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
欣 龙 控 股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衍 生 品 投 资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欣 龙 控 股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公司 ”)衍 生品投 资行为, 控制衍 生品投 资风 险, 根据 公司 法 、 证券法 、 深圳证 券交易所 股票上 市 规则 、 深圳证 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 第 26 号 衍生 品投资 等法律 、 行政 法 规及 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 定, 结合公司 的实际 业 务情况 ,制定 本制度 。本 制度 所称衍 生品是 指场 内场外 交易、 或者 非交易 的 ,实质 为期货、 期权、 远期、 互 换等产品 或上述 产 品的组合。 衍生品 的基础资 产既 可包括 证券、 指数 、利率 、汇率 、 货 币、商 品、其 他标 的 ,也可 包括上述基 础资产 的 组合; 既 可采取 实物 交割, 也可采 取现金 差价结算 ;既 可采用 保证金 或担 保、抵 押进行 杠杆 交易 ,也 可采用 无担 保、无 抵押的信用 交易。第 二条 本制度 适用于 公司 及控股 子公司 的衍 生品投 资。未 经公司同意 ,公司 下属控 股子公司 不得进 行 衍生品投 资。第 三 条 对 开 展 衍 生 品 业 务 的 相 关 信 息 ,公 司 应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易 所 等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的 相 关 规 定 在 临 时 报 告 或 者 定 期 报 告 中 予以披露。第二章 衍生 品投资 的风险控 制1第 四条 公司开 展衍生 品投 资前, 由计划 财务 处负责 评估衍 生品的 投资风 险, 分析 该业 务的可 行性与 必要 性,并 及时上 报突 发事件 及风险评估 变化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查 衍 生 品 投 资 的 必 要 性 及 风 险 控制情况。第 五条 公司计 划财务 处应 该配备 投资决 策、 业务操 作、风 险控制 等专业 人员。 参与 投资的 人员应 充分 理解衍 生品投 资的 风险 ,严 格执行衍生 品投资 的 业务操作 和风险 管 理制度。第 六 条 公 司 在 进 行 衍 生 品 业 务 前 ,应 当 在 多 个 市 场 与 多 种 产 品之间进行 比较、 询 价; 必要时 可聘请 专业机构 对待选 的 衍生品进 行分析比较。第 七条 公司根 据企 业会 计准则 对衍 生品 投资公 允价值 予以确认, 并对衍 生品予 以列示和 披露。第 八 条 公 司 应 严 格 控 制 衍 生 品 业 务 的 种 类 及 规 模 ,尽 量 使 用 场内交易的 衍生品 进 行投资。第三章 衍生 品业务 的审批程 序第 九 条 计 划 财 务 处 负 责 评 估 衍 生 品 的 交 易 风 险 ,分 析 衍 生 品 交易 的可行 性与必 要性 ,提出开 展衍生 品可 行性分 析报告 。衍 生品可 行性 分析报 告包括 交易 品种和 额度 ,衍 生品 交易的 可行性 、必 要性及 风险控制等 。第 十条 公司所 有衍生 品投 资均需 提交董 事会 审议。 董事会 可决2定 额度不 超过 公司最 近一期 经审 计净资 产 3 0的衍 生品投 资业务 ,超过董事 会权限 范 围的衍生 品投资 应 当提交股 东大会 审 议; 构成 关联交易的衍 生品投 资 应当履行 关联交 易 表决程序 。公司管理 层在董 事 会、 股东 大会决 议的 授权范围 内负责 有 关衍生品 投资业 务的具 体操 作事宜 。在股 东大 会或董 事会批 准的 额度内 ,由公司管理 层确定 具 体的金额 和 实施 时 间。第 十 一 条 对 于 超 出 董 事 会 权 限 范 围 的 衍 生 品 投 资 ,经 公 司 董 事会 审议通 过、独 立董 事发表 专项意 见后 ,还需提 交股东 大会 审议通 过后方可执 行。在 发出 股东大 会通知 前 ,公 司应自 行或聘 请咨 询机构 对拟从 事的衍生品业 务的必 要 性、 可行 性及风 险管 理措施出 具可行 性 分析报告 并披露分析 结论。第 十二 条 公司 金融证 券事 务部根 据证监 会、 深圳证 券交易 所等证券监督 管理部 门 的相关要 求, 负 责审 核衍生品 投资业 务 决策程序 的合法合规 性并及 时 进行信息 披露。第四章 衍生 品投资 的后续管 理和信 息 披露第 十三条 公司 计划财 务处作 为管 理衍生 品投资 业务 的日常 机构 ,应跟踪衍 生品公 开 市场价格 或公允 价 值的变化 , 及时 评估 已投资衍 生品的风险 敞口变 化 情况,并 向董事 会 报告。第 十 四 条 对 于 不 属 于 交 易 所 场 内 集 中 交 收 清 算 的 衍 生 品 投 资 ,公 司 计划 财务处 应密 切关注 交易对 手信 用风险 的变动 情况 ,定期对 交3易 对手的 信用状 况、 履约能 力进行 跟踪 评估 ,并 相应调 整交 易对手 履约担保品 的头寸 。第 十 五 条 公 司 计 划 财 务 处 应 根 据 已 投 资 衍 生 品 的 特 点 ,针 对 各类 衍生品 或不同 交易 对手设 定适当 的止 损限额 ,明确止 损处 理业务 流程, 并 严格执 行止损 规定。第 十六 条 公司 计划财 务处 应及时 向公司 管理 层和董 事会提 交风险分析报 告。 内容 应包括衍 生品投 资 授权执行 情况、 衍 生品交易 头寸情况、风 险评估 结 果、衍生 品投资 盈 亏状况、 止损限 额 执行情况 等。第 十 七 条 公 司 应 针 对 已 开 展 的 衍 生 品 业 务 特 点 ,制 定 切 实 可 行的 应急处 理预案, 以及 时应对 衍生品 业务 操作过 程中可 能发 生的重 大突发事件 。第 十八 条 公司 已投资 衍生 品的公 允价值 减值 与用于 风险对 冲的资产 (如 有) 价 值 变动加总 , 导致 合 计亏损或 浮动亏 损 金 额每达 到公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10%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1000 万 人 民 币 时 ,公司应以临 时公告 及 时披露。第 十九 条 公司 应按照 相关 规定在 定期报 告中 对已经 开展的 衍生品投资相 关信息 予 以披露。第五章 档案 管理与 信息保密第 二十 条 衍生 品投资 业务 的交易 结算资 料、 账户开 户资料 、各类 内部授 权文件 等档 案应由 计划财 务处 建档保 存, 保管 期限 不少于15年。4第 二十一 条 相 关人员 应恪守 公司 保密制 度 ,严守 公司 商业机 密 ,未经许可 不得泄 露 衍生品投 资方案、 交 易结算情 况、 资金 情 况等信息 。公 司 对 衍 生 品 投 资 实 行 授 权 管 理 ,如 被 授 权 人 因 岗 位 变 动 应 及 时 调整。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二 条 本 制 度由公司 董事会 负 责解释和 修订。第二十三 条 本 制 度经公司 董事会 审 议通过之 日起生 效 。欣龙控股 (集团 ) 股份有限 公司董 事 会二一三 年六月 七 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