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的实证分析
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的实证分析分析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自然需要对其做出相应的评价。当然,这种评价在人们的传统思维中,经常是定性分析。不过,随着控制环境的日益复杂化和控制措施的进一步精细化要求,单纯的定性分析就不能很好地说明问题,简单的“是”与“非”已经不能强有力地解释和说明事物内存的纷繁复杂的关系。这就需要在定性分析的同时,利用数据进行定量的分析与评价。实证分析是分析与研究走向进一步科学化、准确化的必由之路,本书的实证数据来源于前后 3 年间渐进获取的一线调查数据,主要目的在于分析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与相关特征的相关性关系,侧重于从描述性统计数据展开。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控制行为的评价也是一个现实课题。可以这样说,对类似于财务控制这样的问题进行一个相对比较科学、公允的评价,常常要涉及多个因素或多个指标。比如要判断哪个财务控制模式好,就得从这种模式的可操作性、经济效率性、上下可接受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要判断哪个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效果好,就得从若干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与控制的环境、经济效益、管理效益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可以看到,不论是实证分析,或者是综合评价,这些定量分析技术已经成为人们正确认识事物、科学决策的有效手段。 6.1 财务控制行为的经验性分析:描述性统计本书的研究直接建立在笔者对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与控制的前期研究成果之上。这种研究是在他人认识的基础上得到启示而获得的,国内外财务理论专家对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规律的高度抽象与概括、企业界为了实现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目标和价值目标而进行的实际企业运作和管理,都给了笔者相应的智慧与营养。从财务控制的深层结果来看,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很多,但是就这些富有成效的财务控制行为本身来讲,常用的实现措施主要包括:资金集中管理、对外投资决策、对外融资决策、资产处置审批等资产项目的管理与控制权;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层绩效考核、对外经济担保和企业发展战略统一筹划等专项的管理与控制权;还有成本费用管理、年终利润分红、员工薪酬规模和福利待遇分配等相关开支管控权;此外,企业集团委派董事和监事以及财务总监等出资代表、财务会计信息网络统一配置、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实施和外部审计聘请、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度发布等理财管控权。这四类控制权的落实,又进一步根据控制对象对控制者的重要性差异、法律性规范进行差异化处理,即通过利益相关者的相关度划分,把被控制对象的不同利益相关者对应的责任内容和责任行为归人不同的类别。不论是国有企业集团,或者是民营企业集团,如果集团旗下控制着在深沪两地或境外上市的上市公司股份,那么依据政府证券控制机构的规定,企业集团作为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母公司,其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控制权必须遵从专门的规定。比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企业集团,必须依法与上市公司实行财产、人事和业务的“三分开”义务。同时,在切实保障集团公司与上市公司各自独立人格的前提下,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企业集团也需要在特定项目、特定程度上对上市公司实施财务控制。因为,如果没有大股东的控制与监督,中小股东无法承载监督与控制使命,就更加容易导致失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集团能够对所投资的公司实施分门别类的监督与控制。遵从以上分析,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表现势必在对所控制公司、非控制公司、上市公司存在着三类完全不同的控制措施。这些控制机制与利益相关者的期望、经历以及对企业行为的评价有关。根据这一观点,本书的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表现理论模型包括对旗下上市公司的财务控制力、对旗下能够实施控制的公司的财务控制力、对旗下非控制类公司的财务控制力三个维度:即对控制类公司财务控制力、非控制类公司财务控制力和对上市公司财务控制力。每个维度又由若干子维度构成。综合公司法 、 证券法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目前的特定实际情况,按照被控制对象将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进行维度区别,既坚持了统一的标准(即始终坚持以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为划分标准) ,又明确区分了三类不同性质的控制权利与责任,为下面的变量测度提供了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现分别对企业集团面向旗下控制类公司、非控制类公司和上市公司实施财务控制的态势,进行相应的分析。6.1.1 对控制类公司的财务控制在对控制类公司财务控制力的分析中,数据强烈地表现出集权主导型特征,分权主导型特征并不十分激烈,而从总体规模看,集权分权均衡型又占据着相当的位置,如表 6-1 所示。表 6-1 对控制类公司财务控制力的描述性统计控制侧重点:导向 有效样本数 最小值 最大值 均值 标准差集权主导型 40 4 7 6.001131 1.01031分权主导型 10 3 7 3.915631 0.908048集权分权均衡型 59 3 7 4.954031 0.773098对控制类公司财务控制力总得分 109 3 7 5.917431 0.973048由此推断,集权主导型成为此类财务控制态势的一大特征,这一点得到了众多强势集团财务控制案例的印证。调查前后所得到的结果显示,企业经营者认为企业集团实施强制性集权管理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切实加强对大额资产领域的管理与控制,要强化对现金流集中、对外投资权、对外融资权的集中控制;此外,还要特别注重通过对全面预算管理、经营层绩效考核权和对外担保权等几个特定项目的管理与控制,实现集团的财务控制目标。与集权主导型相比,分权主导型情况区别也比较明显。基于中国市场法制意识的渐渐增强,控制类公司的双方差异悬殊,又给仍然分权状态的企业带来了相应的压力。这一弱一强,决定了控制类公司所面临的财务控制问题的长期性。但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是取决于施加控制影响力的主体-企业集团。6.1.2 对非控制类公司的财务控制在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表现的三个维度当中,对非控制类公司财务控制力表现最差。在对其他类型公司的财务控制力的三个子维度当中,得分最低的是对股东责任,对员工责任得分较高,对高管责任得分最高。但后两者在统计上没有显著性差异性。这说明,对其他类型公司的财务控制力表现最差主要是由于对股东责任表现差导致的,这些结果与我们的日常感受有一定出入(见表6-2) 。表 6-2 对非控制类公司财务控制力各子维度得分的描述性统计控制侧重点:导向 有效样本数 最小值 最大值 均值 标准差集权主导型 27 3 7 3.411135 1.01031分权主导型 77 2 7 2.015656 0.908048集权分权均衡型 5 3 7 2.554031 0.83098对非控制类公司财务控制力总得分 109 3 7 2.733945 1.018453首先,对这类公司的财务控制力处在企业的边缘,稳定性低。被调查者进行评估和判断时,往往依据的是比较稳定的公司情况。分析结果反映的是这些相对稳定的公司的运行情况,而不是所有非控制类公司的情况。其次,是被调查主体。本书的调查对象是投资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分析结果可能更多代表了作为投资企业、施加控制影响的主体,分析结果显示,在对非控制类公司的财务控制活动中,企业经营者认为分权状态普遍存在,占了总样本量 109 个中的 77 个样本。但是,让人不能不关注的情况是,这些公司的控制程度处于相对较弱(2.015656) ,表示其刚刚越过“集团财务控制力最弱” ,子公司运营“高度分散化” (free)的警戒线,而刚刚进入(2.003.99) “集团财务控制力相对较弱”的层次,子公司呈现出运营“偏重分散化” ( mostly free)的态势。造成这种结果的可能原因是:第一,在国有企业中,国有产权的代表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远不够清晰。由此导致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国有股东的利益得不到充分保护。第二,对民营企业来说,近年来公司治理中的一个典型现象是大股东滥用投票权,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企业长期不分红等。被调查者中有一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恰好代表了这些中小股东的利益。填写问卷时,他们当然会把自身利益受侵犯的情况反映在调查问卷中。也就是说,对股东责任表现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小股东利益受损的情况。综上所述,在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表现的三个维度中,目前我国企业集团对非控制类公司的财务控制力表现最差,值得引起关注。6.1.3 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控制前面的分析结果表明,在三个维度中,企业集团对上市公司财务控制力表现如何呢?这是我们一直关心的问题。因为,控制过分严格,可以会形成“一股独大” ;控制不严,又可能转向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操纵” 。通过分析(见表 6-3) ,我们能够显而易见地看到,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控制力表现,依然是强烈而集中地表现为“集权主导型”特征(5.825688) ,尽管其中也有分权主导型(2.015656) 、集权分权均衡型(2.554031) ,但是集权主导型(6.010710)的绝对标志不得不让我们感觉到上市公司对企业集团财务控制力的显著特点。表 6-3 对上市公司财务控制力的描述性统计控制侧重点:导向 有效样本数 最小值 最大值 均值 标准差集权主导型 47 4 7 6.010710 1.21031分权主导型 51 l 7 2.015656 0.808048集权分权均衡型 11 3 7 2.554031 0.730987对上市公司财务控制力总得分 109 3 7 5.825688 1.061481这可能与我国近年来坚定不移地强化出资人权益、母公司控制取向的改革有关。市场体系和市场秩序建设越来越好,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的商业意识和市场意识越来越强,对上市公司精心控制与管理,并充分利用资本运行平台,成了企业集团生存发展的主要依托。企业集团要生存,首先要依托旗下所控制的子公司的股权回报关系,尽可能保证母子公司的双赢,否则一切业务无从谈起。 通过对上述三个维度的描述性统计指标的分析,可以明确: 本书调查和研究的焦点是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而不是行为结果,人们实际感受到的往往是企业行为的结果。由于时间滞后性及信息不对称,人们感受到结果还有可能被“加工”过。行为与结果之间往往存在很大差别。企业集团可能认为自己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对被控制主体承担控制责任,但这些行为未必能达到企业预期的结果,或者公众感受到的结果与企业预期的结果根本不一样。因此,分析结果显示企业对财务控制力的得分很高,只说明企业对自己行为的评价,与人们的实际感受是两回事。总之,企业集团对旗下三类不同公司的财务控制力,显现出差异化的态势。从表 6-4 所列示的三类公司财务控制力的描述性统计分析指标的对比情况看,显然,对控制类公司的财务控制力(5.917431)处于本书所定义的较强势控制状态,财务控制力相对较强,子公司运营“偏重集权化” ;而对非控制类公司的财务控制力则处于(2.733945)相对较弱状态,子公司运营“偏重分散化”(mostly free) ;而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力也处于(5.825688)相对较强状态。表 6-4 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表现三个维度得分的描述性统计项 目 对控制类公司 财务控制力对非控制类公司 财务控制力对上市公司类公司 财务控制力平均 5.917431 2.733945 5.825688标准误差 0.096528 0.123932 0.101395中位数 6 2 6众数 6 2 6标准差 0.973048 1.018453 1.061481方差 1.01563 1.674142 1.120625峰度 1.047082 1.05991 0.94656偏度 1.02349 0.440604 1.09368区域 4 4 4最小值 3 3 1最大值 7 7 7 求和 635 299 636样本观测数 109 109 109由表 6-4 可以看出,企业集团对控制类公司的财务控制力得分最高,对上市类公司的财务控制力得分次之,对其他非控制类公司的财务控制力得分最低。这说明,目前我国企业集团对控制类公司的财务控制力得分最好,其次为上市类公司,而对其他非上市公司的财务控制力表现则最差,这种结果部分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6.2 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与企业规模6.2.1 统计分析要分析不同规模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力表现,首先确定企业的规模。由于划分企业规模的三个指标(从业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涉及企业的经营机密,问卷调查很难获得其具体数字。因而,笔者在问卷中请被调查者选择企业集团在 2007 年度销售额所在的区间;之后,根据小于 1 亿元为小型集团、1亿20 亿元为中型集团、20 亿100 亿元为大型集团、100 亿元以上为特大型集团的标准进行分类。针对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与企业规模的分析,目标是比较小型集团、中型集团、大型集团和特大型集团等四类之间的财务控制力差异性,数据是定距数据,待检验的假设是:H0 1 2 3 4 H1;至少有两个均值不等。表 6-5 方差分析:无重复双因素分析summar 样本观测数 求和 平均 方差小型集团 109 519.8 4.768807 0.636055中型集团 109 566.6 5.198165 0.320367大型集团 109 630 5.779817 0.086626特大集团 109 725.6 6.656881 0.022661表 6-6 方差分析差异源 SS df MS .F P-value行 38.39963 108 0.355552 1.502002 0.003522列 218.1831 3 72.72771 307.2325 2.21E-94误差 76.69688 324 0.236719总计 333.2796 435表 6-5、表 6-6 显示,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表现总得分及三个维度的得分均值都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而提高。无重复双因素分析的 F 值表明,用来确定四类集团(列)之间是否存在差异的 F 统计值为 307.2325,P 值为 2.21E-94;另外一个 F 统计量的值为 1.502002,而 P 值为 0.003522,表明这种差别是不显著的。总得分和维度得分均值在企业规模上都有显著性差异,显著性水平都小于或等于 0.001。6.2.2 结果分析不同规模的企业集团,其所持有的财务控制力是不尽相同的,这一点与人们的常识比较吻合。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大企业财务控制力更强。大企业比小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多,形成的社会契约也更为广泛、复杂,它们的集中管理与控制也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因而大企业对企业集团财务控制问题也更加重视,对自身行为更加谨慎和负责。在温州调研时我们也发现,大集团和小集团在财务控制行为上表现迥异:一些大的企业集团不仅对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理念有深刻的认同,而且已经把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系统地纳入到企业经营实践中。相比之下,一些小型企业集团连“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一词都没有听说过,更谈不上具体实施了。第二,大企业集团更容易得到政府会计管理部门的关注。由于大企业集团影响广泛,政府出于社会舆论压力和集团实体化利益考虑,会对大企业集团财务行为实行比小企业更加严密的监督,约束和督促大企业在财务控制方面做得更好,也会提供更加法定程序、细致的政策、培训等关注。此外,很多社会问题有时直接由政府出面解决可能不太方便,或者政府解决问题的条件不充分,而由企业出面或参与解决更顺利。这时政府往往选择一些优秀的大型企业(小型企业这样的机会要少得多) ,帮助政府完成某些管制性工作,这恰恰是企业承担控制责任的最直接途径。第三,大企业集团履行财务控制的能力更强。大企业集团的资源更丰富,有实力承担更多的财务控制责任,而规模较小的企业可能迫于竞争压力,无力承担在短期没有回报的控制责任。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表现的确存在规模差异,那么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是:这种差异随企业规模变化的敏感性如何?换句话说,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表现是任意两组之间都有差异,还是只有部分组之间存在差异?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表现并不是稳步提升的。在小型规模到中等规模这个区间,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表现尽管也会提升,但并不明显,即对规模变化不敏感;只有到了较大的规模后,企业的财务控制行为表现才有一个飞跃。这可能是由于企业达到较大规模之前,生存风险一直较大,竞争激烈,企业无暇顾及或无力承担更多的财务控制责任,企业管理层对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认识也很有限,因而财务控制行为表现一直比较平淡。只有达到较大规模后,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增强了,企业才有条件考虑承担财务控制了。企业管理者在更广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体验到了企业与社会尤其是与利益相关者关系的重要性,对企业集团财务控制问题更加重视,因而财务控制行为表现就有了显著的飞跃。综上所述,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表现的确呈现出规模差异。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大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意识更强,更容易得到政府管理机构的关注与配套,更注重与利益相关者的长期合作,承担财务控制的能力更强。但企业的财务控制行为表现并不是随企业规模均匀变化的。在较小规模到中等规模期间,企业的财务控制行为表现对企业规模的变化不敏感,只有在扩张到较大规模以后,企业的财务控制行为表现才出现明显飞跃。此外,根据我们访谈的结果,大企业集团与中小企业集团承担财务控制的重点、方向上也有很大不同。中小企业集团通常从常规财务控制中选择与自身业务特点相匹配的内容,但大型企业已经不再局限于这些,它们越来越多地承担起国家层面的财务控制。例如温州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就在这方面迈出了开拓性步伐。6.3 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与企业性质6.3.1 统计分析分析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表现在企业性质上的差异性,首先要对企业性质进行界定。本书界定企业性质的标准是企业中国有产权所占的比例。如果该比例大于或等于 50%,则归入国有企业,否则为民营企业。首先对两类企业的集团财务控制力行为表现总得分和各维度得分做描述性统计,然后分别进行相应的 t 检验,如表 6-7 所示。表 6-7 方差分析:无重复双因素分析Srmmary 样本观测数 求和 平均 方差国有集团 109 630 5.779817 0.086626民营集团 109 519.8 4.768807 0.636055表 6-8 方差分析差异源 SS df MS F P-value Fcrit行 34.55615 108 0.319964 0.794515 0.883206 1.374308列 55.70661 1 55.70661 138.3271 4.67E-21 3.929011误差 43.49339 108 0.402717总计 133.7561 217表 6-7、表 6-8 显示,国有集团和民营集团的财务控制行为表现,尽管总得分和各个维度得分存在一定差别,但用来确定两类集团之间是否存在差异的F 统计值为 138.3271,P 值为 4.67E-21;另外一个 F 统计量的值为 0.794515,而 P 值为 0.883206,表明这种差别是不显著的。也就是说,国有集团和民营集团的财务控制行为表现并没有显著性差异。6.3.2 结果分析显然,上述分析结果与人们的实际感受和已有研究的结论很不一致。一般来说,国有集团在自身行为方面更为强调控制与谨慎,尽可能避免企业集团财务资源沉没于基层的问题。这一方面是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集团本身就是政府行使社会职能的工具。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但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仍然存在,国有集团在一定程度上保留着承担财务控制的传统。另一方面在我国目前的体制下,国有集团的领导人任免权仍然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考察或评价国有集团领导人时,除了关注其经营能力以外,还非常关注国有集团的社会影响,尤其是负面影响。国有集团领导人出于升迁考虑,在企业行为方面非常谨慎,尽可能使企业避免负面的社会影响。因而国有集团的“做大做强”已经成为许多集团公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 。当然,做大做强,并不是完全真正属于经济的需要,我国国有集团的性质决定了其经济目标和非经济目标是交织在一起的,二者缺一不可。但一些典型案例深刻揭示出目前我国国有集团正在为追求经济目标而舍弃非经济目标,这些非经济目标对国家和社会来说更为重要。相比之下,民营集团则有很大不同。我们从企业主理念、控制措施、措施环境三个层面来分析。首先,从企业主层面来分析。中国民营集团主的素质参差不齐,很多民营集团主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很深,非常强调“家”的观念。在创业之初,绝大多数民营集团主都把企业看做是其发家致富的工具,而对“家”之外的却顾及较少,财务控制也是传统思路,现代控制意识淡薄。经历了 20 多年的发展之后,很多民营集团主的理念仍然停留在创业阶段,把承担财务控制简单地认为是企业的一种成本支出,对承担财务控制缺乏一种内在的自觉性。 其次,从企业控制措施层面进行分析。中国民营集团的成长发育才经历了短短的 20 多年时间,很多民营集团还未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就卷入了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它们目前正在经历产业升级和管理变革“瓶颈”期,市场环境急剧变化、竞争日益加剧、国际市场的贸易摩擦越演越烈。中国民营集团总体上资本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管理水平低,在竞争实力上难以与国有集团、外资企业和强大的跨国公司匹敌,发展非常艰难,承担财务控制的能力确实较弱。在企业措施方面,诚信缺失致使民营集团发生广泛的信用危机,如企业对职业经理人、对员工内部经济失信,对控制技术的单纯依靠亲戚朋友、传统友谊的遵命,而对合约代理关系的认识肤浅。最后,从社会环境层面来看,目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期,人们的价值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一方面,原有的价值观念、理想信仰受到现实挑战;另一方面,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平、正义、诚信和法治等理念尚未形成。在各种价值观的急剧冲撞中, “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相当普遍,政府、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各个层面的财务控制感普遍滑坡,从而对民营集团财务控制缺失现象也采取一种漠视和放任的态度。另外,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为了纠正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集团经济效益低下的弊端,我国在改革中一直强调企业的经济责任,强调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但对企业集团财务控制问题基本未提。当时这样做在改革策略上无疑是正确的,因为这样才能明确改革的方向,避免企业财务控制问题与“企业办社会”相混淆。但这在客观上也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如企业集团财务控制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整个社会对民营集团承担财务控制没有充分发挥监督和约束作用。在这样一种社会风气下,民营集团承担财务控制就失去了社会压力和动力(周燕、林龙,2004) 。从现实来看,近几年频频发生的矿难、食品安全问题、环境污染问题、拖欠员工工资问题、 “血汗工厂”问题等,大部分都发生在民营集团中。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很容易得出国有集团总体上比民营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表现好的结论。但本书的分析结果显示二者并没有显著差异,其中的原因需要进一步考察。有学者认为,民营集团的财务控制行为表现不好,主要是由中小民营集团造成的,大型民营集团的财务控制行为表现则要好得多。笔者也赞成这一观点。笔者认为,这一方面是由于大型民营集团在企业集团财务控制方面的进步越来越大;另一方面是由于国有集团近年来过于追求经济目标下移而导致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表现下滑。在浙江调研的过程中,笔者亲身感受到大型民营集团在集团财务控制方面取得的进步。事实上,很多大型民营集团不仅在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上表现出色,而且在其他方面也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他们与国有集团一起,越来越多地在国家层面上承担起财务控制。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有集团出现了弱化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苗头。例如,有的国有集团在改革过程中为了甩包袱,把大量下岗职工推向社会,还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使企业对内部人的责任恶化。又如,部分国有集团在经营过程中滥用垄断地位,制造不公平竞争,导致消费者、供应商、分销商、债权人等外部商业伙伴的利益受损。还有部分国有集团与少数政府官员结成利益同盟,为了制造政绩多上项目,不惜污染环境,危害当地居民的身心健康,公共责任严重缺失。这些问题共同作用,可能导致大型国有集团在财务控制方面对民营集团不再显现出优势。总之,由于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绝大多数为民营集团,民营集团绝大多数又是中小企业,因而民营集团和中小企业大部分是重叠的。正是由于这种重叠现象,才造成了国有集团比民营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表现好的错觉。也就是说,人们感觉民营集团的财务控制行为表现不好,实际上反映的却是中小企业的财务控制表现不好。6.4 本章小结根据上述分析,结论如下:第一,基于本书的研究样本,构造出依法实施差异化的财务控制力的三个维度,即控制类公司、非控制类公司和上市类公司。本章的分析表明,在企业集团财务控制力的三个维度中,控制类公司的控制力度表现最好,主要原因是资金集中和资产处置方面表现较好;相比之下,非控制类公司控制行为表现要显著差一些,主要原因是对“搭便车”情形和历史遗留的不规范投资的控制表现不好;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情况不甚稳定。对上市公司财务控制力差的可能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监管机构强调人员、资产、财务“三分开” ,相关方面包括本次前期被访问者、正式被调查者都表示“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是独立法人关系,不能一股独大” ;另一方面,控股股东总是在实质上左右着上市公司的重要财务行为与经营行为。第二,依据调查问卷,初步分析了在资产管控权、开支管控权、专项管控权和理财管控权等四类控制活动中,哪一种具体控制措施经常被首先使用,各种控制的方法与措施在实际财务控制中被动适度采用。 综上所述,基于本书的测度工具、研究样本和统计结果以及国内的同类实证研究结果,笔者认为企业对其他类型公司的财务控制力、对旗下上市公司财务控制力以及对社会公共责任在企业性质上都不存在显著性差异。人们感觉到的国有集团比民营集团的财务控制行为表现好,实际上是由企业规模造成的,反映的是大型企业比中小企业集团财务控制行为表现好这一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