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会计管理制度(范本)2 (3)
1 / 2托收承付会计管理制度(范本)2托收承付结算是适用于异地结算的一种结算方式,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也分为邮划和电划两种。1.签发托收承付凭证时必须记载下列内容:(1) “托收承付”的字样;(2)确定的金额;(3)付款人名称及账号;(4)收款人名称及账号;(5)付款人开户银行的名称;(6)收款人开户银行的名称;(7)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8)合同名称、号码;(9)委托日期;(10)收款人签章。托收承付凭证上欠缺上列内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2.托收承付结算的特点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同其他结算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监督严格,信誉度较高。(2)使用范围狭窄。3.对托收承付的有关规定办理托收承付,除须具备上述有关使用范围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收付双方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注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2)收付双方都有着较好的资信情况,都能遵守合同的规定。(3)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的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 。【表单 4-6】 银行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回单)第 号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托收号码:全称 全称账号 账号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行号付款单位 开户银行 行号此联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给收款单位的回单 2 / 2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托收金额 人民币(大写)附件 商品发运情况 合同名称号码备注:款项收妥日期年 月 日(收款单位开户行盖章)单位主管 会计 复核 记账4.8 信用卡使用管理制度范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