面 完成 本 部 门 职 责 范 围 内 的 各 项工 作 任务( 2) 贯 彻 落 实 本 部 门 岗 位 责 任 制 和 工 作 标 准 , 密 切 与 生 产 、 营 销 、 计 划 等 部 门 的 工 作 联系 , 加 强 与 有 关 部 门 的 协 作配 合 工作( 3) 负 责 组 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法 及 地 方 政 府 有 关 财 务 工 作 法 律法 规 的 贯 彻 落 实( 4) 负 责 组 织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 会 计 成 本 核 算 规 程 、 成 本 管 理 会 计 监 督 及 其 有 关 的 财务 专 项 管 理 制 度 的 拟 订 、 修 改 、补 充 和 实 施( 5) 组 织 领 导 编 制 企 业 财 务 计 划 、 审 查 财 务 计 划 。 拟 订 资 金 筹 措 和 使 用 方 案 , 全 面 平 衡资 金 , 开 辟 财 源 , 加 速 资 金周 转 ,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果( 6) 组 织 领 导 本 部 门 按 上 级 规 定和 要 求 编 制 财 务 决 算 工 作( 7) 负 责 组 织 企 业 的 成 本 管 理 工 作 。 进 行 成 本 预 测 、 控 制 、 核 算 、 分 析 和 考 核 , 降 低 消耗 、 节 约 费 用 , 提 高 监 理 水 平 ,确 保 企 业 利 润 指 标 的 完 成( 8) 负 责 建 立 和 完 善 企 业 财 务 稽 核 、审 计 内 部 控 制 制度 , 监 督 其 执 行 情 况( 9) 审 查 企 业 经 营 计 划 及 各 项 经 济 合 同 , 并 认 真 监 督 其 执 行 ; 参 与 企 业 技 术 、 经 营 以 及产 品 开 发 、 基 本 建设 、 技 术 改 造 和 其 他 项 目 的 经 济 效 益 的 审 议( 10) 参 与 审 查 调 整 价 格 、 工 资 、奖 金 及 其 涉 及 财 务 收 支 的 各 种 方 案( 11) 组 织 考 核 、 分 析 企 业 经 营 成果 , 提 出 可 行 的 建 议 和 措施( 12) 负 责 财 会 人 员 的 业 务 培 训 。 规划 会 计 机 构 、 会 计 专 业 职 务 的 设 置 和会 计 人 员 的 配 备 ,组 织 会 计 人 员 培 训 和 考 核 ,坚 持 会 计 人 员 依 法 行 使 职权( 13) 负 责 向 企 业 总 经 理、主 管 副 总 经理 汇 报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果。 定期 或 不 定 期 汇 报各项 财 务 收 支 和 盈 亏 情 况 , 以 便 领导 及 时 进 行 决 策( 14) 有 权 向 主 管 领 导 提 议 下 属 人选 , 并 对 其 工 作 考 核 评 价( 15) 完 成 企 业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他 工作 任 务2.责任 范围( 1) 对 企 业 财 务 会 计 核 算 程 序 的制 定 负 全 部 责 任( 2) 对 企 业 计 划 内 的 资 金 使 用 负审 批 责任( 3) 对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成 本 负 全 面控 制 责任(续 表 )3.权力 范围( 1) 对 企 业 有 关 决 策 有 建 议权( 2) 对 企 业 计 划 内 的 全 部 资 金 使用 有 具 体 审 批 权( 3) 对 企 业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有 组 织编 制 、 审 核 和 实 施 权( 4) 对 下 属 人 员 有 监 督、 指 导 和 考核权(二 ) 任 职 条件1.个性 特征( 1) 工 作 严 谨 、 有 耐 心 和 责 任 心( 2) 工 作 积 极、 主 动( 3) 具 有 团 队 合 作 精 神( 4) 坚 持 原 则, 廉 洁 奉 公2.学历 要求具 有 大 专 以 上 的 文 化 程 度 和 会 计 专业 技 术 职 称3.能力 要求( 1) 熟 悉 国 家 财 经 法 律 、 法规 、 章程 和 方 针 、 政 策( 2) 掌 握 本 行 业 业 务 知识( 3) 具 有 较 强 的 综 合 协 调 能 力 和 组 织管 理 能力4.工作 经历( 1) 7 年 以 上 大 中 型 企 业 相 关 工 作 经验( 2) 曾 从 事 财 务 部 经 理 工 作 2 年 以 上财 务 部 主 管 岗 位 职 责 及 任 职 条 件直 接 上级 财 务 部 经 理职 位 名称 财 务 部 主 管直 接 下级 财 务 助理(一 ) 岗 位 职责1.工作 内容( 1) 在 财 务 部 经 理 的 直 接 领 导 下 , 具 体 领 导 企 业 的 财 务 政 策 和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的 实 施 和 运转( 2) 负 责 组 织 全 企 业 的 经 济 核 算 工 作 , 组 织 编 制 和 审 核 会 计 、 统 计 报 表 , 并 向 上 级 财 务部 门 负 责 报 告 工 作 , 按 上 级 规 定时 限 及 时 组 织 编 制 财 务 预 算 和 结 算( 3) 负 责 组 织 财 会 人 员 搞 好 会 计 核 算 , 正 确 、 及 时 、 完 整 地 记 账 、 算 账 、 报 账 , 全 面 反映 给 企 业 领 导 , 及 时 提 供 真 实 的会 计 核 算 资料 (续 表 )( 4) 负 责 组 织 贯 彻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 企 业 财 务 制 度 及 财 务 纪 律 ,建 立 健 全 财 务 管 理 的 各项 制 度 ,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纠 正 , 重 大 问 题及 时 报 告 财 务 部经 理( 5) 加 强 财 务 管 理 , 分 月 、 季 、 年 编 制 和 执 行 财 务 计 划 , 正 确 合 理 调 度 资 金 , 提 高 资 金使 用 效 率 , 指 导 各 部 门 搞 好 经 济核 算 , 为 企 业 发 展 积 累 资金( 6) 负 责 做 好 资 金 管 理 , 组 织 企 业 出 纳 员 按 规 定 程 序 、 手 续 及 时 做 好 资 金 回 笼 , 准 时 进账 、 存 款, 保 证 日 常 合 理 开 支需 要 的 供 给( 7) 负 责 组 织 企 业 内 部 各 个 环 节 的 财 务 收 支 情 况 , 遵 守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条 例 , 加 强 对 外 汇收 支 的 管 理 和 监 督( 8) 负 责 与 财 政 、 税 务 、 金 融 部 门 的 联 系 , 协 助 财 务 部 经 理 处 理 好 与 这 些 部 门 的 关 系 ,及 时 掌 握 财 政 、 税 务 及 外 汇 动 向( 9) 负 责 办 理 银 行 贷 款 及 还 贷 手续( 10) 遵 守、 维 护 国 家 的 财 政 纪 律 ,严格 掌 握 费 用 开 支,认 真 执 行 成 本 物资 审 批 权 限、费用 报 销 制度( 11) 审 查 各 部 门 的 开 支 计 划 , 并 转 报总监( 12) 参 与重 要经 济合 同和 经济 协议的 研究 、审查,并 负责 对新 产品 、新项目 的开 发、技 术 改造 、商 品 ( 劳务 ) 价 格 和 工资 、 奖金 方案 的审 核, 及时 提出 具体 的改进 措施( 13) 参 与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 围 绕 提 高企 业 的 管 理 水 平 和 经 济 效 益 , 为 财 务部 经 理 当 家 理 财、把 关 和 经 营 参谋( 14) 合 理制 定各 部门 的生 产指 标、成本 费用 、专项 资金 和流动 资金 定额,尤其 应做 好对 三 大 成 本 费 用 ( 即 食 品 、 用 具 成本 , 劳 动 费 用 成 本 , 能 源 销 售成 本 ) 的 控 制 ,精 打 细 算 ,确 保经 济效 益( 15) 督 促、 检查 企业 固定 资产 、 低值 易耗 品、 物料 用品 等财产、 物资 的使用 、 保 管情 况, 注 意发 现和 处 理 财 产 、 物 资管理 中存 在的 问题, 确保 企业 财产 、 物资 的合 理使 用和 安 全管理( 16) 督 促 有 关 人 员 重 视 应 收 账 款的 催 收 工 作 , 加 速 资 金 回笼( 17) 监 督 采 购 人 员 做 好 生 产 、 工程 、 办 公 及 劳 保 的 物料 、 用 品 的 采 购工作( 18) 负 责 审 查 各 项 开 支, 密 切 与 各部 门 的 联 系 , 研 究 并 合 理 掌 握 成 本和 费 用 水 平( 19) 组 织 财 务 人 员 定 期 开 展 财 务分 析 工 作 , 考 核 经 营 成 果 , 分 析 经 营 管理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时 向 领 导 提 出 建 议 , 促 进企 业 不 断 提 高 管 理 水平( 20) 保 存 企 业 关 于 财 务 工 作 方 面的 文 件、 资 料、合 同 和 协 议,督 促 本部 门 员 工 完 整 地保管 企 业 的 一 切 账 册 、 报表 、 凭证 和 原 始 单据( 21) 负 责 本 部 门 员 工 业 务 培 训 工作,使 属 下 员 工 熟 练 掌 握 本 岗 位 的 业 务知识、操 作 程序 和 管 理 制 度 , 能 独 立 工 作 ,并 使 各 员 工 对 本 部 门 其 他 岗 位 的 业 务 环节 有 所 了 解(续 表 )2.责任 范围( 1) 对 企 业 财 务 会 计 核 算 程 序 的制 定 负 全 部 责 任( 2) 对 企 业 计 划 内 的 资 金 使 用 负审 批 责任( 3) 对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成 本 负 全 面控 制 责任3.权力 范围( 1) 对 企 业 有 关 决 策 有 建 议权( 2) 对 财 务 部 内 部 人 员 有 任 免 权( 3) 对 财 务 部 内 部 人 员 有 奖 惩 权(二 ) 任 职 条件1.个性 特征( 1) 工 作 严 谨 、 有 耐 心 和 责 任 心( 2) 工 作 积 极、 主 动( 3) 具 有 团 队 合 作 精 神 、 有 较 强 的 沟通 协 调 能 力( 4) 为 人 正 直 、 坚 持 原 则 , 廉 洁奉公2.学历 要求会 计 、 财 务 或 相 关 专 业 本 科 以 上 学历3.培训 经历受 过 管 理 学 、 战 略 管 理 、 管 理 能 力开 发 、 企 业 运 营 流 程、 财 务 管 理 等 方面 的 培训4.能力 要求( 1) 具 有 全 面 的 财 务 专 业 知 识 、 账 务 处 理 及 财 务 管 理 经 验 ; 精 通 国 家 财 税 法 律 规 范 , 具备 优 秀 的 职 业 判 断 能 力 和 丰富 的 财 会 项 目 分 析 处 理 经验( 2) 擅 长 资 本 运 作 , 有 企 业 融 资 以 及 兼 并 收 购 的 实 际 经 验 和 综 合 投 融 资 方 案 设 计 能 力 ,并 有 多 次 投 融 资 成 功 经验( 3) 熟 悉 国 际 和 国 内 会 计 准 则 以 及 相 关 的 财 务 、 税 务 、 审 计 、 法 律 、 法 规 、 政 策 ; 熟 悉境 内 外 上 市 企 业 财 务 规则 , 从事 过 兼 并 、 重 组 、 上 市 等 相 关 项 目 的 具体 实 施( 4) 良 好 的 中 英 文 口 头 及 书 面 表达 能 力5.工 作 经历5 年 以 上跨 国 企业 或大 型 企业 集团 财务 管理 工 作经 验, 有跨 行业 财 务工作 经 历者 优 先考虑 预 算 主 管 岗 位 职 责 及 任 职 条 件直 接 上级 财 务 部 经 理职 位 名称 预 算 主管直 接 下级 预 算 专员(一 ) 岗 位 职责1.工作 内容( 1) 协 助 财 务 部 经 理 建 立 预 算 管理 体 系, 为 预 算 工 作 建 立 相 应 配 套 的执行 、 控 制 机制( 2) 在 财 务 部 经 理 的 指 导 下 , 根 据 企 业 年 度 经 营 目 标 组 织 编 制 企 业 财 务 预 算 纲 要 及 财 务部 应 编 制 的 各 项 预 算 , 包 括投 资 收 益 预算 、 资 本 性 收 支 预 算 、 现 金 流量 预 算等( 3) 指 导 各 预 算 责 任 部 门 按 统 一 格 式 编 制 各 部 门 预 算 草 案 并 进 行 初 审 , 初 步 形 成 企 业 的销 售 收 入 预 算 、 成 本 费 用 预 算 、采 购 预 算 等 相 关 预 算( 4) 汇 总 、 平 衡 企 业 各 部 门 的 预 算 , 就 平 衡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进 行 协 调 , 提 出 初 步 调 整建 议 , 在 此 基 础 上 提 出 企 业 下 一年 度 预 算 草案 , 报 财 务 部 经 理 审 核 后报 高 层 审 批( 5) 编 制 预 算 控 制 管 理 方 案 , 保 证 成本 目 标 和 利 润 目 标 的 实 现( 6) 监 督 企 业 各 项 预 算 的 执 行 情 况 , 查 看 预 算 调 整 建 议 案 , 进 行 初 审 、 协 调 与 平 衡 后 ,及 时 向 管 理 层 进 行 反 馈( 7) 根 据 实 际 经 营 情 况 , 定 期 更 新 已编 制 的 预 算, 使 企 业 的 各 项 预 算更 趋 合理( 8) 定 期 汇 总 、 分 析 各 部 门 编 制 的 预 算 执 行 差 异 分 析 报 告 , 考 核 各 责 任 部 门 的 预 算 执 行成 果 , 并 提 出 奖 惩 建 议2.责任 范围( 1) 对 财 务 会 计 的 历 史 资 料 及 其他 人 相 关 信 息 的 科 学 预 测 分 析 负 责( 2) 对 设 计 并 制 定 合 理的 、 有 效 的责 任 会 计 制 度 和 各 项 具 体 会 计 工 作的 处 理 程 序 负 责( 3) 对 预 期 可 能 发 生 的 , 或 实 际 已 经 发 生 的 各 种 有 关 信 息 进 行 收 集 、 整 理 、 比 较 和 分 析负 责( 4) 对 将 实 际 数 与 预 算 数 进 行 对比、 分 析 , 来 评 价 和 考 核 各 责 任 单 位 的 业绩 负 责3.权力 范围( 1) 对 企 业 有 关 决 策 有 建 议权( 2) 对 下 属 人 员 有 监 督、 指 导 和 考核权( 3) 对 领 导 临 时 需 要 各 种 数 据 有查 询 权(二 ) 任 职 条件1.个性 特征( 1) 工 作 严 谨 、 有 耐 心 和 责 任 心( 2) 工 作 积 极、 主 动( 3) 具 有 团 队 合 作 精 神( 4) 坚 持 原 则 , 廉 洁 奉公(续 表 )2.学历 要求会 计 、 财 务 管 理 或 相 关 专 业 本 科 以上 学 历3.能力 要求( 1) 熟 悉 国 家 财 经 法 律 、 法规 、 章程 和 方 针 、 政 策( 2) 掌 握 本 行 业 业 务 知识( 3) 具 有 较 强 的 综 合 协 调 能 力 和组 织 管 理 能力( 4) 能 够 熟 练 操 作 财 务 软 件 和 办公 软 件4.工作 经历具 有 不 少 于 两 年 的 成 本 核 算 经 验 ,从 事 成 本 核算 、 预 算 管 理 、 财 务 分 析等 工 作出 纳 岗 位 职 责 及 任 职 条 件直 接 上级 财 务 部 经 理职 位 名称 出纳直 接 下级 无(一 ) 岗 位 职责1.工作 内容( 1) 负 责 建 立 健 全 出 纳 各 种 账 目 , 及 时 登 记 现 金 日 记 账 和 银 行 存 款 日 记 账 , 做 到 日 清 月结( 2) 定 期 盘 点 并 核 对 银 行 存 款 对账 单 , 并 按 期 编 制 “银 行 存 款 余 额 调 节表 ”( 3) 负 责 校 对 报 销 凭 证 金 额 , 审 核 报 销 原 始 票 据 、 内 容 、 金 额 , 审 核 每 笔 财 务 、 租 赁 等业 务 收 入 , 校 核 报 销 凭 证 科目( 4) 负 责 办 理 贷 款 信 用 评 级 和 贷款 有 关 手 续, 提 供 所 需 资 料 , 协 助 办 理 抵押 登 记 手 续( 5) 负 责 日 常 现 金 报 销 工 作 , 审 核 收 付 款 凭 证 , 每 日 盘 点 现 金 , 及 时 登 记 现 金 日 记 账 ,做 到 日 清 月 结( 6) 定 期 核 对 现 金 日 记 账 与 总 账,保 证 账 账 、 账 款 相 符( 7) 负 责 执 行 银 行 管 理 制 度 , 开 具 银行 支 票 及 其 他 相 关 事项 , 向 银 行 报 送工 资 文件( 8) 负 责 严 格 执 行 支 票 管 理 制 度( 9)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他 工作2.责任 范围( 1) 对 检 查 、 清 点 每 日 各 收 款 点交 来 的 现 金, 填 制 送 款 簿 , 及 时 存 入银 行 负责( 2) 对 签 收 和 整 理 各 种 支 票 、 汇 票 等, 填 制 送 款 簿 , 及 时 送 存 银 行 负 责( 3) 对 检 查 一 切 收 、 付、 缴 款 业 务凭 证 负责( 4) 对 审 查 外 币 、 现 金 的 送 款 簿存 根 负责 (续 表 )3.权力 范围( 1) 对 企 业 有 关 决 策 有 建 议权( 2) 有 参 与 货 币 资 金 计 划 定 额 管理 的 权力( 3) 有 管 好 用 好 货 币 资 金 的 权 力(二 ) 任 职 条件1.个性 特征( 1) 工 作 严 谨 、 有 耐 心 和 责 任 心( 2) 工 作 积 极、 主 动( 3) 具 有 团 队 合 作 精 神( 4) 坚 持 原 则, 廉 洁 奉 公2.能力 要求( 1) 熟 悉 国 家 财 经 法 律 、 法规 、 章程 和 方 针 、 政 策( 2) 掌 握 本 行 业 业 务 知识3.工作 经历会 计 、 财 务 等 类 似 专 业 中 等 专 科 以上 文 化 水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