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离任责任审计办法
经理离任责任审计办法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为规范审计管理,建立必要监督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此办法。第 2 条 经理因任职期满、提拔、调动、辞(免)职或离(退)休等离开工作岗位的,应对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未经审计,不得解除离任经理(厂长)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第 3 条 根据国家关于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企业及直属单位经理由企业总部审计部门组织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任职期间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第 2 章 审计内容第 4 条 经理任期和离任审核的项目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投资、科研和新产品开发计划等完成情况及进展情况。2.生产任务、利税计划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评价其在经营决策,合理组织生产经营和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方面的情况。3.企业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合理,分析及评价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及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4.离任需要与新经理交接和处理的问题。5.各项管理制度及基础工作建立与健全情况,包括内控制度、责任制度、工作程序等,分析评价企业管理水平。第 3 章 审计程序第 5 条 审计工作分为四个大的步骤,具体内容见下表。经理离任审计程序及内容一览表步骤 项目 具体内容 备注1做审计前的准备工作审计对象经批准确定后,由审计部门正式下达审计通知书 ,并收集有关资料。审计对象必须自觉接受审计,在接到“审计通知书”以后,要按照要求,认真总结,写出述职报告,提供必要资料,做好充分准备2进行实质性审计审计组进入被审计单位后,应首先听取审计对象的述职报告,然后分组进行检查。在审计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进行检查,做好审计记录和取证工作,编写好审计工作底稿3编写审计报告做出审计结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审计原则,根据审计工作底稿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写出审计报告,征求审计对象及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审计报告定稿后,除上报有关领导和干部管理部门外,还应送审计对象一份4审计报告确认存档经审计组长及审计对象签字的审计报告存入本人业绩档案,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依据之一,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审计部门提出复审要求复审要求必须在报告公布后10 天内提出第 4 章 附则第 6 条 本办法由企业财务部审计员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 7 条 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可依据本规定办法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