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领导会计管理权责
企业领导会计管理权责企业领导会计管理的主要权责是:(1)企业领导依法行使企业的理财自主权,并对企业的盈亏负直接经营责任。(2)企业领导在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居于中心地位,全面负责企业财务工作的决策、指挥、控制和监督,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3)企业领导决定企业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及工作基础,选定企业所要采取的具体核算方式。(4)企业领导者有权组织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具体办法,切实遵循企业财务通则 、 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相关财务法规,并确保在企业内有效实施。(5)企业领导有权依法聘任、解聘、奖励或惩罚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包括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和行使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职权的财务副厂长(副经理)等人员。(6)企业领导要宏观管理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保证核算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在企业财务报告上签名或盖章。(7)企业领导负责提出资金分配、工资调整方案、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产福利和重大事宜的建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决定。(8)企业领导对职代会或董事会负责,行使理财权,并接受企业内部审计及国家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并依法委托独立审计机构进行委托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