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岗位责任制度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岗位责任制度内控制度名称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岗位责任制度 执行部门内控制度编号 监督部门制度受控状态 生效日期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为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在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保证审核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第 2 章 岗位责任第 2 条 董事会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审议拟进行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2.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审计工作方案;3.对初步审计意见进行审议;4.对最终审计意见进行审议。第 3 条 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审核会计事务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2.审核拟定进行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3.对初步审计意见进行审议,提出建议;4.对最终审计意见进行审议;5.审批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第 4 条 总经理总经理的主要职责包括:1.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审计工作方案;2.审核拟进行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3.对初步审计意见进行审核;4.对最终审计意见进行审议;5.审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第 5 条 总会计师1.对初步审计意见进行审核,提出建议;2.审核拟进行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3.对最终审计意见进行审议;4.对初步审计意见进行审核;5.审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第 6 条 财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包括:1.对初步审计意见进行审核,提出建议;2.组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拟定进行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3.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4.组织编制财务报告。第 7 条 财务部主管财务部主管的主要职责包括:1.参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参与编制财务报告。第 8 条 财务部专员财务部专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参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参与编制财务报告。第 3 章 附则第 9 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解释。第 10 条 本制度配套办法由财务部会同公司其他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第 11 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