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权责示范
监事会权责示范机构名称 监事会 部门名称编号 直接上级 监事会主席内部 董事会、股东大会、经营管理层工作联系外部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政府相关机构序号 职责 职权1 向股东大会汇报监事会工作情况 审查企业财务报表和资料,评价企业业绩和经营状况(审核权)2 针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报告对董事、总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监督权)3 检查本企业财务、业务状况并得出结论 当董事、总经理的行为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告诫权)4 对董事、经理的监督情况进行报告 必要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权)5 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报表审查意见进行报告 就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提案权)6 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相关连带法律责任代表本企业与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交涉或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起诉(诉讼权)7 对企业经营情况有权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请外部专业机构协助调查(调查权)8 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的事项提出质疑或建议(知情权)确认我已准确理解,完全接受以上职责安排,并承诺全力履行以上职责! 确认人: 确认日期:生效日期 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