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健: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000035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中国 天 楹 】 股 份有限 公 司重大信 息 内部 报 告制度(第六 届 董 事会 第 一 次会 议 审议 通 过修 订)第一章 总 则第 一条 为规范 【中国 天楹】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 完 整 地 披露 信 息 ,维 护投 资 者 的合 法 权益 ,根据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 公司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券 法 ,深 圳 证 券 交易 所 股票 上市 规 则 等法 律 、法 规和 公 司 章 程的 规 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 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 门 ,各子公司。第二章 重大 信 息的内容第 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二 )(三 )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拟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发生或拟发生以下重大交易事项,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 财 、 委 托贷 款 等 );提 供 财 务 资助 ; 提供 担保 ; 租 入 或租 出 资产 ;签 订 管 理 方面 的合 同 (含委 托 经营 ,受 托经 营 等 ); 赠 与或 受 赠资 产 ; 债权 或 债务 重 组; 研 究 与开 发 项 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其它的重要交易。(四 ) 发 生或 拟 发 生以下 关 联 交 易事 项 ,包 括 :前 款 所 述 交易 事 项; 购买 原 材 料 、燃料、 动力; 销售产品、 商品; 提供或接受劳务; 委托或受托销售; 与关联人共同投 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发生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五 )(六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建或技改项目的立项,变更及相关等事项。 业绩预告和业绩预告的修正。1000035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八 )(九 )(十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公司回购股份有相关事项。(十一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十二 )公司及公司股东发生承诺事项。 (十三 )公司出现下列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情形的 :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重大债务、 未清偿 到期重大债务或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可能依法承担的重大 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 计提大额资产减值 准备; 公司决定解散或 者被有权机关依 法责令关闭; 公司预计 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 主要 债务人出现资不抵 债或进入破产程序, 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 冻结或被抵押、 质押; 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 查或受到重大行政、 刑事处罚;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 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及出现其他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十四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变更公司名称、公司章程、股票简称、注册资 本、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会 计政策、 会计估计; 董 事会通过发行新股或其它融资方案;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 会对公司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申请提出相应的审核意见;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或拟发生变更; 公 司董事长、 总裁、 董事(含独立董事 )或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出辞职或发生变动; 生产 经营情况、 外部 条件或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销售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等); 订立重要合同, 可能对公司的资产、 负债、 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新颁 布的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聘任、 解聘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法院裁定禁止控股 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 任一股东所持公 司 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 冻结、 司法拍卖、 托 管或者设定信托; 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 额外收益、 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者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资产、 负债、 权益或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第 四条 发生前条所列 重要事项时,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但不限于):(一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包括发生重要事项的原因,各方基本情况,重要事项内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等;2000035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二 )(三 )(四 )重要事项所涉及的协议书或意向书(如有);重要事项所涉及的政府批文或法律文书 (如有); 中介机构关于重要事项所出具的意见书 (如有)。第三章 重大 信 息内部报告的管理第 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 实时报告制度。第 六条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司各部门负责 人 ,各子公司的总经理 为 重 大 信 息 内 部 报 告 责 任 人 ,子 公 司 的 办 公 室 主 任 为 联 络 人 (由 联 络 人 具 体 负 责 信 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并在第一责任人签字后立即上报 )。其职责包括;(一 )(二 )(三 )(四 )(五 )负责并敦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对重大信息的收集、整理;组织编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并提交报告; 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及时学习和了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重大信息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与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有关的保密工作。第 七条 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的传递程序:(一 ) 公司各部门、 各子公司知道或应该知道重要事项的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于确 定事项发生或拟发生当日向相关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报告;(二 ) 相 关 重 大 信 息 内 部 报 告 责 任 人 实 时 组 织 编 写 重 大 信 息 内 部 报 告 ,准 备 相 关 材料,并对报告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事性进行审核;(三 ) 相 关重 大 信 息内部 报 告 责 任人 将 重 大信息 内 部 报 告及 相 关 资料提 交 董 重 事 会秘书进行审核、评估;(四 ) 相 关重 大 信 息内部 报 告 责 任人 将 重 大信息 内 部 报 告及 相 关 资料提 交 分 管 领 导、 总裁审签, 或根据公司行政办公会议管理规定 ,按实际需要提交相应的行政办公会 议研究、审核;(五 ) 董事会秘书组织将确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相关 资料提交董事长审定, 对确定需要提交董事会审批的重要事项 ,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批。第 八条 当本制度第三 条所列事项触及下列时 点时,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应 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书面报告,并保证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一 ) 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拟将重要事项提交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时;3000035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二 )(三 )有关各方拟就该重要事项进行协商或谈判时;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及其他知情人员知道或应该知道该重要事项时。第 九条 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责任人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已披露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 包括:(一 ) 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二 ) 就 已 披 露 的 重 要 事 项 与 当 事 人 签 署 意 向 书 或 协 议 书 的 ,应 及 时 报 告 意 向 书 或协议书主要内容 ,或者已签署的意向书或协议书发生重大变更甚至被解除、 终止的 , 应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及原因;(三 ) 重要事项被有关部门批准或否决的; (四 ) 重要事项及主要标的逾期未完成的。第 十 条 重 大 信 息 内 部 报 告 责 任 人 及 其 他 知 情 人 员 在 信 息 披 露 前 ,应 当 将 该 信 息 的 知 情 者 控 制 在 最 小 范 围 内 ,不 得 泄 漏 公 司 的 内 幕 信 息 ,不 得 进 行 内 幕 交 易 或 配 合 他 人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 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第 十 一 条 对因瞒报、 漏报、 误报导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或报告失实 的 ,公司追 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 十 二 条 董 事 会 秘 书 处 建 立 重 大 信 息 内 部 报 告 档 案 ,作 为 对 重 大 信 息 内 部 报 告责任人考核的依据。第四章 附 则第 十 三 条 本制度之 修 订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第 十 四 条 本制度自 董 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