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控赛格:投资项目审批与管理办法
深 圳 华 控 赛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深 圳 华 控 赛 格 股 份 有 限 公司投 资 项 目 审 批 与 管 理 办 法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规范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投资项目审批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 二 条第 三 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本办法所指投资项目是指企业运用资产 收益、自有资金以及其他渠道融资取得的经营资产,新建、扩建、设备更 新、技术改造、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以及资产运作等项目。具体包括:(一)企业在境内、境外新设(含独资、合资、合作等)的投资项目。(二)企业通过收购、 兼并、 参股、 注资、 股权置换等方式对企业外部投资(含同一出资主体下的不同企业法人之间投资) 的项目,或企业对已投资项目进 行追加投资。(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建设、 设备更新 (不含用于满足简单再生产的设备更新) 、技术改造项目。第 四 条 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经营范围必须以不超 出投资主体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为限,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制定的方向进行投资。第 五 条 为了确保项目投资的收益, 投资项目年收益率一般平均不低于 10。第 二 章 投 资 项 目 管 理 职 责 和 审 批 内 容第 六 条第 七 条公司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审批。公司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管理由公司经 营部主办,经营部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投资方案(项目资金使 用计划)的审查,并负责指导、监督整个投资项目审批过程的合规性;组织专家 对项目技术可行性和建设进度计- 1 -深 圳 华 控 赛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划的审核。财务部: 负责项目所需资金安排、 财务风险的审核, 对投资项目预算的执行 情况和决算进行监督。行政部: 负责配备项目所需人员及培训计划的审查, 投资项目涉及员工分流安置的,其员工安置方案由行政部负责审核。第 八 条 公司审批投资项目主要关注的问题:(一)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的政策法规。(二)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政策。(三)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四)投资项目是否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竞争能力。(五)投资项目是否适合企业当前的能力。(六)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和对策。第 九 条第 十 条 第 十 一条企业对外、对内长期投资必须纳入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各投资主体对所决策投资项目承担经济责任。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 由经营部牵头负责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完成相关工作后,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审批步骤,按规定程序上报。第 十 二条 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内, 对企业投资项目申报材料作出意见或批复。如因不可抗力原因 造成时间延迟的,要在事前向相关单位作出解释,并采取措施加以补救。第 三 章 投 资 项 目 审 批 权 限 与 程 序第 十 三条 公司的项目投资的决策权属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控股子公司的项目投资决策权属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但 根据公司章程达到需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标准的,需取得公司股东大 会或董事会的批准。代表公司股 权的产权代表必须在项目立项阶段及时向公司申 报;在取得书面批复前,不得擅 自表决同意所在企业的投资项目;在得到公司做 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后,产权代表 必须在股东会上表达公司的意见,并将会议结论及时向公司反馈。第 十 四条 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是: 由经营部或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 “报告方” ) 组织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分析和研究; 由报告方向公司上报投资项- 2 -深 圳 华 控 赛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目建议书;子公司按权限对投资项目建议书进行 审核并上报公司作出立项批复;根据立项批复,由报告方对投资项目进行详细调 研和策划,制定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研究报告以及投资方案,由报告方上报公司; 公司按照内部审批程序批复可行 性报告和投资方案;报告方连同投资主体草拟投资项目的合同(独资设立除外) , 并报公司审批;完成所有批准手续后,投资主体 实施投资行为,公司职能部门对 项目建设和投入进行监管;在投资项目完成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 十 五条 报 告 方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本 办 法 第 十 四 条 规 定 的 程 序 进 行 运 作 和 申报,不得超越程序。对于超越程序的申报,公司职能部门不予受理。第 十 六条 需报各级政府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项目, 可将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方案报政府部门审批,其操作 程序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方案报批程序执行。第 四 章 投 资 项 目 立 项 审批第 十 七条第 十 八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投资项目,应向公司申请立项审批。向公司申请立项审批应提交的文件:(一)关于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的请示。(二)投资项目建议书。(三)投资项目有明确合作方或通过收购、 兼并、 参股、 注资、 股权置换等 方式投资其他企业的, 须提供合作方和拟投资企业的资信情况 (主要内容应包括: 企业的产权构成、企业信誉、企业的定位、行业 状况、技术水平、研发能力、发 展前景、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四)投资项目涉及员工分流安置的,要提供员工安置意向。第 十 九条 对立项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经营部应在 5 个工作日内要求报告方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第 二 十条 公司经营部在收到立项申报材料后, 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在 10 个工作日内, 分管经营部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有相关部门参加的投资项目初审会。 必要时,经营部组织相关职能部 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实地调研。第 二 十 一 条 对于明显违反国家和公司投资导向的项目, 初审会可以做出退- 3 -深 圳 华 控 赛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回的决定,经营部负责把初审退回的意见书面通知报告方。第 二 十 二 条 对于通过初审的投资项目, 经营部在 5 个工作日内形成综合意 见,按内部决策程序报公司领导审定。第 二 十 三 条 投资额较大、有重大影响或者具有较大建设难度的投资项目, 应当就项目的建设立项举行专家论证会。立项的 审批期限可以适当放宽,并遵循 专家论证会的时间需要。第 二 十 四 条 在完成公司审批和报批程序后, 经营部应该在 5 个工作日之内向报告方作出正式回复。第 五 章 投 资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和 投 资 方 案 审批第 二 十 五 条 对获得立项审批的投资项目, 报告方应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投资额较大、对企 业有较大影响的项目或需要报政 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核的,报告方应当委托有相应 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项目可 行性研究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第 二 十 六 条 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后, 报告方须制定详细的项目投资方案。第 二 十 七 条 报告方应按规定内容要求, 向公司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 方案审批。申报应提交以下文件:(一)报告方关于审批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方案的请示 (必须是 加具文号的正式文件) ;(二)报告方董事会会议对投资项目作出的决议 (附会议纪要, 必须由参加 会议的董事会成员签名确认) ;(三)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四)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五)投资项目涉及员工分流安置的, 应提供员工安置方案以及职代会对此 方案的决议;(六)涉及物业、 厂仓、 土地资源开发的投资项目, 须提交相应的房地产权 属证明材料和图则、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 证(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环境保- 4 -深 圳 华 控 赛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意见,房地产项目还应提供所处地周边的城市规划图,以及其他相关情况的说明材料;(七)投资项目中以非货币资产作价投入的部分,须提供资产的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的程序和工作,应遵循公司的有关规定。第 二 十 八 条 对上述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经营部应在 5 个工作日 内要求报告方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第 二 十 九 条 对 有 重 大 影 响 、 投 资 额 较 大 或 者 具 有 较 大 建 设 难 度 的 投 资 项目,应当举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方案的专家论证会。第 三 十条 需要举行专家论证会的投资项目, 审批时间应遵循专家论证会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材料的修改时间。第 三 十 一 条 通过专家论证等手续以后,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在 5 个工作日内 提出部门的审核意见,并交经营部汇总;经营部 在 5 个工作日内形成综合审核意 见,按内部决策程序报公司领导审定。第 三 十 二 条告方。经营部在公司按决策程序审定后 5 个工作日内, 应正式批复报第 六 章 投 资 项 目 合 同 审批第 三 十 三 条告方。第 三 十 四 条经营部在公司按决策程序审定后 5 个工作日内, 应正式批复报报告方应负责把合同文本草案报公司进行审批。 申报合同草案审批应提交以下文件:(一)报告方关于审批投资项目合同草案的请示 (必须是加具文号的正式文 件,同时说明合同草案的关键条款及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二)报告方董事会会议对合同草案的决议 (附会议纪要, 必须由参加会议 的董事会成员签名确认) 。(三)报告方聘请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对合同草案的法律意见。 第 三十 五 条 对上述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经营部应在 5 个工作日内要求报告方澄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第 三 十 六 条 经营部应会同有关部门等对合同条款进行研究, 并征求公司聘- 5 -深 圳 华 控 赛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请的法律顾问的意见。经营部负责把意见及时反馈给报告方。第 三 十 七 条商讨、修改。第 三 十 八 条 行批复。必要时, 经营部会同报告方的有关人员 (含律师) 对合同进行在完成公司内部审批手续及报批手续后, 经营部负责对合同进第 七 章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与 监督第 三 十 九 条 经公司批准的投资项目, 在实施执行过程中如发生超出项目批准范围的变更,须重新上报公司审批。第 四 十条 报告方必须对投资项目报批过程中提供的各种资料、 信息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 四 十 一 条 投资方应该严格贯彻执行公司对该投资项目的批复原则, 并对 其负责。第 四 十 二 条 投资项目的投资主体应根据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 通过招 投标确定项目的承建商或供应商。第 四 十 三 条 报告方应成立投资项目专责小组, 负责跟踪项目建设的进展情 况,对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如实地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 第 四 十 四 条 报告方负责定期对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情况小结, 定期组织投资收益分析,作好项目实施效果和财务状况分析,并以书面报告公司。第 四 十 五 条第 四 十 六 条 第 四 十 七 条公司实行投资项目跟踪制度与后评价管理制度。公司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做好项目后评价工作。 公 司 可 委 托 社会 中 介 机 构 或 审 计 部 门 对 投 资 项 目 预 算 的 执 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第 四 十 八 条 投资收回、 转让、 核销等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按照投资项目 的审批程序执行。转让投资应当由企业业务部门 合理确定转让价格,经营部核实 后报公司相关决策机构批准,必要时可委托具有 专门资质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核销投资应当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相关证明文件。第 四 十 九 条 对到期无法收回的投资及由相关责任人造成的投资损失, 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 -深 圳 华 控 赛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第 八 章 附 则第 五 十条第 五 十 一 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深 圳 华 控 赛格 股 份 有 限公 司 董 事 会二 一 三 年 八 月十 二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