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工作管理办法
出纳人员工作管理办法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目的为了规范企业出纳人员的工作行为和相关事项,按照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和企业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 2 条 适用条件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出纳人员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主要包括款项收付、保管、清点,报销审核等。第 2 章 支票管理第 3 条 发放银行票据1.根据业务需要,申请人领用银行票据需填写“支票领用单” ,并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人员签署同意后,出纳方可向其出具银行票据。若遇金额不确定的情况,应在最高位填上“¥”标识,以限定其最高使用额度。2.出纳人员需根据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人员审批的“支票领用单” ,正确出具银行票据;审核“支票领用单”上是否填写齐全规范。3.出纳人员合理使用企业支票管理系统,填制支票或其他银行票据,并打印出具。4.银行票据出票后,出纳人员需及时整理“支票领用单” ,并与支票管理系统出票记录核对,使其一致。每使用支票(100 张,包括作废票据)需打印出票清单,附在“支票领用单”中一并装订,经财务总监审批后由企业统一保存。第 4 条 购买银行票据1.出纳人员负责购买银行票据,为方便企业对银行票据的管理,购买银行票据事先经财务主管签字批准,每一次购买的数量限定支票为 100 张、其他票据为两本。2.已购买的银行票据要在支票管理系统中登记,做到有据可查,使其有可追溯性。3.未被使用的银行票据必须锁在财务部保险柜中。第 5 条 跟踪核销银行票据1.为便于账目的管理,支票及其他银行票据出具后,出纳人员应及时催回银行票据存根和相应发票,以便登记账目或录入财务系统。2.余款或购货款必须经公司财务部经理及资金管理员审核签字后,方可出票。3.出纳人员应在支票出票后 4 日内要跟踪票根的回笼情况,对超期的要查明原因并提醒相关业务人员及时收回。对领用时金额不确定的银行票据,在收回票据后,当天将实际金额录入支票管理系统和财务系统。4.出纳人员对作废的银行票据要做到及时回收,杜绝在其他部门保管。第 3 章 报销审核及费用支付第 6 条 报销单据审核1.出纳人员对所有现金报销的单据都要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发票的真实性、业务的合理性、金额的正确性、并检查是否有经办人员和财务总监签字。2.对不符合财务要求的报销单应要求报销人重填并重新审核。发票涂改或严重缺损的应拒绝接收。3.出纳人员核对无误后,应按实际金额支付报销款,并请报销人在报销单上签字,作为签收依据。4.企业车辆费用报销时要先审核其出车记录,查看行车时间任务、地点、用车人签字、汽油消耗是否符合企业标准;其他停车费、过路费、汽油费发票必须有使用人或证明人签字证明方可报销。5.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办公易耗品等物品报销时,需收回相应的保修卡,保修单等资料并妥善保管,以备不时之需。第 7 条 办公费用交纳出纳人员交纳水、电、煤气、取暖费、电话费及物业管理费时,需按月按号分别做好登记,整理票据和记录,以备核查。第 8 条 工资发放1.出纳人员于每月固定时间,按照工资表发放工资、补贴等职工薪酬。2.享受话费补贴的员工,出纳人员需按其电话账单或发票金额参照报销。对金额小于补贴金额的按发票金额实报,并要求未达到补贴金额的退回差额。3.按照薪酬保密的原则,出纳人员在发放工资前要把相应的内容隐蔽,不得将员工薪酬信息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与其不相关的人。4.发放工资时,需经当事人当面点清,核实发放金额是否正确。第 4 章 现金保管第 9 条 库存现金管理规范1.出纳人员应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2.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3.除工作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工作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严禁随意存放。4.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存入保险柜内,严禁放入办公桌内过夜。5.企业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第 10 条 库存现金保管办法1.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应分类保管。出纳人员应对库存票币分别以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整数和零数分类保管。2.纸币要打开铺平存放,并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以每一百张为一把,每十把一捆扎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均应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3.凡不成把的纸币是为零数(或小数) ,也要票面金额,每十张为一扎,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放入工作抽屉或保险柜内,要存放整齐,秩序井然。4.铸币币面金额,以每一百枚为一卷,每十卷为一捆,同样将成捆、成卷的铸币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不成卷的铸币,应按照不同币面金额,分别存入卡数器内。第 5 章 货币资金账务处理第 11 条 登记日记账1.出纳人员每日上午 10 点前必须结算出每个银行余额,编制“银行余款日报表”并上报财务部领导。2.依据发票等原始原始凭证、付款凭证和结算凭证,填制会计凭证,并将其登入财务系统,摘要栏要尽量写完整业务相关内容,以备日后查询。3.每天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手工日记账和库存现金日记账,并检查进账单大小写的正确性,银行业务章盖是否戳盖。第 12 条 对账1.出纳人员每日依部门审核财务系统中往来账收付款金额的正确性。2.出纳人员在每日下班前盘点库存现金额度,并仔细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现金日记账,做到日结日清。3.出纳人员在每个月底必须根据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核对银行账目,如发现意外支付情况必须当场向财务领导汇报。4.出纳人员需按时填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第 6 章 签章与出纳保险柜管理:第 13 条 签章管理印签章与支票必须分开存放,并妥善保管。第 14 条 保险柜管理1.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专用保险柜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2.保险柜开启时,出纳人员应做好开启记录,并对记录严格保密。3.更换出纳人员时,应及时更换保险柜密码。4.保险柜钥匙必须随身携带,并要分两地存放。5.出纳人员需定期更新保险柜密码。第 7 章 其他事项管理第 15 条 工作交接1.出纳人员遇请假或出差,临时交付其他财务人员工作时,应以书面的方式交接工作,做好备忘记录,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2.接班后以书面的方式交接工作。第 16 条 开立账户出纳人员应按企业需要办理银行开户或撤销账户业务,并及时交纳各种费用。第 17 条 其他任务出纳人员需处理财务部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第 8 章 附则第 18 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财务部负责对其进行解释。第 19 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