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的职责权限
财 务 部 的 职 责 权 限财 务 部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保 证 企 业 财 务 的 正 常 运 作 , 具 体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面 , 如 下 表 所 示 :财 务 部 的 职 责 权 限类 别 具 体 内 容( 1) 会 计 核 算 和 报 表职 能 。 这 是 会 计 的 信 息 系 统 部分 。 会 计 员 可 按 照 准则和 制 度 的 要 求 , 进 行 会 计 核 算 , 并 填 制 相 关 报 表 , 记 录 信息 、 提 供信息 ; 而 财 务 部主 管 可 以 利 用 这 些 会 计 信 息 去 评 价 和 考核 各 个 部 门 的 业绩 , 监 督 企 业经 营 的 各 个 环 节 和 流 程 , 参 与 计 划和 预 算 的 制 定 , 参 与企 业 决 策 和 长远 规 划 。 财 务 部 主 管 利 用 会 计 信 息 所 进行 的 管 理 活 动 正是 财 务 部 的 核心 职 能 , 而 会 计 信 息 是 所 有 这 些 的 基 础( 2) 财 务 管 理 和 控 制职 能 。 实 际 上 是 管 理 会 计 的 内容 , 主 要 是 对 内 部 管理者 提供 报告 和分析 , 以 辅助 决策, 使企 业形 成和 保持 健康的 管 理状 态。同 样 , 由 财务 部 主 管 对 相 同 的 会 计 数 据 进 行 加 工 和整 理 , 以 不 同 的 形式 提 供 给 企 业内 部 管 理 者 , 这 些 报 告 可 能 仅 仅 与 某一 个 部 门 相 关 , 也可 能 是 某 种 产品, 或 者 是 一 个 项目( 3) 财 务 运 作 职 能 。 有 效 的 财 务 资 本 运 作 是 使 企 业 实 现跳 跃 式 发 展 、 直接创 造 股 东 价 值的 重 要 手 段 。 在 企 业 实 物 资 产 运 作 过程 中 , 不 断 创 造 价值 , 使 企 业 持 续发 展 ; 同 时 , 财 务 部 门 充 分 发 挥财 务 职 能 , 管 理 各种财 务 部 职 能筹 资 投 资 渠 道的 运 作( 1) 在 总 经 理 的 直 接领 导 下, 开 展 财 务 部 工作( 2)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财经 制 度 , 遵 守 和 维 护 国 家 财 经 纪律 , 贯 彻 实 施 企业财 务 通 则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3) 建 立 和 健 全 企 业内 部 各 项 会 计 核 算 和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4) 编 制 企 业 财 务 预算 方 案 , 报 企 业 总 经 理 审 核 后 提 交董 事 会 审 议( 5) 草 拟 企 业 财 务 分析 报 告 , 预 测 企 业 经 济 前景 , 参 与 企业 经 营 决 策( 6) 负 责 企 业 资 金 筹集 与 营 运 资 金 的 管 理( 7) 参 与 拟 订 企 业 证券 的 投 资 与 管 理( 8) 参 与 拟 订 企 业 固定 资 产 的 投 资 方 案 与 管 理( 9) 参 与 无 形 资 产 及其 他 资 产 的 管 理( 10) 负 责 企 业 各 项 款项 支 付 和 成 本 费 用 管理财 务 部 职 责( 11) 负 责 企 业 各 项 应纳 税 金 的 计 算 和 申 报(续 表 )类 别 具 体 内 容( 12) 按 照 董 事 会 的 要 求 拟 订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 经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后 进 行 有关 财 务 处 理( 13)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则 和 会 计 制 度 的 要 求 编 制 对 外 的 财务 报 表( 14)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和 企 业 有 关 管 理 制 度 , 建 立 财 务 档 案 并 负 责 财 务 档案 管 理( 15) 实 施 内 部 财 务 控 制 制 度 , 确 保 企 业 资 产 的 安 全 、 完 整 , 提 高 会 计信 息 质 量 , 确 保有 关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及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方针 政 策 的 贯 彻 执行( 16)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会 计 电 算 化 管 理( 17) 负 责 财 务 人 员 的继 续 教 育 管 理 与 业 绩 考 核财 务 部 职 责( 18) 负 责 企 业 领 导 交办 的 其 他 财 务 工作( 1) 参 与 企 业 重 大 经营 决 策 , 为 决 策 提 供 财 务 数 据 和 信息 的 权力( 2) 参 与 年 度 、季 度 、 月 度 财 务 计 划 的 制 订 , 并 提 出 意见 和 建 议 的 权 力( 3) 参 与 年 度 、季 度 、 月 度 采 供 计 划 的 制 订 , 并 提 出 意见 和 建 议 的 权 力( 4) 对 违 反 财 务 制 度的 部 门 、 分 支 结 构 和 个 人 给 予 处 罚( 5) 对 其 他 部 门 实 施财 务 监 督 和 考 核( 6) 部 门 内 部 员 工 聘任、 解 聘 的 建 议 权( 7) 要 求 相 关 部 门 配合 相 关 工 作 的 权力( 8) 其 他 相 关 权力财 务 部 权 力( 9) 参 与 年 度 、季 度 、 月 度 生 产 计 划 的 制 订 , 并 提 出 意见 和 建 议 的 权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