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生物:董事局预算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 圳 市 海 王 生 物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局预 算 委 员 会 工 作 细则( 2013 年 8 月)第 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 (以下简称 “公司” ) 内 部监督约束机制,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有序运行及战略规划有效实施, 实现资本效 益最大化, 根据 公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 公司章程 及 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 局预 算委员会(简称“ 预算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第二条 预算委员会是公司董事局下设的专门机构, 主要负责确定公司预算编制的总原则,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预算计划,审核公司决算报告等工作。第 二章 人 员 组成第三条 预算委员会由 5-7人组成。第四条 预算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董事局主席或者董事局提名委员会 提名,经董事局选举产生。第 五条 预算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局董事的任期相同。 预算委员会委 员任期届满前, 除非出现 公司法 、 公司章程 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 之情形, 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期间如有预算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预算委员会委员资格。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起草公司各类预算计划、 编制各类决 算报告, 监督 预算执行情况等工作,并向预算委员会报告。第七条 公司董事局办公室负责预算委员会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 根据会议 召集人的指示完成会议通知、 议程安排、 会议记录、 会议资料保存及信息披露等 工作。第 三章 职 责 权限第八条 财务部的主要工作:1、起草公司各类预算计划;2、编制公司各类决算报告;3、对公司各类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及调控,不定期向预算委员会报告;4、比较与分析实际执行结果与各类预算的差异,向预算委员会提出预算修 订建议;5、预算委员会交办或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预算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确定公司预算编制的总原则;2、组织编制公司预算计划;3、审核公司决算报告;4、根据环境变化及预算执行情况,组织修订公司预算计划;5、公司董事局授权的其他事项。第 十 条 财 务 部 编 制 的 各 类 预 算 计 划 提 交 预 算 委 员 会 审 核 通 过 后 再 提 交 董事局 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预算委员会行使职权应符合 公司法 、 公司章程 及 本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 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第 四章 会 议 的 召 开与 通 知第十二条 预算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在 每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的 四 个 月 内 , 预 算 委 员 会 应 至 少 召 开 一 次 定 期 会 议。公司董事、 预算委员会主任委 员 (召集人) 或 两名以 上 (含两名)委员联名可 要求召开预算委员会临时会议。第 十 三 条 预 算委 员 会 会 议 可 采用 现 场会 议 形式 , 也 可采 用 非现 场 会议 的 通 讯表决方式。除 公 司章 程 或 本 议 事 规 则另 有 规定 外 ,预 算 委 员会 会 议在 保 障委 员 充 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做出决议,并由参会委员签字。第十四条 预算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5 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第十五条 预算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第十六条 会议通知应备附内容完整的议案。第十七条 预算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 电子邮件、 电话、 以专人或 邮件送 出等方式进行通知。 采用电话、 电子邮件等快捷通知方式时, 若自发出通知之日 起 2 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己收到会议通知。第 五章 议 事 与表 决 程序第十八条 预算委员会应由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第 十 九 条 预 算委 员 会委 员 可 以亲 自 出席 会 议, 也 可 以委 托 其他 委 员代 为 出 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第 二 十 条 预 算委 员 会委 员 委 托其 他 委员 代 为出 席 会 议并 行 使表 决 权的 , 应 向会议主 持人提 交授权 委托书。 授权 委托书 应不迟于 会议表 决前提 交给会议主 持人。第 二 十 一条 预算 委 员会 委 员 既不 亲 自出 席 会议 , 亦 未委 托 其他 委 员代 为 出 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预算委员会委员非正常原因连续多次不出席会议的, 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 权。公司董事局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第 二 十 二条 预算 委 员 会 所 作 决议 应 经全 体 委员 (包 括未 出 席会 议 的委 员 )的 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预算委员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第 二 十 三条 预算 委 员 会 工 作 组成 员 可以 列 席预 算 委 员会 会 议。 如 有必 要 , 预 算 委 员 会 可 以 召 集 与 会 议 议 案 有 关 的 其 他 人 员 列 席 会 议 、 介 绍 情 况 或 发 表 意 见,但非预算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第 二 十 四条 出席 会 议的 委 员 应本 着 认真 负 责 的 态 度 ,对 议 案进 行 审议 并 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委员对其个人的投票表决承担责任。第 二 十 五条 预算 委 员 会 定 期 会议 和 临时 会 议的 表 决 方式 均 为举 手 表决 , 表 决的顺序依次为同意、 反对、 弃权。 如预算委员会会议以传真方式做出会议决议 时,表决方式为签字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对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 由会议记录人将 表决结果记录在案。第 二 十 六条 预算 委 员会 会 议 通过 的 议案 及 表决 结 果 ,应 以 书面 形 式报 公 司 董事局。第 二 十 七条 公司 董 事局 可 根 据实 际 的工 作 情况 , 在 年度 工 作报 告 中披 露 预 算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情况和决议情况等。第 二 十 八条 预算 委 员 会 会 议 应进 行 书面 记 录, 出 席 会议 的 委员 和 会议 记 录 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 言做出说明性记载。预算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局办公室保存。 在公司存续期间, 保存期为十年。第二十九条 预算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会议议程;(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结果 (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 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第 三 十 条 预 算委 员 会 委 员 对 于了 解 到的 公 司相 关 信 息, 在 该等 信 息尚 未 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第 六章 附则第 三 十 一条 本工 作 细则 未 尽 事宜 , 按国 家 有关 法 律 、法 规 和公 司 章程 的 规定执行; 本细 则如与 国家日后 颁布的 法律、 法规或经 合法程 序修改 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 时,按 国家有 关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 程的规定 执行, 并立 即修订,报 董事局审议通过。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修订权、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局。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局二一三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