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中心成本管理办法2010.1.22
1成本管理中心管理办法一、总则(一) 为 加 强 开 发 项 目 成 本 管 理 力 度 , 完 善 工 程 成 本 控 制 工 作 程 序 , 使 成本 控 制 工 作 更 具 计 划 性 、 规 范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 合 理 控 制 工 程 成 本 , 结 合 公 司 组织 机 构 设 置 情 况 , 制 定 本 办 法 。(二)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祥 泰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及 所 属 项 目 公 司 。(三) 在 保 证 项 目 建 设 目 标 的 前 提 下 , 做 好 工 程 施 工 前 期 及 施 工 过 程 的 成本 控 制 , 规 范 成 本 控 制 工 作 流 程 , 以 目 标 成 本 控 制 动 态 成 本 , 以 限 额 设 计 促 使施 工 图 纸 的 优 化 和 深 化 , 以 变 更 审 批 促 进 不 可 预 测 成 本 的 优 化 和 减 少 , 以 经 济签 证 的 评 审 会 签 减 少 不 必 要 签 证 的 计 取 , 从 而 达 到 对 工 程 成 本 的 控 制 。二、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一)机构设置:祥泰实业本部设预算部和招标合同部,各项目公司设项目预算部。(二)人员配备:预算部设经理一名、预算工程师一名;招标合同部设经理一名、招标合同工程师一名;各项目预算部设经理一名、土建预算工程师一名、安装预算工程师一名。成本管理中心根据项目规模、区域、复杂程度等,综合调整项目预算部人员配备。(三)员工培训:成本管理中心结合每位员工的要求及岗位设置情况,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如遇有关成本政策、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随时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组织员工参加学习和培训。 2(四)人员分工:根据公司职位说明书的规定完成职位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三 、 职 责( 一 ) 成本中心成本管理职责1.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管理办法。督促、指导各项目公司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办法,跟踪、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项目全过程动态成本控制管理工作,制定降低成本措施。2.参与公司中长期发展和项目开发计划的制定;测算项目预计成本,为各项目制定资金计划和目标成本提供依据。3.对各项目目标成本制定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控,以月为周期分析、总结工程动态成本实际变化情况,建立成本变化台帐,指导各项目公司做好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成本控制管理工作。4.建立成本控制信息档案,负责收集各项目公司工程造价有关资料,对资料的合理有效性进行分析,并把分析结果反馈给各项目公司。5.定期组织成本管理人员召开有关成本控制管理会议,交流,学习、改进成本控制管理方法。组织公司成本管理骨干人员与同行业专业人士进行成本管理研讨,增进全员的成本管理意识,推广成本管理经验,寻求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促进公司成本管理水平的提高。6.根据成本管理的需要,协调公司范围内成本管理人员,确保各项目公司成本管理人员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提出项目公司预算部人员的委派考核建议。 37.组织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详细的分析、总结,建立竣工工程结算分析数据库,为公司本部开发战略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二)项目预算部成本管理职责1.成本管理中心在各项目公司设立预算部,项目预算部负责项目公司成本控制管理工作。2.执行成本管理中心制定的成本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实际起草项目公司成本管理工作流程,经成本管理中心审批后实施,并接受成本管理中心监督。3.规划设计阶段,认真审查设计概算的经济合理性,提出限额设计指标,使限额设计既符合规范及交房标准要求,又能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4.组织进行项目成本费用测算,编制项目及每个单项工程的目标成本,分解成本费用控制指标。5.正确处理工程成本、工程质量、工期之间的关系,加强同项目公司各部门人员的交流和协助,从全面管理的角度思考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成本控制管理工作。6.加强各阶段成本动态控制工作,定期编制动态成本汇总表,及时了解成本变化情况,并把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成本有关的资料报成本中心一份留存。 7.不断学习国家及地方招投标、预结算等方面法规政策,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成本控制的预见性,努力寻求降低成本费用的方法。 48.对项目成本控制工作进行总结,填写项目成本节超情况分析表,以每月为期限,把总结的情况报送成本管理中心。四 、 目 标 成 本 科 目 的 分 解 与 设 定(一) 新 开 项 目 实 施 前 应 设 定 目 标 成 本 , 目 标 成 本 由 成 本 管 理 中 心 负 责 编制 , 具 体 数 据 由 成 本 科 目 发 生 部 门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并 结 合 预 期 市 场 情 况 确 定 ,目 标 成 本 编 制 完 成 后 经 祥 泰 实 业 本 部 总 经 理 审 核 批 准 后 实 施 , 是 该 项 目 的 预 期成 本 。(二) 目 标 成 本 编 制 时 科 目 划 分 按 照 成 本 科 目 分 析 表 进 行 。(三) 项 目 公 司 在 成 本 科 目 分 析 表 各 项 费 用 的 限 额 下 , 制 定 详 细 的 成本 控 制 计 划 , 该 成 本 计 划 不 应 超 成 本 科 目 分 析 表 中 设 定 的 成 本 限 额 。 并 经项 目 公 司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报 成 本 管 理 中 心 备 案 , 以 便 对 实 际 发 生 成 本 状 况 进 行 考核 。五 、 图 纸 的 限 额 设 计 和 设 计 招 标(一) 设 计 单 位 的 选 择 应 采 用 招 标 方 式 , 并 提 出 图 纸 限 额 设 计 要 求 。 成 本限 额 根 据 目 标 成 本 中 的 建 安 成 本 设 定 , 该 限 额 由 项 目 预 算 部 会 同 工 程 设 计 人 员综 合 考 虑 工 程 结 构 形 式 、 人 材 机 市 场 价 格 、 交 房 标 准 等 因 素 后 提 出 , 报 项 目 公司 总 经 理 批 准 。 相 关 部 门 在 委 托 图 纸 设 计 时 , 应 将 装 饰 工 程 材 料 档 次 、 外 墙 保温 形 式 及 交 房 标 准 等 资 料 交 设 计 单 位 。(二) 对 于 无 法 准 确 编 制 成 本 限 额 的 工 程 , 工 程 设 计 人 员 应 明 确 规 定 主 要工 程 做 法 和 主 要 材 料 档 次 等 ,由 项 目 公 司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实 行 。 ( 主 要 适 用 于 室外 、 配 套 等 工 程 ) 。 5(三)设计 完 成 后 的 施 工 图 纸 首 先 进 行 内 部 会 审 , 会 审 由 营 销 、 工 程 、预 算 人 员 会同监理单位(建议监理单位在施工图设计前确定) 共 同 完 成 , 核对 其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提 出 的 图 纸 要 求 。 标 底 及 清 单 的 编 制 根 据 会 审 后 的 施 工 图 纸进 行 。(四)营销、工程、预算人员应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施工图的技术性、安全性、经济性等进行会审,提出明确的书面审查意见,并督促设计单位进行修正,避免或减少设计不合理甚至失误所造成的投资浪费。六 、 工 程 标 底 、 工 程 量 清 单 编 制 和 工 程 招 标(一) 为 规 范 统 一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标 底 的 编 制 格 式 和 内 容 , 提 高 工 程 量 清 单及 标 底 编 制 质 量 , 除 由 项 目 预 算 部 自 行 编 制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标 底 外 , 其 余 工 程量 清 单 及 标 底 编 制 均 由 成 本 管 理 中 心 统 一 委 托 外 部 咨 询 机 构 完 成 。 具 体 时 间 要求 由 项 目 公 司 提 出 。 项 目 公 司 制 定 项 目 开 发 计 划 时 , 必 须 留 出 合 理 的 工 程 量 清单 编 制 时 间 ( 一 般 应 不 少 于 20 日 历 天 , 在 讨 论 开 发 计 划 时 确 定 ) 。 对 于 在 济南 地 区 以 外 开 发 的 项 目 , 其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标 底 编 制 可 以 经 成 本 管 理 中 心 批 准 后 ,在 统 一 格 式 要 求 下 , 由 项 目 预 算 部 完 成 委 托 工 作 。(二) 拟 招 标 项 目 的 工 程 预 算 投 资 超 过 50 万 元 的 工 程 招 标 文 件 , 项 目 预算 部 完 成 项 目 公 司 评 审 程 序 , 经 成 本 管 理 中 心 审 核 并 上 报 祥 泰 实 业 本 部 总 经 理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 。 如 成 本 管 理 中 心 对 招 标 文 件 及 合 同 格 式 内 容 有 固 定 要 求 的 ,预 算 部 应 按 照 成 本 中 管 理 心 要 求 编 制 。(三) 工 程 招 标 还 必 须 遵 守 以 下 规 定 :1.除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外,其他工程的施工单位,不得直接指定。2.主体施工单位的选择,必须采取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63.公司成立招标委员会,就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条件等进行详细、具体的策划,拟订招标文件,开展招标活动;对投标单位应就其资质、经济实力、技术力量、以往施工项目和施工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投标情况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意见。4.零星工程(一般指工程造价在 50 万元(含)以下工程)应当在三个以上的施工单位中,综合考察其技术力量、报价等进行选择。 由 预 算 部 编 制招 标 所 需 的 标 底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5.垄断性质的工程项目(如水、电、气等)应尽力进行公关协调,最大程度降低造价。6 工程合同谈判人员至少应包括工程、预算两方面的专业人员,对于进行招标的工程,合同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条件,合同条款及内容概念应清晰,严禁因工程紧而不签合同就开工。(四) 在 标 底 和 工 程 量 清 单 编 制 过 程 中 , 如 需 各 相 关 部 门 配 合 工 作 , 各 相关 部 门 人 员 应 予 以 积 极 配 合 。(五) 在 进 行 标 底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编 制 时 存 在 的 设 计 问 题 及 其 他 问 题 , 有 相关 资 料 时 按 资 料 确 定 , 无 相 关 资 料 时 在 编 制 说 明 中 书 面 说 明 。(六)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的 工 程 量 , 如 超 过 限 额 工 程 量 , 由 设 计 院 负 责 优 化 图纸 设 计 , 主 动 提 出 变 更 , 以 降 低 成 本 。(七) 工 程 量 清 单 一 般 包 括 以 下 部 分 :1.工 程 量 清 单 总 说 明 。2.各 专 业 工 程 量 清 单 说 明 。 73.各 专 业 工 程 量 清 单 。(八) 预 算 ( 或 标 底 ) 一 般 包 括 以 下 部 分 :1.预 算 书 。2.编 制 说 明 。3.人 材 机 分 析 汇 总 表 。七 、 工 程 调 整 因 素 的 成 本 控 制(一) 工 程 变 更 、 材 料 调 整 等 的 提 出 , 应 有 充 分 的 理 由 ; 工 程 变 更 提 出 后 ,由 变 更 提 出 部 门 ( 或 设 计 院 ) 提 出 相 应 的 方 案 , 附 提 出 部 门 的 变 更 申 请 资 料 报送 项 目 预 算 部 。 材 料 调 整 需 由 采 购 部 将 相 应 资 料 报 送 项 目 预 算 部 。(二)项目 预 算 部 根 据 工 程 变 更 和 材 料 调 整 方 案 计 算 出 相 应 的 成 本 变 化 ,工 程 部 组 织 评 审 变 更 的 必 要 性 和 经 济 性 , 形 成 一 致 意 见 后 报 项 目 公 司 总 经 理审 批 , 并 填 写 设 计 变 更 申 请 单 , 由 变 更 申 请 部 门 负 责 文 件 的 传 递 和 报 批 。(三) 对 于 成 本 增 加 1 万 元 ( 含 1 万 元 ) 以 下 且 不 是 对 装 饰 、 使 用 功 能 等有 直 接 影 响 的 工 程 变 更 和 材 料 调 整 , 由 工 程 分 管 领 导 批 准 后 实 施 。(四) 对 于 成 本 增 加 1 万 元 以 上 10 万 元 以 下 或 对 装 饰 、 使 用 功 能 有 影 响的 工 程 变 更 和 材 料 调 整 , 需 经 项 目 公 司 总 经 理 批 准 。 如 成 本 影 响 较 大 , 未 获 批准 , 需 由 设 计 院 优 化 方 案 且 优 化 后 方 案 及 造 价 经 项 目 公 司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方 可 实施 。 8对 于 成 本 增 加 10 万 元 以 上 的 工 程 变 更 和 材 料 调 整 需 经 项 目 公 司 办 公 会 批准 。(五) 每 份 工 程 变 更 或 材 料 调 整 对 成 本 的 影 响 均 在 确 定 实 施 后 由 项 目 预 算部 将 成 本 调 整 以 单 体 工 程 为 单 位 进 行 计 算 和 汇 总 。(六) 其 它 业 务 部 门 发 生 的 成 本 变 化 , 应 在 变 化 发 生 后 48 小 时 内 将 发 生变 化 情 况 及 变 化 原 因 以 书 面 形 式 转 项 目 预 算 部 , 所 转 资 料 需 由 相 应 部 门 经 理 和项 目 公 司 总 经 理 签 字 批 准 , 预 算 部 及 时 调 整 动 态 成 本 。八 、 施 工 过 程 成 本 控 制(一) 工 程 合 同 管 理 : 工 程 合同起草完成后,按合同金额 50 万元为界限,分别填写相应的合同审批单;金额小于 50 万元(含)的工程合同,经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即可实施。金额大于 50 万元的工程合同,经项目公司评审完成后,项目预算部将合同评审稿及预算书(或施工单位报价书)报成本管理中心审核,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后上报祥泰实业本部总经理审核批准。签订后的工程合同报成本管理中心一份备案。(二) 工 程 测 、 预 算 管 理 : 项 目 预 算 部 负 责 工 程 测 、 预 算 工 作 , 工 程 测 、预 算 工 作 完 成 后 , 项 目 公 司 预 算 部 需 将 测 、 预 算 成 果 留 存 一 份 , 对 于 工 作 量 比较 大 且 时 间 要 求 比 较 紧 的 测 、 预 算 工 作 , 根 据 项 目 预 算 部 工 作 安 排 情 况 , 可 经成 本 管 理 中 心 批 准 后 委 托 外 部 咨 询 机 构 完 成 。(三)工程进度款审核管理:项目 预 算 部 负 责 对 工 程 进 度 款 的 审 核 工 作 。工 程 进 度 款 的 审 核 应 严 格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 审 核 完 成 后 , 项 目 预 算 部 将 填 写 的 工 程 进 度 款 审 核 确 认 单 报 成 本 管 理 中 心 一 份 留 存 。 9(四) 工 程 经 济 签 证 管 理 : 项 目 预 算 部 负 责 对 工 程 经 济 签 证 的 管 理 工 作 ,工 程 经 济 签 证 实 行 每 周 定 期 会 签 制 度 , 具 体 会 签 时 间 由 项 目 公 司 根 据 实 际 情 况安 排 确 定 。 项 目 预 算 部 需 将 项 目 公 司 评 审 完 成 后 的 工 程 签 证 评 审 单 , 附 所有 盖 章 确 认 后 的 工 程 经 济 签 证 需 报 送 成 本 管 理 中 心 一 份 备 案 。(五) 工 程 索 赔 管 理 : 工 程 索 赔 事 项 由 项 目 公 司 工 程 部 组 织 , 项 目 预 算 部配 合 , 成 本 管 理 中 心 根 据 索 赔 事 项 的 复 杂 性 、 索 赔 金 额 的 大 小 及 项 目 预 算 人 员的 配 备 情 况 , 确 定 是 否 派 人 参 加 。 预 估 索 赔 金 额 超 过 50 万 元 的 索 赔 事 项 , 项目 预 算 部 需 在 索 赔 谈 判 前 将 索 赔 事 项 的 具 体 情 况 以 书 面 形 式 报 成 本 管 理 中 心 。(六) 工 程 结 算 管 理 :1.工 程 竣 工 结 算 必 须 具 备 以 下 基 本 条 件 : A、符合合同(协议)有关结算条款的规定;B、 具备完整有效的质量评定结果和符合规范要求的竣工验收资料;C、 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其他有关结算的原始资料齐备;D、工程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E 施工单位结算书按要求编制,所附资料齐全。2.项目预算部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结算予以接收,项目预算部根据工作安排可自行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或直接报送成本管理中心统一委托外部咨询机构审核。审核完成的工程结算,必须经成本管理中心确认,成本管理中心确认后返还项目预算部,由项目预算部完成项目公司工程结算管理程序。九、成本控制后评价(一)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由项目预算部填写工程结算情况分析表,分析表的内容应严格按照成本管理中心的要求填写。(二)项目预算部应根据项目目标成本设置情况,收集、分析工程开发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支出,填写 成 本 科 目 分 析 表 中 所 列 项 目 , 与 目 标 成 本 10进 行 比 较 , 分 析 项 目 成 本 节 超 情 况 , 报 成 本 管 理 中 心 备 案 , 成 本 管 理 中 心 审 核完 成 后 报 送 祥 泰 实 业 本 部 总 经 理 审 批 , 作 为 最 终 考 核 项 目 公 司 目 标 成 本 完 成 情况 的 依 据 。十 、 资 料 的 收 集 与 存 档(一)项目预算部应于每月 5 日前,将上月项目公司产生的有关工程造价资料汇集并报送成本管理中心一份,所报送资料必须是原件,如不能报送原件,应在报送的复件上注明原件保存地点和保存人。(二)工程造价所有资料必须有编号,每类资料编号必须连续且不得重复。如资料中注明有附件的,应连同附件一并报送。(三)需报送的资料主要包括:招标文件、合同、预测算、工程变更、工程签证、材料批价单、甲供材明细、结算、索赔、各种文件评审表、工程款审核表等。十 一 、 附 则(一) 本 办 法 由 成 本 管 理 中 心 负 责 制 订 并 解 释 。(二) 本 办 法 效 力 优 先 于 成 本 管 理 中 心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三) 本 办 法 自 发 布 之 日 执 行 。 11成本管理中心管理实施细则一、项目目标成本管理实施细则项目预算部负责根据成本管理中心设定的项目目标成本,编制项目公司详 细 的 成 本 控 制 计 划 , 项 目 成 本 控 制 计 划 应 在 成 本 管 理 中 心 设 定 的 目 标 成 本 限额 内 , 并 经 项 目 公 司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报 成 本 管 理 中 心 备 案 。( 一 ) 成 本 管 理 中 心 负 责 设 定 项 目 总 目 标 成 本 , 目 标 成 本 科 目 所 涉 及 的 部门 , 应 及 时 按 成 本 管 理 中 心 的 要 求 提 供 相 应 的 目 标 数 据 ;( 二 ) 项 目 预 算 部 在 项 目 总 目 标 成 本 的 限 额 下 , 以 标 段 ( 或 单 体 工 程 ) 为目 标 编 制 详 细 的 成 本 控 制 计 划 , 经 项 目 公 司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作 为 项 目 成 本 控 制 的最 高 限 额 ;( 三 ) 项 目 预 算 部 把 经 项 目 公 司 总 经 理 批 准 的 成 本 控 制 计 划 报 成 本 管 理 中心 备 案 ;( 四 ) 成 本 控 制 计 划 以 成 本 科 目 分 析 表 的 方 式 设 置 ;( 五 ) 项 目 预 算 部 根 据 项 目 进 展 状 况 , 每 月 10 日 前 汇 总 上 月 项 目 成 本 节超 情 况 , 填 写 项 目 成 本 节 超 情 况 分 析 表 , 并 提 出 相 应 的 成 本 纠 偏 措 施 ;( 六 ) 项 目 开 发 完 成 后 , 由 项 目 预 算 部 汇 集 所 有 项 目 成 本 数 据 , 并 把 汇 集的 数 据 分 类 填 入 成 本 科 目 分 析 表 , 与 总 目 标 成 本 相 比 较 , 计 算 节 超 数 额 ,分 析 节 超 原 因 。 12二 、 工 程 ( 材 料 ) 招 标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一 ) 制定本细则目的 规范祥泰实业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承包方(供应商),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 二 ) 本细则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祥泰实业有限公司各项目公司的所有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业务。( 三 ) 招标原则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所有招标决策应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队伍参与投标,公司应鼓励投标单位积极开展公平竞争,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并且要求各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资料保密,互不串讲。 136.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四 ) 职责分工 1.成本管理中心:负责本细则的制订、修订、解释、监督和检查。按成本管理办法规定,负责组织所有主体工程招标工作及预算投资额度 50 万元以上项目招标工作。组织投标单位资质审查,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评审,组织发标、接标、开标,主持评审经济标,主持谈判。控制招标工作进度,负责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会务。 2.招(评)标委员会: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招标委员会主任为项目公司总经理,成员包括:财务管理中心领导、成本管理中心领导、项目公司工程分管领导、预算部经理、工程部经理、采购部经理。3.工程部主要职能:组织相关人员对进行投标单位考察,参与资格审查,编制项目招标计划,提出详细的招标要求,如招标范围、质量要求、承包单位及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技术要求,评审技术标。建立及维护合格供方名录。4.采购部主要职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投标单位考察,参与资格审查,提出详细的招标要求,如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和技术要求等 ,评审经济标、技术标。建立及维护合格供方名录。5.预算部主要职能:按成本管理办法规定,负责组织预算投资额度 50万元及以下项目招标工作,组织投标单位资质审查,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评审,组织发标、接标、开标,主持评审经济标,主持谈判。控制招标工作进 14度,负责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会务。招标工作结束后将评标结果报成本管理中心备案。( 五 ) 邀请招标实施过程1.招标启动根据公司年度开发计划及工程实际需要,招标申请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填写招标申请表,经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实施招标工作。2.项目招标策划 (1)项目招标工作实施前,由招标组织部门组织工程部、采购部、预算部等相关部门进行项目招标策划,经招标委员会审批后执行。(2) 招标策划主要内容应包括:标段划分、采购方式(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直接委托)、计价方式的选择(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费率)、入围单位的选择标准、商务谈判方式等。(3)标段划分:应综合工程的复杂程度、技术要求、工期要求,结合承建商的实力以及招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合理划分标段。避免标段过小导致承建方不能发挥规模效益,而提高报价;也要防止标段划分过大导致不能按时竣工或者降低工程质量。3.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编制1)招标申请部门负责提供满足招标需要的有关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等。2)成本管理中心(预算部)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需要)。编制完毕,组织相关部门及招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招 15标文件评审表。对于使用频率较高的某类招标文件,成本管理中心应组织相关人员编制“ 标准招标文件”或“示范招标文件”。3)在开展施工类项目招标时,应对拟招标项目的市场价格、主流供应商等有清晰的了解。各类招标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当地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市场行情编制评标参考价,应力求准确、全面、不漏项。(2)招标文件评审评审部门及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申请部门负责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合同工期(或供货周期)、质量要求等条款的审查;负责对工程技术类条款(或材料供应类条款)的审查。2)项目预算部负责对招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说明、评分办法、工程量清单、结算约定等经济类条款的审查;负责对主要条款完备性、文字表述准确性等事项的审查。3)财务部负责对付款、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审查。4)律师负责对合同条款的准确性、合法性及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的审查。5)项目公司总经理在招标文件评审表提出审批意见,同意后加盖公章形成正式招标文件。6)预算金额超过 50 万元的招标文件,由项目预算部完成项目公司评审后,报成本管理中心,成本管理中心评审后报祥泰实业本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加盖公章。4.投标单位的选择 16(1) 投标单位的选择直接影响到招标工作的质量。招标申请部门应深入了解市场,包括能承接该招标工程的队伍数量、市场价格、供求现状,以及拟选入围单位的技术实力、管理水平、资信状况、历史工程,结合我方的工程管理水平、招标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入围考察单位。(2) 各项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必须有 3 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多标段同时发标时,一个标段不得少于 3 家投标单位,同一单位不应参加 2 个以上的标段投标,总体中标率不得高于 50%。(3)参与投标的单位是通过资格审查或在合格供方名录选择的单位。该工作由招标组织部门主持,工程部、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均可以推荐队伍,通过资质审查后参与投标;入围投标单位的最终选择由招标委员会确定。(4)对拟参加投标但未列入“合格供方名录”中的单位,应由招标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考察,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分属不同部门),考察结束后填写考察报告,经招标委员会审批后准予投标。(5)选择入围投标单位应注意保证其间有充分的竞争,避免相互之间有关联关系、十分熟悉的同类承包商参加同一项工程的竞标。工程招标必须保证每次招标均有新入围的投标单位参与。(6) 公司优先选择具有良好合作记录的合格承包(供应)商参加投标,合作记录评价包括:工程质量、现场管理、经济结算、历次投标记录等;在公司投标记录中,经常投出最高价或接近最高价的队伍,一般情况下,不再选择其入围投标。(7)各项目公司应建立本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录。(8) 合格承包(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满足相应投标工程的需求;重合同、守 17信用,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与祥泰实业有限公司无诉讼,无舞弊、贿赂、串标等行为。(9) 招标申请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每半年一次)对合格承包(供应)商资格进行评审,评审依据包括履约情况、合作情况、技术能力和经济能力变化状况等,对不合适的承包(供应)商应及时从合格承包(供应)商名录中删除。5.发标与招标答疑(1) 招标文件的发放由招标组织部门直接发放给投标单位。为保证投标单位履行其投标承诺,须根据项目规模收取一定的投标保证金。(2) 招标答疑会由招标组织部门组织,工程部、采购部、预算部参加;应注意把招标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报价要求、及招标中的非常规做法向所有的投标方进行交底,避免理解差异。(3)招标答疑要做好记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发给所有投标单位,包括投标期间招标方认为需要回答的投标方的其它疑问。(5) 如有必要组织现场踏勘的,由工程部统一安排,负责现场组织、回答施工单位现场提出的疑问,并将书面记录统一发送至招标组织部门。6.开标(1)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组织部门,逾期递交视为废标,接标人应予以记录。(2)开标会议公开进行,时间、地点按招标文件约定。7.评标 18招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对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进行综合评议,推荐拟中标单位、拟定评标结果,形成评标报告。中标额度超过 50 万元的中标单位推荐表由成本管理中心上报祥泰实业本部总经理审批。主体工程招标过程中,招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情况对投标单位进行排序,成本管理中心将招标全过程情况提报祥泰实业本部办公会,由办公会集体决策,确定中标单位。(1) 经济标评比由预算部负责分析,技术标评比由工程部(采购部)负责分析,分别在定标时提供各自的分析报告并解释。(2)经济标评比中,应以总价对比为基础,同时比较主要项目单价和工程量调整情况,防止投标单位不平衡报价。8.商务谈判(1) 评定标过程中,如投标价皆高于招标人预期,但差距较小,仍属合理报价范围,不宜全部废除重新招标时,经招标委员会同意后,可与报价较低的投标单位就中标条件进行商务谈判。(2)招标实施过程中应维护招标的严肃性和招标人的威信。若意向中标人的合作条件符合市场行情,应避免再就中标条件进行反复谈判。(3) 谈判由成本管理中心(预算部)组织,但与承包商的谈判应有两个部门以上的人员参与,并就谈判结果填写谈判记录。9.定标(1)定标按如下方法执行:A、合理最低价投标单位中标; 19B、先选择技术实力与配合情况良好的单位,再确定价格,但价格应控制在中等价格水平左右。(2)A 类适用范围:技术要求一般的工程,或技术要求较高但所有投标方的技术实力和配合态度相当。只要最低投标价不是明显低于成本,则应由其中标。(3)B 类适用范围:咨询类服务项目(如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勘察设计类、装修方案等项目。(5)技术实力指:投标方资质、工期及质量承诺;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水平;近期及在建工程质量及获奖情况。配合情况指:施工和保修期配合的主动性和及时性,进度款申报的合理程度,预结算核对的配合情况等。(6)下列情况不应确定中标单位,应作为废标,须重新招标:1)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2)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皆不满意;如各标价皆高出预期,不在合理报价范围之内。(7)成本管理中心(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