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2)
固定资产盘点制度企业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以规范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获得固定资产详细、准确的资料,有利于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以下是企业的固定资产盘点制度,供读者参考。 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第 1 条 目的明确盘点的时间、内容和记录,保证企业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以及会计记录的准确性。第 2 条适用范围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等。第 3 条盘点时间、方式和人员固定资产盘点时间、方式和人员构成如下表所示。固定资产盘点时间、方式和人员构成表盘点时间 1.季度抽查2.年度盘点盘点方式 1.根据固定资产账册每季度抽查一次,每一类别至少10项2.年度盘点实行实物盘点法盘点人员1.资产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员2.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3.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备注 所有盘点企业总裁、资产管理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均需进行盘点监督第 4 条盘点准备1.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盘点计划准备盘点表,并预先编号。2.在盘点前,资产管理部召开盘点准备会议,向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传达盘点计划,进行人员的安排和动员,发放盘点表,提前做好盘点的各方面准备。第 5 条进行盘点1.实地盘点应由资产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员、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以及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实施。2.盘点应该以静态盘点为准则,因此盘点开始后禁止一切固定资产的进出和移动。 第 6 条盘点结果差异及存档1.盘点结果和差异应由固定资产管理员、会计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三方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盘点以及盘点差异表分别由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归档保存。第 7 条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处理审批1.对于企业固定资产的盘盈和盘亏,资产管理部和使用部门应分析差异原因,及时形成处理意见,落实责任人,并上报财务部负责人审核。2.财务部负责人对固定资产盘点差异表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核,交总裁审核批准。 第 8 条盘盈固定资产处理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第 9 条盘亏固定资产处理1.对于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按审批权限报批,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 “累计折旧”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贷记“固定资产” 。2.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第 10 条盘盈或盘亏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对于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负责填制或注销固定资产卡片,财务部负责更改固定资产相关账务。第 11 条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和解释,经总裁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