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青海 明 胶股份有限公司 社 会责任管理制 度 (试 行)第 一章 总 则第 一条 为推进经济管 理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 制订本制度。第 二章 适 用 范围第 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第 三章 职 责第 三 条 总裁办公室是 公司社会责 任归口 管理 部门,定期 检查和 评价 公司社会责任制 度的执 行情况 和存在的 问题, 并形成 社会责任 报告。 子公司 综合部/办 公室是社会责任归口管理部门。第 四章 基 本 原则第 四 条 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经 营发展过 程中 应当履 行 的社会责 任和 义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 产品质量、 产品售后服务、 环境保护、 资源节约、 促进就业、 员工权益保护等。第 五条 公司建立重大 事项预警机制。第 六条 公司在经营活 动中,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 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秉承“和谐、 共赢”的社会责任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第 五章 股 东 和 债 权人 权 益 保 护第 七条 公司应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债权人,确保股东及债权人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第 八条第 九条 第 十条公司严格按照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积极回报投资者。 公司要确保公 司财务稳健,保障公司 的资产、资金安全,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投资人利益。第 六章 职 工 权 益 保护第 十 一 条 公司严格 遵 守劳动合同法, 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完善薪酬体系、 激励机制等用人管理制度, 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 动义务。第 十 二 条 公司尊重 职 工人格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关爱职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第 十 三 条 公司建立、 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 规程和标准, 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为职工提供健康、 安全的工作环境 和生活环境,最大限度地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 十 四 条 公司遵 循 “以岗定薪 、 一岗一薪、 薪随岗移、 岗变薪动” 的原则, 按期足额支付职工的工资,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第 十 五 条 公司尊重 职 工的个人信仰和民族习惯。第 十 六 条 公司建立职 业培训制度,积极开展职工培训,并鼓励和支持职工 参加业余进修培训,为职工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第 十 七 条 公司工会 依 法开展工作,通过工会反映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 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工会认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关 心和重视职工的合理需求。第 七章 供 应 商 、 客户 和 消 费 者权 益 保护第十八条 公司对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诚实守信,维护供应商、客户的合法权益。第 十 九 条 公司保证 提 供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或经过 国家相关质检部门认证。第 二 十 条 公司如发 现 提供的产品存在一定 质量缺陷,公司主动告知客户召 回,同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补救措施。第 二 十 一条 公司妥善 保管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履行保密义务。第 二 十 二条 公司为客 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妥善处理供应商、客户和消 费者等提出的投诉和建议。第 二 十 三条 公司在履 行供应商、 客户和消费 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社会责任时,按照公司采购控制程序、服务控制程序等相关制度执行。第 八章 环 境 保 护 与可 持 续 发 展第 二 十 四条 公司制订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为环保工作提供必要 的人力、物力以及技术和财力支持。第 二 十 五条 公司废物 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第 九章 公 共 关 系 和社 会 公 益 事业第 二 十 六条 公司要在 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教育、 文化、 卫生、 绿 化建设、 健身建设、 扶贫济困和灾难性捐款捐物等社会公 益活动,促进公司所在地区的发展。第 二 十 七条 公司接受 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关注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公司的评论。第 十章 附 则第 二 十 八条 本制度未 作规定的, 适用有关法律 、 法规的规定; 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 十 九条 本制度由 公司董事会制订、修改、解释。 第 三 十 条 本制度经 公 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