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使用控制制度 (2)
1 / 1支票使用控制制度1.企业使用的所有支票必须从开户银行领购,若使用自制的支款凭证则必须经开户银行批准并预先连续编号。2.企业应设置支票领用、签发登记簿。3.空白支票应存放在安全处,严格控制,妥善保管,有权签署支票人员不得保管空白支票。4.每项支票支出,都必须经过授权的支票签署者的审批并签发。5.每项支票支出,都必须有经核准的发票或其他必要的凭证作为书面证据。6.在支票上必须明确地写明受款人和金额,并应与相应的应付凭证进行核对。7.作为签署支票书面证据的有关凭证,应于签支票后,加盖“已付讫”戳记。8.任何有文字或数字更改的支票应予作废。9.作废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防止被再使用。10.所有已经签发的支票,应于当日及时记入银行存款日记账中,并应定期与应付款或其他总分类账借方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